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卷 第二十六章(五)大结局
十多天后,随着洪银月的伤势恢复,熊处长对洪银月的审问感到了巨大压力。追查栗再团伙的希望都寄托在对洪银月的审问上,所以他们的心情又一次变得沉重起来。虽说洪银月头脑比较简单,但想轻松对付这样的流氓罪犯确实不是一件易事。陈山福数日缄口不言,王科长利用义气敲开了他的嘴,这次还是由王科长单独找洪银月了解情况,可能比在审讯室提审效果更佳,所以变相的审讯又落到王科长头上。
对于洪银月来说,无论在监狱,还是现在,他和王科长毕竟是囚犯和警官的身份相处,彼此表层的荣辱尊卑和心里的怨恨情仇不言而喻,要想从他的嘴里轻易得到什么线索,难度也是不言而喻。王科长反复琢磨洪银月的心理,洪银月从死缓减无期,在申报减刑期间预谋脱逃,减刑不久就脱逃,脱逃后又威胁恐吓原受害人,依照《刑法》,减刑期间预谋犯罪可以撤销减刑裁定,仍然执行死缓,而在死缓期间脱逃和出逃后危险威胁恐吓受害人,这属于在死缓期间继续犯罪,理所当然应该合并执行死刑,至少也要判死缓。对于一个蹲过监狱的人非常清楚:死缓意味着将比无期徒刑多坐三至五年。死刑的后果当然他更为清楚,看来就利用这一心理做他的工作。
王科长把洪银月叫到看守所的号子外,给他发了一支烟:“洪银月,认识我吗?”
洪银月:“认识,王科长。李新泉给我说过你是一个好人,我很敬重你。”
接着王科长说:“我今天是以个人身份来看看你,你怎么干出这等傻事?监狱一直在讲逃跑无出路,现在相信了吧?你知道吗,这一跑加刑后至少又要执行死缓。”
洪银月疑惑地说?“不会吧,我又没有重新犯罪,逃跑加刑不过三年,合并执行也不过是无期徒刑。”
王科长冷冷地笑了一声:“还没有重新犯罪,脱逃、多次打电话要挟受害人给你送钱——恐吓不构成犯罪吗?你自己想一想。依照刑法规定,减刑期间预谋犯罪可以撤销减刑裁定,仍然执行死缓,在死缓期间继续犯罪,后果是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他边说边观察洪银月这时感到有些恐惧,表情显得难堪。他继续说:“你只有一种可能加刑后不超过无期徒刑。”
“那种可能?”
“立功。”
洪银月有些狐疑不解,反问:“立功?”
王科长说:“对,立功。坦白交代、检举他人犯罪事实,这是唯一的生路。你的命运就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何去何从自己看着办,我准备今天要回南宗了。”
洪银月悔恨和恐惧交织在一起,他央求道:“王科长,你是好人,待人温和友善,我想让你来审问,我不愿意看他们那种怒目凶光和听他们的那种严厉呵斥。”
审问仍然安排在审讯室,洪银月交代的逃跑过程和陈山福交代的相差无几。他说,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虽说逃出了监狱,其实出来的日子和监狱也没有什么两样,整天陈山福不准他出门,随时对他没有好脸色,稍有一点不合他的意就是拳脚相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除生活比监狱好些和好耍些外,整天诚惶诚恐。在监狱,至少天天能睡得香,可自从逃出来后只要听到有风吹草动都会吓得半死。
虽然洪银月后悔不已,可对栗再一伙的情况依旧不知道。陈山福出来后的一切行动以及与外界的任何联系都没有让他知道,更没带他去参加过一次和朋友的约会。就算让他出去一次,也要在陈山福做好一切安排,千叮咛万嘱咐后才能成行。
有一次他记得有电话号码和陈山福有过联系,陈山福被抓后,他打过这个号码,试图联系求得资助,可对方根本没有接,后来索性关了机。万般无奈才和万勋联系,万勋的电话都是在陈山福久拨未通又急于洗澡,叫他帮助拨打才知道的,要不是还不知道和谁联系。
审问结束了,监狱追捕组就要离开仁都回到江松监狱。李科长对熊处长说:“感谢公安的支撑,特别是你熊处长。对了,我有一事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觉得曾艳可疑,虽然我查过她的电话,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凭我的直觉,她可能和栗再的团伙有什么联系。”
熊处长依依不舍地握住李科长的手,说:“感谢你们,你们的任务算是圆满完成了,可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啊!”
李新泉被审判时,受害人家属说,你这个畜生,心为何如此黑?他瞪大眼睛说,老子弄死你。气焰极为嚣张。但正义的审判也将他推上断头台。被抓获的其他犯罪分子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黄晓东、杨威、廖三、江娃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洪银月因有悔改和检举立功表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李见利判处无期徒刑。汤泽民、郑其军、何永、卫伟,万勋、孙大林、曾宁全等人被判处五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黄艳君被刑事拘留一个月。曾艳被栗再团伙利用,探听追捕信息,被刑事拘留一个月。
刘承仁由于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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