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卷 无涯——梁思还
那是2516年5月6日,请原谅我到现在仍旧喜欢这样的纪年法,因为如果不如此,我很可能会在漫长的生命里忘记自己的身份,进而忘记我从哪里来,又该到哪里去。
我姓梁,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记了,只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有了一个新名字,我叫胡亥,醒赢,是完成华夏一统的千古大帝秦始皇的儿子,那天早上,我躺在襁褓之中看着我的父亲,我知道我成功了。
佳茜是不同意我离开的,科研所的报告被她强行取回来十二次,所长最后一次见我的时候已经决定取消这个课题,佳茜的父亲是国联会的名誉法人代表,家族拥有极大的权利,研究所只是军情处下属的一个异现象研究机构,根本无法同高层较量,时空隧道的开启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一旦引发历史的改变将会发生不可预测的后果。军队和国务院都不允许这样难以掌握的情况发生,于是科研必须中途夭折。
于是,我被调到档案调查科做调查科长,终日埋首于对内部忠诚的特工军人们进行严密的监视,一旦发现他们有任何风吹草动,就要迅速的上报军情3处,由内部人员进行进一步的监控。而这所谓的风吹草动中,甚至包括他们突然间穿了一件法国名牌,或者是养了一条英国名犬。
军人,就是要绝对的忠诚,连带喜好,都要完全符合国家的标准。
这对我来说,是龌龊而难以理解的,对于一个为时空理论奉献了半生精力和热情的人来讲,我已经失业了。
5月6日那天上午,佳茜来同我商量一个月之后的婚礼,看着她草拟的宾客名单,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逃离的冲动。
和佳茜是在大学相识的,她是学校的天之骄女,我则是一名因为一篇时空论文而被院长破格提拔的普通学生。我们之间有太大太深的差距,可惜那个时侯太过于年轻,冲动的激情和自我的自信让我盲目的失去了理智的头脑,我以为只要我努力就一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可惜,这种热情终于在未来的工作中被一点一点的消磨干净,昔日的天真不再,现实的残酷让我失去了信心,终日埋首在四维空间的理论研究之中,可是现在,我连这唯一的追求都失去了。
那时的我,是偏激的,我固执的认为是因为她想要将我绑在身边,所以动用人脉冻结了我的研究课题,生平第一次,我们大吵了一架,佳茜哭着跑出了研究院大门。
心情郁结的我喝了平生的第一口酒,然后借着酒劲来到了试验厅。
看到时空之门的那一刹那,我是那样的冲动,现实无法给我滋生成长的土壤,无法给我建功立业的环境,甚至无法给我研究探索的机会,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逃离?
逃离这个龌龊的社会,黑暗的国家,腐败的政府,为什么不可以?
那一瞬间,我的血液是热的,我怀着无比憧憬热情的头脑开启了时空之门的闸锁,然后,决绝的投身而去。
光线消逝的最后一刻,我似乎听到了佳茜嘶声裂肺的痛哭声,然而又能怎么样呢?我就要离开了,就要去过我全新的生活了,我就要在历史的画卷里自由的舒展了,区区一个女人,怎能阻挡我的脚步呢?
我承认,那时的我,还那样的年轻,我根本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会为此而后悔,但是最终的结果证明,我真的后悔了,并且永远的失去了弥补的机会。
所谓的时空穿越,只是一种思想和脑电波的传递,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证明,当速度超过光速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时空旅行的,而这世间,能超越光速的,只有思想。
历史上的胡亥,是个只活了二十四岁的短命皇帝,生前穷奢极欲,贪婪愚蠢,我的到来,改变了本该二世而亡的大秦帝国的命运,同时,也改变了整个华夏的历史进程。
我用尽所有的心力,努力的学习治国之道,学习武艺剑术,学习骑马兵法,研究朝堂上的局势,和兄弟藩王搞好关系,关心民间百姓的疾苦,以温和的方式,引导残暴的秦始皇走上正途。我渐渐改变了历史的脉络,很多应该发生的事情不再发生,我网罗了一些忠心可靠的下属在自己的羽翼之下,这其中,甚至包括李斯,包括赵高。
公元210年,是历史上秦始皇死去的日子,这些年,他已经将大部分的权利交到我的手上,朝政上也从不与我相违,我也有意改变历史,救他性命。然而,同蒙恬一同率领的一场对抗北狄的战争,还是让我看到了权力的重要性,有他在,我就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就不是这片土地的皇帝,几个兄弟对皇位的觊觎和对我的虎视眈眈我不能视若不见。于是,那天傍晚,我和李斯一起设了这个局。
他乘坐着华丽的马车出游的那一天清晨,我特意起了个早去咸阳城外恭送,他已经渐渐老了,背脊不再挺拔,眉眼不再凌厉,身形也有些发福的臃肿,鬓角也已生了几丝华发,但是他的声音仍旧是爽朗的,他大笑着对我说:“皇儿,等为父回来,我们一起去怀清台上畅饮。”
然而,他终究失去了这个机会。我看着他的马车渐渐走远,渐渐化作一个华丽的影子,只觉得头顶的一座山,轰然就那么倒塌了,我反复的对自己说,并不是我的错,是他的大限已到,若是我不来,他也会在这次出游中死去的。然而,有什么东西压在我的心上,啃噬着心肺,以凄厉的声音在提醒我:是你做的,是你做的!
一月之后,秦皇驾崩的消息传回了咸阳城,整个咸阳的百姓一片哀痛,而我,在满城的哭声中,登上了那座金碧辉煌的王位。
我,终于拥有了最为高贵的身份,我的政见都会得到重视和采用,我的每一项安邦定国的政策都会得到大臣和百姓们的联手拥戴。我的才华、我的抱负、我的理想和我的虚荣,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那些在现代社会无法完成的梦想,却一一在这片古老而陌生的土地上渐渐实现,生命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遗憾,一切,都是那样的充实和不可思议。我以为我会是快乐的,我以为我会是满足的,可是直到看到她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虚无,我的心一直是内疚而空虚的,只是,自欺欺人,从不自知。
认识点秋的时候,她还怀着孩子,挺着大大的肚子,满脸泪痕的跪在御驾之前,手上还抱着一个两岁大的小孩,畏惧但却倔强的看着我,两把战刀架在她洁白的脖颈上,已经有丝丝血腥渗透而出。
她的丈夫是朝廷命官,犯了罪,被刑部关在大牢里,她当街拦御驾,跪在那里,要为她的丈夫伸冤。
这是个单纯且天真的女子,拥有不谙世事的清澈眉眼,倔强并且勇敢。
只一眼,我就知道有些事情注定要改变,有些东西,我再也无法控制。
我顶着整个皇室的压力和嘲笑,终于在两年后将这个孀居的女子娶进了阿房宫,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为快乐的日子。多年的遗憾和内疚似乎在一瞬间被填满,我遣散了庞大的后宫,倾心只宠爱这一个女人,将我能够赐予的一切都给与她,以求心底那份变态的安宁。
每个空气清新的早晨,看到她安静美好的睡脸,我都会有一时的恍惚,不知道今夕是何夕,我开始怀念一些逝去的时间和岁月,我那死去的父皇,被我斩杀的对手,在皇位争夺中败下阵来的兄弟,现代年迈的父母,唯一的妹妹,还有那个我爱了很多年的女人。
点秋怀孕的那一天,我正在和李斯下棋,赵高走上前来趴在我的耳边说皇后有喜了,我面色不动的点了点头,然后继续下棋。黄昏的时候,李斯和几个大臣退了下去,我遣退了赵高和其他侍从,独自坐在空旷的大殿上。我伸出手掌,将头埋在掌心中,眼泪一滴一滴的落下来,透过指缝滴在地板上,香炉里的龙炎香静静的燃着,发出好闻的香气,来到大秦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哭了,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在这个不属于我的时空里,我终于有了自己的亲人,终于不再是孤单的孑然一身,那一刻,我突然是那样的满足,从未有过的满足,满足到我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放任自己流下泪来。
我对点秋越发的小心了起来,除了朝会,几乎形影不离她的身边,这个原因,造成了一个令我后悔一生的决定,匈奴来犯北疆的时候,我竟带着她去了北疆战场。
点秋被匈奴劫走的时候,我在舒北城接见蒙恬将军,她身边的侍女哭着跑进大营,告诉我皇后被匈奴劫走了。
那是从未有过的害怕,我像是发了疯的狮子,带着八十万大军从寒沙城出发,出兵雁门关,追击四千多里,从草原追到沙漠,在北地疯狂的屠杀了起来,半个月之后,我终于见到了已经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的点秋,她被匈奴蹂躏,不但失去了孩子,还再也无法受孕。
汤太医告诉我的时候,点秋也在场,她听了之后凄惨一笑,推开了我的手,转身就进了内帐。审讯室里的匈奴族首领仍旧在等着我,我提着马刀缓缓的走进去,他还试图跟我解释什么,我一刀狠狠的砍在他的脖颈上,他腔子里的血喷出来,溅了我一脸,味道很咸,还有点腥。
我在点秋的门前站了一个晚上,听她在里面压低声音在哭,那些无法言语的苍凉像是滚烫的水,浇在我的心肺上,嘶嘶的疼。我扬起头来,看着当空那一轮明亮的圆月,看起来,就像是我在两千多年后看到的那一轮一样。
我驳回了大臣们所有关于纳妃的折子,全力教导起念之来,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四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在他眼里,我就是他的父亲。
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甲午十一年的时候,我开始咳血,大夫说这是不治之症,点秋听到的时候正在刺绣,秀针一抖,就狠狠的扎在指尖上,鲜红的血渗出,染红了洁白的绣布。她淡淡一笑,有些不自然的说道:“圣上是真龙天子,有上苍庇佑,一定会平安无恙。”
我笑笑,转身走出了未央殿,黑底金龙的皇袍扫过青木地板,流淌着的,是无言的缄默。
我想,或许所有的事情都要归结到一个起点,离去,就如同到来一样。
这一次去南方出行,整个朝廷都是反对之声,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早已失去了长途跋涉的资本。去和点秋告别的时候,她仍旧像平常一样,坐在临水的楼台上,正在修剪一盆兰草,样子很专注。
我告诉她,我就要出行了。
她的神情一时之间有些忡愣,眼神轻飘飘的,掠过满湖的烟水,最后凝聚在我的脸上,问我要去多久。
我说不一定,若是南边的景致好,就多住一段时间,咸阳的冬天就要到了,天气太冷。
她点了点头,然后说那就去吧,南方的水土养人,我早就该去那里住住了。
我站起身来,衣袖拂在一片剑兰的叶子上,我用力一扯,剑兰的叶子就折断了。点秋的眼神宁静,她看看我,再看看那盆兰草,然后拿起剪刀,横在兰草的根部,决绝的,用力剪断。
我说只是断了一小片叶子,还可以活,你为何整株剪断?
点秋头也不抬,声音淡淡的说道既然已经坏了,又何必留着?
我无法再说什么,或许,她一直都是这样一个人,如若不是全部,宁可不要。
离开咸阳那天,阳光十分刺眼,我站在咸阳城外的古道上,身后是招展着风旗的御驾队伍,点秋穿着黑色的皇后盛装,带着满朝文武一同为我送行。她眼神明亮,笑容端庄娴静,充满了母仪天下的尊贵和高雅。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却突然怀念起七年前咸阳街头上那个挺着大肚子,明明只有十八九岁但却极力装出成熟模样倔强女子。
时间那般急速,究竟是我错了,还是这命运错了?
点秋站在浩浩荡荡的百官之前,恭敬有礼的对我笑,她说:“恭送陛下。”
鼓号声高声奏响,我一步一步的离开咸阳,离开这座我生活了三十四年的古老城市,马车渐渐行驶,我离开了我的国家,我的子民,还有,我的爱人。
公元196年年末,我死在前往南方还巢邑的路上,举国大丧三月,最后,被葬在龙脊山的大秦皇陵中。
公元195年,秦氏点秋登基,成为大秦帝国唯一的一位女帝,其子秦念之被册封为国储,居于太子东宫。
公元193年,秦念之继位,国号仍为大秦,尊秦点秋为秦母,胡亥为圣祖大帝。
岁月空洞,时光急速,我安住在大秦皇陵中,一睡百年。
这一百年里,我睡的很不安稳,我总是会梦到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点秋端着一碗参汤,送到大殿上,我正要喝,她突然拦住我,然后像是做梦一样的问:皇上心底的人,真的是臣妾吗?
当年,我只是笑笑,轻声的说:你是朕的皇后。
然后点秋轻笑,笑容淡然,轻声说:喝吧,是臣妾亲手煮的,皇上操劳国事,身体要紧。
这个梦一直纠缠我,以至于让我过早的从沉睡中醒过来,商丘的族人井井有条的活动在大殿里,保持着世代的恭敬。
商正已经很老了,我睡着的时候,他才不过七岁,如今,已经是百岁高龄的寿星公了。他颤巍巍的来到我的面前,佝偻着背脊,跪在地上,声音苍老的说道:青木大殿在百年前,就住进了人。
大门打开的时候,到处都是刺鼻的灰尘,鞋底踏在厚厚的尘埃上,有细小的风从主殿的方向传了过来,掀起满地纷纷扬扬的梨花花瓣。青碧的竹子清幽的摇曳着,沙沙作响,湖面波光粼粼,一切都是静谧的幽静和安详,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只除了那座竹制的小屋,和屋前那片兰草花园。
打开房门,到处都是她生活过的痕迹,青色的纱帐,干净的衣服,竹制的椅子,密密麻麻的书籍,还有书籍中那些他讲给她的改头换面的小笑话。
时间无比缓慢,又无比急速,在我无知无觉的陷入沉睡的时候,她就坐在这座青色的竹屋之内,细细的回忆着我们这凄苦而又无涯的一生。
她没有坟,甚至没有一块石碑,坐在那个幽深的温泉边上,两旁都是沙沙的竹林,我突然就明白了。
我知道,她就在下面,化作了水,化作了风,化作了这万千竹叶中的一枚,在等着我,给她一个答案。
秦风之死,并非我有意为之,他犯了通敌之罪,将兵部的消息卖给匈奴单于,害死边境将士无数,我不杀他,不足以平民愤,也对不起为大秦战死的百万将士。
你恨我为了霸占你,陷害杀死了你的丈夫,让你成为寡妇,让你的孩子成为孤儿。我曾对你解释过,只可惜你并不相信,如今,尘土归墟,万事了了,我终于有勇气站在你的亡灵之前,将这些话再重复一遍。
你不愿坏我的孩子,逃出寒沙城,于雪地中浸泡冰湖,骑马摔跤,甚至不惜被匈奴人蹂躏糟蹋。其实,如果你不想,只需跟我说一声,也就可以了。你想要我走,想要我死,想要坐拥大秦的万里江山,我就统统都给了你,
点秋,你长得真的很像是一个我曾经爱过的女人,但是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你早已不再是她,你是秦点秋,是我的皇后,是我深爱的女子,是和我风风雨雨渡过半生的女人。只是,我们之间有太多的猜忌,有太多的憎恨,有太多的怀疑,这些东西像是一条绝望的鸿沟,横在我们两人之间,我在这边,你在那边,谁也不肯踏前一步,终于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然而,你已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又何必放弃一切,追随我到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孤独而寂寞的活着?
难道,在你亲手送来那一碗一碗毒药的同时,也会有丝丝缕缕的不忍和伤心?
点秋,你我一生错过,今生,我已无力回天,但是,我绝不会就这样屈服于天命,我会等待千年,用我的双手将历史的轨道归于原位,然后,再一次在2516年5月6日的那个晚上,回来找你。
这一次,我不要皇位,你不要嫁人,将时间倒退回原点,好不好?
请你等着我。
就这样,清鹏一部,变成了清鹏七部,我用尽方法驻颜长生,研究象龟的沉睡千年之法,钻研细菌学、商贾之道、统筹华夏的经济命脉,静候那个扭转乾坤的时机。
然而,我还是太高估了自己的力量,无数次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付诸流水,刘邦项羽早已作古,唐宗宋祖早已淹没,何来汉唐盛世?何来明清败落?何来民国共和?
我的那些执念,终究只能成为一个笑话,大风呼啸而吹,所有的梦想零落在千古的岁月之中。历史沿着一个无法控制的方向奔腾而去,我什么也做不了。
离开皇陵的那一天,秦之炎也醒来送我,在他的身上,我总是可以看到点秋的影子,很多时候从沉睡中醒来,看到他独自坐在青木大殿的竹林之中,我都会有一瞬的恍惚。
我见过那个女子,在楼兰的纷飞战火之中,那个一身戎装的女子像是一朵璀璨的流星,凌厉绝辣的燃烧着狰狞的戾气。那是个倔强且孤傲的孩子,有着未来世界的女人中少有的坚强和独立,这样的性格,是一把刀,伤害别人的时候最先受伤的,永远都是自己。
我不知道之炎会这样孤单的沉睡多久,那是属于他的命运,我不能多加干涉,因为我自己的,本身就已经失败了。
我走遍了华夏的每个角落,无所谓到哪里去,只是慢慢的走,看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肆意的挥耗着我的时间。
这一生太过于漫长,原来世人眼中充满诱惑的所谓长生,就是这般的寂寞和孤独。
那一天,我跟着英国的水手一起去印度,在海上遇上风暴,迷失了方向,在风暴中,一束明灯突然刺透黑暗,水手们欢呼一声,就向着灯塔的方向而去。
上岸之后才知道我们偏离了轨道,来到了波斯湾,大荣皇后千年前在此修建的白塔救了我们的性命,当地的百姓告诉我,这座白塔的名字,叫做长生。
我就此没有离开,而是成为了一个守塔人,一直居住在长生塔上,为过往的船只点燃灯火。
一日又一日,生命,很简单。
十六年后,我老了,那天早上,露玛跑到塔顶,拉着我的手大声叫我去她家吃饭,露玛是印度人,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今年刚刚十四岁,总是会缠着我为她讲东方的故事。
终日吹着海风,我的耳朵已经不好用了,我大声的问她,你说什么?
可是话音出口却像蚊子一样小,露玛吓坏了,不停的摇着我的手臂,然后擦着眼泪就跑了出去。
我想,我可能是要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幻觉,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似乎看到了点秋,她仍旧是当年的那副模样,明眸皓齿,扎着细细的辫子,满脸泪痕的拦在我的车架前,大声的喊:我不能没有丈夫的,我的孩子不可以没有父亲。
点秋,我想做你的丈夫,我想做你孩子的父亲,可惜时间错了,我终究不能取代。
海风吹进我的眼睛,一生中的第二次,眼泪缓缓而下,不是伤心,我只是累了。
这无涯的一生,终于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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