玄天界修仙实录

《玄天界修仙实录》

穿越

上一章 封面 下一章

程思源,是某小公司的职员,过着朝六晚九的生活。无房无车,亦无积蓄;却又繁忙紧凑,容不得一丝喘息。活着,就已经是拼尽全力,再无力追求所谓的美好生活。

“你们这一代可是享福了!”老一辈总是这样说,哪里享福了呢?程思源也不知道。虽然不知道但日子总得向前,于是他捱到了自己的三十五岁,成为了公司输入社会的人才。换句话讲,他被开除了,因为他的身体再受不了加班的摧残了。三十五岁的失业职员,再就业就难了,他四处碰壁,仅有的一点积蓄在时间的消磨中见了底。

夜晚,程思源坐在租的地下室的床上,面前的桌上倒着几个空酒瓶,狭小的空间中,只容得下一人一床一桌。

他盯着天花板,想从漆黑的顶上找出几颗星星,他骂了一声贼老天,又苦涩得咧咧嘴,仰头,又是几分苦涩入喉。这下,更苦了。

或许是他喝得急了,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摇晃了两下,又仰头向后倒去。半梦半醒间,程思源仿佛看见了故乡的枇杷树,又结了果,黄灿灿一片,果香顺着风,飘到梦中。

程思源被夜间的冷风吹醒,他挣扎着起身,赤着身子站在一片荒野。荒野很美,无垠的绿色从他的脚底一直延伸到天边,中间还点缀着几朵小花,给这片绿毯平添了几分绿色。

“唰”得一声,一只野兔窜过,惊得程思源打了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中的灵动恢复,神智也从懵懂到清醒。

“我这是在哪里?”程思源不由得问自己。

就在昨夜,他还在那个破败不堪的地下室解酒消愁,而现在,却站在一片未知的荒原之上。这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看着天上的月亮,还是他所熟悉的样子。

他肯定自己不在地球上了,那一闪而过的牛犊大小的兔子,远处那若隐若现的巨大的直入天际的悬空岛屿,那时不时御剑飞过头顶的仙人,无不在表明这一件事,自己肯定不在地球上了。

程思源感到一阵干渴,身体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水!再不喝水,身体就要罢工了,可是这茫茫荒原,哪里找得到水。

可他还是找了起来,终于,在快要渴死在这不知名的世界之前,一阵“哗啦哗啦”的水流声进入了耳朵。大喜之下,两三步蹦到水边,一股清澈的溪流在草丛间流淌。

(本章未完,请翻页)

顾不得什么人的尊严,连用手捧水这个动作都是多余的,学着动物世界里的牛,马,附身下去,大口大口地吞咽,一股子清凉自咽喉到肠胃,全身的细胞都透着快活。

程思源一口气喝了个痛快,一睁眼,瞥见水里稚嫩的面孔,晃了神,摊开双手,他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不像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该注意到了,但极速变化的世界乱了他的心智,“啪”的一声,水中的人影脸上顿时出现了个透着红的巴掌印,摸了摸脸颊,生疼,这不是梦!看着水中稚嫩的人影,程思源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他以前觉得“穿越”不过是小说家拿来博读者一笑的彩头,现在却硬生生得发生在他身上。

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而友好的。

空气是纯净的,溪流是甘甜的,连这里的羊都是善良的,程思源拿着棒子靠近时,它还亲昵地舔了舔衣袖,一副与人友好的模样。

直到它被扒了皮,架在火上时,嘴角都隐隐带着微笑。大口咀嚼着羊肉,油脂从嘴角滴落。饱餐了一顿之后,剩下的羊肉又被他细细地熏过。

一个打火机,一把只能打开那个破旧地下室的钥匙,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木棍,一块打磨了几下的锋利石头,还有一大块熏羊肉,就是程思源身上仅有的财产。细细盘点一下之后,程思源沿着河流踏上了征程。

百分之九十的河流都是自西往东流,虽然不确定这个定理是否适用于这个莫名的世界,但可以确信的是,溪流总归是要汇入河流,而原始的聚落,就是在沿着河流分布。

很快,程思源发现自己错了,越是沿着这条溪流继续往前,就越能感受到这个世界荒凉的一角,连荒原上的草都退却了颜色。溪流还在流着,挑眼望去,它仿佛连着天际。

无边的无际的孤独压迫着程思源的神经,而天空中集聚的乌云,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轰嚓”,天边亮起一道银蛇,紧接着两道雷声响起,这是雨的前奏。下雨了!收衣服了!可程思源没有衣服收,偌大的荒野,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

他心如死灰,觉得生命再没有什么意义了,但雨可不管你有没有意义,雨下了下来,不大,程思源觉得这是贼老天在可怜自己,可他不需要别人可怜,于是大喊起来。

(本章未完,请翻页)

“贼老天!你他娘的再大点啊!”

喊了几声,雨没有大,也没有小,可程思源觉得下得更大了,满意的点点头,便一头栽在枯草上。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子,他已经有两天没吃饭了,这个溪水流经的荒野,连只兔子都见不到。

翻了翻身,却感觉到身旁有个温暖的气息从而耳旁传来,是谁在耳旁安慰自己?

程思源决定要好好“感谢”一下它的雪中送炭,转头望去,却看见一双绿得渗人的眼睛,是狼!程思源眼疾手快,抄起木棍卡在了那咬向自己咽喉的血盆大口。只听“咔嚓”一声,木棍应声而断。程思源心里一激灵,一骨碌爬起,手上却是摸到了那把石头打磨成的匕首。

他打量着眼前的扁毛畜生,瘦骨嶙峋,毛发杂乱无光,肚皮快要贴着脊背了,一看就是饿了几天了,说起来,程思源与它算得上是同病相怜。

但这俩病友见面不是嘘寒问暖,都暗中憋着劲,想把对面的那个给弄死,谁死了,对面那个才可能活命,这才是丛林法则,才是达尔文物竞天择的最好阐释。

那老狼一个扑将上来,程思源躲闪不及,被扑倒在地,感受着那温暖的气息伸向了自己的脖颈,程思源心里却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他死死得握住那把石头匕首。等待着时机,那狼的气息越来越近,似乎都要闻到狼身上那股特有的,令人作呕的气味,就是现在!

“去死吧!畜生!”程思源用尽自己最后一丝气力,瞪圆了眼睛,石刀死死得刺入那狼的脖颈,一个划动,那脖颈上便划开了一个大口子,程思源面露凶光,一只手死死得掐着那狼的脖子,拿刀的手不断用力,他看着狼,那眼神,比那饿狼还要凶上三分。

终于,那饿狼像是没了力气,浑身瘫了下来,但程思源没有停,拿刀的手还在用力,等程思源从那嗜杀的感觉脱离出来时,那狼早已没有了气息。

雨,还下着,程思源神经一放松,两只手软软得瘫了下去,感到胸前的温热,手指一蘸,嘴里一送,却是一股子香甜。

一个翻身,那狼平铺在地上,露着肚皮,程思源趴在狼身上,将头探到那脖颈的伤口处,大口吮吸了起来,一瞬间,他仿佛变成了小时候哺乳的孩童,狼血入喉,多了几分气力。

程思源平躺在地,放肆大笑了起来,终究是天不亡我!

(本章完)

.

阅读玄天界修仙实录最新章节 请关注盘古小说网(www.panguxs.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添加书签

本周热门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