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乍到,陆琛也知道低调行事。
听从小七的建议,陆琛走向最近的武器架,拿起一把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剑。
“贵客,此剑名为金曜,七阶下品,剑长两尺两寸,售价四万金币。”
陆琛点点头,轻松挥舞了几下金曜剑,发现此剑很轻盈,挥舞起来非常流畅,可惜此剑偏短,不适合自己。
陆琛又踱步至另外一个架子旁,架子上陈列着一柄通体银白,剑柄镶嵌数颗蓝色宝石的长剑。
“贵客,此剑名为雪影,七阶中品,剑长四尺一寸,售价八万金币。”
陆琛上手试了试,此剑看似修长轻巧实则沉重,约莫十几公斤重。
小七似乎看出陆琛的疑惑,解释道:“雪影剑是用紫金铁锻造的,看似轻盈实则颇有分量,对敌时有奇效。”
说的也是,敌人只看外表以为此剑很轻盈,没想到此剑却有堪比重剑的重量,容易造成误判。
陆琛点点头,却又将雪影剑放回武器架,目光锁定了一把靠墙位置的长剑。
此剑颇为奇异,剑身银白,剑刃透着幽幽蓝芒,隐约有电弧一般的奇异光芒闪烁,剑柄处雕刻着某种张牙舞爪的不知名猛兽,双眼位置镶嵌着红色的宝石。
“贵客,此剑名为雷怒,七阶上品,是林登大师最近出品的武器,据称此剑差一丝就能位列极品之中,因此比同品级的要略贵,售价二十万金币。”
二十万金币!
虽然家底丰厚,陆琛也不由得咋舌,高阶武器的价格也忒吓人了,这还只是七阶,八阶过百万的话,九阶岂不是要千万级。
“话说,圣兰多帝国有出过九阶武器吗?”陆琛试探性地问道。
回答他的却不是小七,而是同在三楼选购的客人之一。
“这位兄台看着很生分,是第一次来白霜城吧,竟连这事都不晓得。”说话的是一名有着灰白色头发的中年人,身着黑色皮甲,“帝国双圣的大名居然都没听说过吗?众所周知,双圣的九阶武器都是本国锻造的。”
另两位客人也嗤笑出声。
陆琛耸耸肩:“兄台,恕在下孤陋寡闻,在下确实不知双圣之事。”
林贵可能搜集了相关情报,因为圣兰多帝国离得太远,对执剑人国也没有啥紧迫影响,陆琛没看过详细报告。
“看在你如此坦承的份上,那我多说几句吧。”灰白头发的中年人说道,“帝国双圣,即戴安娜·布莱克法圣殿下和贾斯汀·马特大元帅,法圣殿下的武器是九霄雷杖,武圣大元帅的武器是天龙战斧,都是九阶武器。”
陆琛微微颔首:“原来如此。”
身着黑色皮甲的中年人上下打量陆琛后疑惑道:“本人是狂怒佣兵团第七队队长诺顿,地阶高级战士,兄台看着也有地阶中高段位,还没加入过佣兵团吗?”
陆琛点点头:“诺顿队长猜得很对,在下确实没有加入过佣兵团。”
另一位法师打扮,身着银灰色皮甲,长相俊秀的年轻男性也走到近前:“队长,难不成您想拉他入团吗?”
诺顿队长摇摇头:“这位兄台一看就不是刀口上舔血的人,只是好奇而已。兄台,刚看到就觉得你气息不凡,不知现在是何位阶?”
陆琛微微颔首:“侥幸达到地阶巅峰,听闻晋升天阶很难,因此还需要磨炼很长时间。”
“厉害,如此年纪地阶巅峰,说不定有望成圣。”法师打扮的年轻人评价道,“只是突破天阶瓶颈需要一定的运气,快则数年,慢则终生难以跨越。”
“啥!此人竟达到地阶巅峰了?”魁梧的三米壮汉声如洪钟,“队长,你都43岁了,离地阶巅峰还有些距离呢,这细皮嫩肉的年轻兄弟竟然都地阶巅峰了?”
“闭嘴!”诺顿气得瞪了壮汉一眼后转头看向陆琛歉意地说道,“抱歉,我这队员说话素来不过脑子。兄弟年纪轻轻却有地阶巅峰实力,确实令人佩服。恕我失礼,还不知道兄弟如何称呼。”
陆琛将雷怒剑摆回武器架:“抱歉,我也忘记自我介绍了,各位叫我仲裁者就行,几位要是不嫌弃的话,去喝一杯怎么样?”
诺顿看了看另外两人后说道:“行,难得回一趟白霜城,喝个痛快。”
陆琛对小七说道:“小七,雷怒剑我要了,二十万金币是吧,怎么付款?”
侍立一旁的小七顿时精神大振:“贵客,您稍等,我立刻去让账房管事过来。”
诺顿也开口道:“那谁,你和账房管事老约翰说,这是我诺顿的兄弟,按我的折扣给优惠。”
“是是是!”小七弯腰行礼后欢快地去找账房管事了。
“兄弟出手阔绰,如此贵重的武器说买就买。”诺顿感叹道。
陆琛:“诺顿兄,你们没选到合适的吗?”
壮汉也挠挠头尴尬地说:“队长只是带我们来看看好东西的,七阶武器动辄十万八万的,不是想买就买到的。”
法师打扮的年轻人也说道:“唉,那还不是为了给我换高阶法杖,队里没余钱了。”
陆琛诧异道:“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可是a级佣兵团啊,几十万还是有的吧。”
“总部那边肯定有,但我们只是一个小队,队里每年要向总部输送资金,平时运作的消耗也极大,入不敷出是常态,兄弟们也很辛苦。”诺顿感叹道。
陆琛微微颔首。
不多时,小七带来了一位年纪六十多岁的账房管事,陆琛随他去顶层的账房完成了交易。
加上交易税,仅雷怒剑就支付了约21万金币,雷怒剑终于到手了。
离开承月剑铺,陆琛与诺顿兄弟三人又回到了西星酒馆。
陆琛订了二楼一间豪华包厢,又点了价值数千金币的酒品、餐食。
如此热情地邀请诺顿三人,当然不是陆琛一时兴起,而是他清楚,领主玩家与冒险者玩家之间的接触,将很快来临。
领主玩家虽然有一国之力,但冒险者玩家也有佣兵团作靠山,而佣兵团背后就是各大帝国,到底孰强孰弱不是那么容易下定论的。
既然游戏中也有npc佣兵团且远比玩家佣兵团等级高,陆琛认为与他们多接触以了解佣兵团的运作方式,甚至与他们达成合作是必要的布局。
觥筹交错,四人相谈甚欢,陆琛从诺顿三兄弟那边获取了很多塞缪尔没说或者不知道的信息。
名义上各帝国佣兵公会都归人族理事会管辖,但实际上佣兵公会更效忠于所在国。
由于各国之间也有诸多矛盾,明着兵戎相见虽不多见,但私底下可没少较量,既然正规军不便直接打起来,那佣兵作为各国的“民间武装”,就是最合适的打手了。
因此各国间的佣兵公会关系复杂,敌对国家的佣兵公会往往都是仇敌,一旦见面不死不休。
圣兰多帝国最大的敌人是西面的波西帝国,因此两国的佣兵公会流了不知道多少血,死在对方手里的佣兵仅次于魔兽了。
除了正面交手外,两国佣兵公会间下的阴招也不少,暗杀投毒什么的算小儿科级别,打入敌人内部窃取情报更是司空见惯,更狠更阴险的招数也不少见。
总而言之,级别较高的佣兵团在做任务时,也得提防着敌国的佣兵,尤其是去外海或者偏远的地方执行任务时更要小心。
诺顿的第七小队,就被波西帝国的佣兵坑过一回,几年前诺顿的第七小队接到总部的通知,让他们小队去外海某座岛屿猎杀几头地阶初级的魔兽,获取其心脏作为某种重要药剂的材料。
结果这条消息被波西帝国佣兵知道后,竟在那座岛上设了埋伏,将几头地阶中级魔兽替换了地阶初级的魔兽,待诺顿等人击杀魔兽精疲力尽之时出手偷袭。
那一战,上一任队长,一位地阶中级女法师为了保护队友安全撤离而牺牲了。
狂怒佣兵团团长震怒,随后不久,佣兵团调集大量好手,抹去了敌国佣兵团一处偏僻之地的秘密据点,击毙数百人,还有少量平民被波及。
“做佣兵很危险,不但要面对可怕的魔兽,还要时刻提防着对手的黑手。”诺顿感叹道,“做个魔兽猎手都比佣兵舒服,天天提心吊胆的。”
壮汉附和道:“老大说得对,等以后哪天不想干佣兵了,就去当个魔兽猎手。”
“你们俩够了,魔兽猎手的死亡率比佣兵还高!”法师小哥气得拿酒杯敲了几下桌子。
所谓的魔兽猎手,就是专门狩猎海洋魔兽的人,除了官方的狩猎团外,也有不少民间组织的狩猎团。
如果去官方的狩猎点,要缴纳很多金币购买捕猎权,所获魔核魔晶还要上缴一定比例,只是胜在稳定。
还有一些胆子大或者水平高的魔兽猎手会去非官方狩猎点的地区狩猎魔兽,大部分都在外海范围,有些距离人族领地挺远,一般而言越远危险系数越高。
每年都有很多民间魔兽狩猎团有去无回,因为外海太危险了,一旦倒霉遇到天阶魔兽十死无生,除了魔兽,异族也会下黑手,至少正义之眼联盟对人族的狩猎团从不手软,抓捕都算轻的,多数时候是直接击杀。
陆琛又给诺顿满上一杯:“诺顿队长,您刚才说,过几天要去执行团里交代的危险任务,但因为上次任务的原因,几位的装备都有损失?”
诺顿叹了口气:“既然仲裁者先生问了,我也不瞒你,团里让我们去一趟猛毒林,那里可不是什么善地,如果是安全区里还好,但这次的任务要求去往较为深处的危险区,听说那里曾经出现过天阶魔兽。”
“为什么帝国不派天阶法师去剿灭呢?”陆琛疑惑道。
回答陆琛的是法师:“阁下有所不知,猛毒林很大,传闻其内有一条巨大的魔蛇,叫金冠魔蛇,虽然传闻很多但没人亲眼见过。据称很多年前曾有禁咒法师试图剿灭此獠,但因为此獠擅长掘地躲藏,一直没有将其击杀。而禁咒法师需要坐镇各处要地,无法为了一条天阶魔蛇就长期蹲守,再者此獠虽强但只要不过度深入猛毒林,就不会遇到,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猛毒林成为帝国核心地区内唯一确定有天阶魔兽活动的地区,也是各大佣兵团不愿意涉足的地区。如非此次任务是帝国委派,我们狂怒团也不会冒险。”
原来如此,陆琛微微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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