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术。”
郎中一脸认真,看起来不似在信口雌黄。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皆是一惊。
他们了解邪术的途径,无非是来自于在说书先生那听到些奇闻志怪的故事。
若说是真的亲眼瞧见,今生可还是头一遭。
再联想到那人中了邪术后的凄惨模样,众人不免脊背一阵发凉。
“敢问先生,这人中的是什么新邪术?可有破解之法?”
宋锦安起身给郎中倒了杯茶,递了过去。
“所谓的邪术,指的就是南方深山里所居住的巫族人养的蛊虫。这蛊虫一个个凶得很,这人的命怕是保不住了。”
郎中接过宋锦安递的茶,一滴未动,就将它放在了桌子上。
赶忙是拎起了药箱就要往外走,神色还有些慌张。
也不怪这郎中害怕,毕竟巫族平时在说书先生的口中,可是睚眦必报的坏蛋。
“慢着。”
宋锦安沉声喝住走到屋门口的郎中,陈伯闻声,赶忙以身为墙,将郎中又堵回了房间内。
“先生既认得这是邪术,想必如何应对也是知道,还请先生出手相救。”
宋锦安捋直了袍子站起身来,对着郎中施了一礼,十分诚恳。
觅宁与陈伯亦是如此。
这下,那郎中倒是有些慌乱了起来。
只见郎中连连摆手,摇头否认,“公子,小姐。你们也别难为我了。这东西只有巫族人会解开,我一个看病的,哪会这个!”
话音落毕,半晌没有人回话,那郎中只得哭丧着个脸继续解释,“蛊虫这东西只听主人的话,和解铃还需系铃人是一个道理。”
郎中不停地打量着宋锦安的脸色,显然他也知道,今天能不能出了这个房门,话事权全在面前这个看似温和的男人身上。
只可惜,宋锦安只是看上去面善些,他并不打算这么草草的将郎中放回去,毕竟床上躺着的那个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出现意外,有郎中在最起码有个保障。
“先生,不必急着走。我留你也是怕床上的人出了什么岔子,我们自己料理不好。”
宋锦安将郎中引回屋内落座,又继续说道,“先生耽误的时间,我自当以诊金回报。”
这一通话,说的那郎中可谓是喜笑颜开,毕竟谁又能拒绝如此“真诚”的邀约呢。
“说来还有一个方法或许可解此蛊,只是此法凶险异常,可以说是非生即死的法子。”
郎中可以卖了个关子,却并未一口咬死,他到知道给自己留退路。
“先生请说。”
众人在一旁洗耳恭听。
“你们也都看到了,病人的身上有黑紫色的纹路,那就是蛊虫移动时啃食血肉留下的的痕迹。”
郎中说到一半,停了下来,看看众人的反应,再次开口倒有些迟疑,“这法子须的以金针定穴封路,而后用刀剖开病人的所有黑紫色纹路。”
“直到在其中找到蛊虫为止。你可要决定好了。”
这个法子听起来是十分有道理的,只是对病人造成的创伤实在是太大了,若是真要这么做,病人的上半身都要被郎中刺花了,甚至可能会流血流死。。
果不其然,三人面面相觑,沉默了良久,才下好决定。
他们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打算尝试一次郎中所说的方法。成功与否,就尽在天命了。
“先生,请。”
宋锦安起身向郎中施了一礼,迅速将身前通往床床边的路让了出来。
郎中顿时倍感压力。
他说的这法子,还是当年他父亲带着他给人看病时,遇见中蛊的人用的。
宋锦安既然同意了这个法子,郎中自然也就没有了拒绝的理由。
赶忙是放下了自己的药箱,开始准备起一会要用的东西来。
“小姐一会得留在这给我帮忙”
郎中的要求自然得到了允许。
不出所料,觅宁的确是一位出色的帮手,她在一旁总能递给郎中他想要的东西,二人配合的十分默契。
不一会,床上的人的上半身就被扎了密密麻麻的针,这也预示着蛊虫在人身体里的退路被堵得死死地。
接下来就是开刀找蛊虫了。
虽说前面的步骤进行的一切顺利,可到了开到取虫这一步,众人的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上,谁也不知道这个人的状况究竟到了哪一步,是否能扛过这些刀。
总之,希望他渡过此劫,也不枉费三人救他一场。
入刀一寸,从胸口颜色最深处开始,一刀下去延伸至一条纹路的末端,无果。
就这样一到接着一刀,直到这人的胸膛被割的血肉模糊,也没见到蛊虫的影子。
众人这个时候都开始着急起来,难不成这法子没用?
就连最相信这郎中的宋锦安,也不免产生了怀疑。
他们怕这法子没有用,更害怕因此害死了一个人。
郎中的心理压力更大,毕竟这法子是他提出来的,若是最后并未奏效,遭殃的可不止他,还有他的医馆。
想到这,郎中的汗就止不住的往外冒。
觅宁看郎中辛苦,想着方才宋锦安给自己蒙眼用的丝帕,便顺手递了过去。
谁知在郎中的手即将要触碰到那条丝帕的一瞬间,觅宁猛地抽了回来,她扯着丝帕细细瞧着,上面绣者的桃花是如此的熟悉。
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不就是她当初遗失的丝帕吗!
宋锦安见她这般举动,一时间心中暗道不妙,赶忙是将怀中的另一条丝帕拿了出来。
他的身子,他的心一下子僵硬在了原地。
他手里拿的是一块素白色的丝帕,上面不带一点装饰。
也就是说,宋锦安一早就拾到了觅宁的丝帕,只是一直都自己留着,不去归还原主。
想到这,觅宁有些惊讶的瞪大了双眼,直勾勾的看向宋锦安,呆愣片刻后,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觅宁心里觉着宋锦安是个闷葫芦,平时不声不响的,做的事倒是一点也不害臊。
谁能想到宋锦安这个处处受人尊敬的大贤者,竟也能做出拾物不还,私留女弟子丝帕的事。
不过,好在这两人是个看对眼的。要不然,依照当朝律法,宋锦安这就叫登徒子,可是足够被拉出去腰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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