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蔫蔫地垂着头,第一千次发出疑问:“我真的不能变成人吗?之前看小说里,人家主角穿越成动物也可以变成人啊?为啥我不行啊?这不都是平行世界吗?”
“不行的呢,亲亲。”机械少年音也第一千次回复这个问题。
是的,李盛穿越了,但他比别的穿越者更悲催一点——他穿越成了一匹马。
李盛上辈子是个妥妥的富二代,爹妈赶上了好时候,辞了公职下海创业,拼了十几年打下了一片家业,他和哥哥从九岁起就有司机接送有住家阿姨照顾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的身体,他有遗传性哮喘,小时候医学水平达不到,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期,后面父母去创业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赚钱给他治病,但他这个病始终没能治好。
平时生活与常人无异,但不能快跑,不能剧烈运动,甚至不能大笑,冬天气候干冷的时候甚至不能出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家子土生土长的北方人移居到了南方。
父母慈爱家境优越,就连哥哥,也对他爱护有加,为了他甚至动过学医的念头,但最后还是被他劝着去读了商科,他已经这样了,连熬夜都不敢,他家是真的有家业要继承啊!
再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李盛没什么可不满的,人生哪有十全十美,这样就可以了,他一辈子都有人照顾有人疼爱,挺好的。
他喜欢毛茸茸,但养不了,于是就喜欢去猫咖外面坐着看,后来他哥专门开了家猫咖,在猫咖侧面又开了一家手作店,两家店中间是透明的大玻璃墙,就是为了他弟弟能一边玩一边看猫猫。
日子这样过下去也挺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他那天心情不好,自己溜出去,去了手作店,好好坐着看猫咪的时候碰到了一对小情侣吵架。
两人推推搡搡的,男生抄起女生的散粉就砸在地上,盒子碎了,粉尘扑出来,他当时胸口就一阵抽痛感觉呼吸急促,再一醒来就在马棚里了。
想到这,李盛看了看自己的马蹄子,不禁悲从中来,他这是得罪哪路神仙了啊?
上辈子是不健康的人,这辈子是健康的马,就不能让他当个健康的人吗?
为啥要穿成马啊?而且看着情况还是军马,这要是上战场打仗,不小心噶了怎么办啊?
“宿主不用担心,我们是可以帮你强悍体魄的,而且商场里有特效药,只要有一口气就能救回来,而且,身体只是躯壳,不必在意太多,体会另一种动物的生命,这可不是别人轻易就能有的机会。”机械音鼓舞他。
李盛不耐烦地用前蹄踩了踩地面,翻了个白眼,低头看了看石槽里的草料,感觉这东西跟系统的心灵鸡汤一样难以下咽。
是的,他有系统,据系统交代,它们来自另一个物质和科技高度发达的更高维世界,那里的人已经不需要那么辛苦地工作,娱乐充斥了生活的大部分,而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文化和历史。
唐朝,对于他们来说,属于远古时代,这个时代的信息是很值得研究的,他们知道任何时代的历史走向,而系统的功能就是寄生在一个活体身上,来采集更细节的文字、画面信息。
对于李盛而言,这个系统就是个百科全书兼保命大招,別说让他变成人了,就连个苹果,它都变不出来,小说里那种空间农场营养剂一概没有,害得他只能吃草。
小少爷以前吃个苹果都要个大味甜颜色正的,还要削皮切好摆盘放好水果叉子端到他面前,他堂堂一个富二代,什么时候吃过这个苦。
李盛很悲愤:既然要保证宿主活着以便采集信息,那干嘛不让他穿成人啊?虽然说乱世之中人的命一样没保障,但是比马也好多了吧。
对此,这个编号为“7266”的系统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在以往的小世界中,出现过很多次宿主强行用积分兑换超时代产物的现象,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主脑开始尝试用动物作为载体来减少影响,毕竟相对于人,动物的作用要小得多了。”
“那我只能当一匹普通的马吗?如果我的马朋友和战友有危险,我也不能做什么?”李盛有点生气,这不就把自己当一个行走的三脚架啊?系统就是架在这个架子上的摄像机,而它对自己唯一的帮助,就是保住自己的命。
“只要不脱离时代背景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我们想收录的,是这个时代的文化,而演绎者是谁,我们并不在意,自从整改后,我们所有的商品,只对宿主自己有作用,但宿主间接影响了谁,我们是无权干涉的。”
李盛听了稍微放松了一点,这代表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过得稍微舒服一点。
李盛穿过来已经一天半了,他勉强把石槽里的嫩青草吃完,对着剩下不知道是什么的这一堆实在是吃不下去,这可急坏了负责的看护人员——马子王力。
“方群头,您来了,这马就是不肯吃东西,您瞧瞧,这肚子都瘪了,这草可都是新鲜的啊,一会儿贵人就要来选马了,原本说是过几天的,突然要来,这匹最出挑的又不吃食儿了,都要急死我了。”
被称为“方群头”的男子穿着灰色的圆领窄袖袍衫,提着一包草药走过来。
“马子,是负责放牧饲养马的人员,主管官员称‘群头’,军中的兽医,也在群头和马子中选。”
李盛看着空中这行淡蓝色的字,明白了,这位就是直属领导兼兽医呗。
那包药上有小字,李盛还懂些繁体字,看清楚了——春夏常灌马方。
他立马就警戒起来:不是吧,穿成马就算了,还要被灌药啊!
“春夏气候浮热蚊虫也多,这些马又是新送来的蒙古马,水土不服也是经常的事,这药拿去让人煮了,一会儿给它喝。”
马子拿了药下去了,这位方群头又上来摸摸它的鬃毛,看看他的眼睛,一边看一边跟后面跟着的小徒弟说话。
“好马,尤其是军马,第一要识人意,肝小则识人意,通人性,相马的时候就要看马耳,耳小则肝小;二者,马鼻子要大,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军马百里奔袭是常有事,这匹骝毛马就是上等军马。”
看着这马歪头用大眼睛盯着自己,方英不禁伸手拍拍它的头:看着倒是很有精神啊,不像是生病,许是这里的草料不如草原上适口?
李盛有点好奇什么叫“骝毛马”。
他的毛发在阳光下看起来是一种灰调的紫色,从肩背很自然地过渡到马蹄的黑色,颜色还是很华丽很漂亮的。
小系统默默地充当百科全书,蓝色字又出现了:“古代把马的毛色分为:骝毛、粟毛、黑毛、白毛、兔褐毛、沙毛(又称驳毛),还有花毛,骝毛就是指褐色、红色或者黄色的马,但四肢下端必须要是黑色。”
李盛明白了。
方英就看到这马突然抬头盯着一个地方看了看,然后转过头观察了一下那边马槽里的几匹马,又把头转回来了。
“这马看着灵性,你看,它的眼也大,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适合上战场啊。”
方英看完了这匹马,又一路往里面走去看,一边看一边说着什么,还让小徒弟上手掰开马的牙齿看。
李盛实在是饿了,但是看看马槽里的这些东西,他还是不想吃啊,算了,先饿着吧,据说饿到极点吃什么都好吃,没准到时候就吃得下去了呢。
就在他看蓝天看白云看地上的虫子发呆的空隙里,那边的马子已经托着一碗药汁子过来了,李盛有点畏惧地往后退了两步,怎么当马还要喝药啊!
但是反抗无效,他还是被按着灌下去了,嗯,居然不是很难喝,味道有点像凉茶。
喝完以后,方英走过来,微微笑了一下,伸出手从后面小徒弟背着的搭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绿色小瓜。
后面的小徒弟见状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话。
李盛感觉自己的口水一下子就泛滥成灾,啊啊啊想吃!快给我吃!
巴掌大的小绿瓜被托在方英的手掌心里送到了李盛面前,他嗅了嗅果蔬特有的香甜气息,克制着小心地张嘴叼住放到草料上,很珍惜地一点点吃了起来。
其实这瓜不大,他觉得自己两口就能炫完,但是他舍不得,想吃久一点。
哎,什么时候受过这罪啊,上辈子他可喜欢吃西瓜了,这辈子不知道还吃不吃得上。
旁边的方英更惊奇了:一般他给马喂瓜果,马都是卷进去两口就嚼干净了,这一匹倒是知道好吃的要慢慢吃,聪敏得过分了。
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相马,从他刚认字就跟着家里的祖父学马经,见过的马也不少,还从没见过这么灵性的。
小绿瓜很好吃,口感有点像黄瓜,还有微微的甜味,李盛吃得很开心,啊,终于吃到正经食物了啊!
但是瓜很小,李盛再怎么珍惜,还是吃完了,他满足地舔舔嘴巴,眼巴巴地看向方英,伸脑袋过去蹭了蹭他的胳膊,希望他下次还能给自己带点好吃的。
哎,人生不易,军马卖艺,上辈子他那是多么有威严的人啊,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了。
被亲近的方英不自觉弯了弯嘴角,他跟马这种动物相处了十几年,也喜欢马,何况这匹马神骏非常,聪灵不凡,还很通人性啊。
“群头,秦王来了。”
一个小吏急跑过来跟方英报信,两人端正神色,往外走去迎接贵人。
秦王?哪个秦王?唐朝的秦王有谁?李世民!
当马这件事已成定局,但是给谁当马还是不一样的,就跟后世一样,都是打工人,碰上的领导是什么样子可太重要了。
那可是李世民啊!
李盛一下子精神了,他抓心挠肺地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啊,一个劲地往门那边歪头。
蓝色字体又出现了。
人物信息:
昌发启国,一门三圣。
文定高位,友于不令。
管蔡既诛,成康道正。
贞观之风,到今歌咏。
真是二凤啊!
李盛立刻激情发言:“系统,你能不能当镜子啊?给我前面搞个光幕那种,我现在形象怎么样?鬃毛顺吗?眼睛亮吗?脸上没有脏东西吧?”
没得到应答。
李盛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石槽,食欲不好的马会不会被认为身体不健壮啊,那就不会被选上当秦王的马了。
不就是草吗?他吃就是了!
于是,当方英引着李世民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匹正在疯狂炫饭的骝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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