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夜晚的霓虹,代表着一座城市的繁荣,因为很多事,都发生在这些看似璀璨而又梦幻的霓虹之下!
的确,霓虹灯闪烁的光芒,虽然璀璨而又梦幻,给人带来无限的幻象和希望,但是这样的光芒之下,到底又隐藏着多一些什么?又有谁知道呢?
鹤城今夜的霓虹,似乎比起往日来说,显得要明亮和璀璨许多,尽管今夜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比起昨夜而言,明显要少了许多。
浑身包裹在一块灰色破布当中,立身在一条街道阴暗处的李太黑,正偷偷的看着今夜的霓虹,随后,他便长长叹了口气。
看来,今夜应该是不会有什么收获了!
因为鹤城出现这种情况,各处灯火通明,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大人物来到了这里!
虽然他也不知道那所谓的大人物,到底有多大,又来自于哪里,但是他知道的一点就是,今夜的鹤城,各处的守备必然十分森严,而他要想趁着夜色的掩护,在霓虹的闪烁之中捞点外快,其难度可比其他时候困难多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夜街上的行人和车辆较少,所以显得有些冷清,随着一阵清风掠过,李太黑不禁将自己身上的那块破布紧了紧,以抵御空气之中透着的那抹凉意。
是的,李太黑感到有些寒冷,而他也很快的知道,并不是今夜的天气变冷了,而是他胸口位置的那道伤痕,又要开始发作了。
那是一道形如月牙般,被他自嘲而称之为月痕的伤痕,而那道伤痕,也只是一次在与其他人发生冲突之时,混乱之中被人群中的某人留下的。
一开始,对于这道伤痕他并没有太过于在意,因为伤口不深,所以他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便草草了事,哪知道,一个月过去之后,那道伤痕不单没有丝毫的好转,反而还在缓慢的逐渐扩散。
并且,自从月痕在身之后,他会时不时的感觉有股寒意自那道月痕那里扩散开来,令他遍体生寒,浑身莫名的会出现一种僵硬感觉。
虽然这种僵硬,目前并不会影响他的行动,但是凭着一种直觉,他觉得随着那月痕的加深,也许用不了多久,这种僵硬之感就会对他整个人造成极大的影响了。
这中间,他去过一次鹤城的大医院,明佳医院,可惜,却没有检查出什么结果来,那位主治医生甚至怀疑他不是身上有问题,而是大脑有问题。
于是,在收取了他一大笔昂贵的诊断费和检查费之后,他便被那位主治医生礼貌性的请了出去。
虽然后来他也有想过换家医院检查一下,但是想到了那仅仅一次,便差不多将他这些年的积蓄掏空一半之后,看着那几家医院的大门,他只能是长叹一声,望而却步了。
没办法,像他这种混迹在鹤城低层,无依无靠的孤儿,本就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而他能够攒下一笔积蓄,还是因为他舍生忘死,为组织立下的几次大功得到了的奖励。
虽然这种奖励,根本不会被有些人放在眼里,甚至还够不上他们一顿饭,一瓶酒,但是对于年仅十二岁的李太黑而言,那已经是一笔不菲的巨款了。
生活不易,这一点,不止是他,所有生活在鹤城低层的人,都清楚的知道。
灯火酒绿,醉生梦死的生活,一直是他们的向往,可惜,这样的生活,离他们实在是太过遥远了!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后缓缓呼出一口白雾般的寒气,在体内那比涓涓细流还要细微的元力流转之下,虽然身上寒意仍在,但是李太黑却感觉要好受了许多。
“果然,元力是个好东西啊!”
暗自这样感叹了一声,可随后李太黑便又摇了摇头。
元力固然是个好东西,可是像他这种生活在鹤城底层的人士,又有几人能够有那个资源去修炼元力?
毕竟,修炼元力的功法,那可是要花钱的,而且价格还不是一般的贵,即便那些功法,只是一些十分普通的青铜级低阶功法也一样。
至于那些据说修炼之后,能够让修炼之人得到某种特殊力量的白银和黄金级的高阶功法,那已经不是光用金钱就能买到的了。
那些高阶的功法,那一种不是被鹤城的那些家族和上层人士掌握着,哪里会轻易外流到他们这些人的手中?
大力神牛拳,青铜级功法!
听起来似乎颇为唬人,但是修炼的效果,却并没有它的名字来得那么给力。
事实上,这种功法虽然十分的粗糙,但是对于修炼者力量的提升,却相较于其他那些青铜级功法而言,要来得更快,效果也更明显一些。
不过,有得必有失,大力神牛功,虽然对于力量的提升比较显著,但是对于元力的凝聚,却又十分的缓慢,甚至有人觉得,如果不是这种功法简单,且容易上手,估计它被归为青铜级的一列也很勉强。
自然的,它的价格,也是所有青铜级功法之中最为便宜的,虽然这种便宜,对于很多底层人士,同样是一个难以承受的价格也一样。
李太黑自然没有足够的钱去负担大力神牛功的价格,而他之所以能够有幸修炼,那还是在上一次与鹏城那批人的冲突之中,表现优异,被上面的人看重,得到的一种嘉奖而已。
想到自己在得到大力神牛功的修炼之法,其他人那羡慕而嫉妒的眼神,李太黑不禁感到有些自得和骄傲。
而也正是因为在修炼了大力神牛功之后,每次那月痕发作,寒气袭体之时,他才不至于那么痛苦和难受,暂时能够勉强的抵御。
但是,自家人知自家事,以大力神牛功每天所凝聚的那一点元气,李太黑知道,用不了多久,那点元气便会对那寒气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了。
所以,得到一种能够比大力神牛功凝聚元力更快、更有效的功法,是他目前最为迫切的一件事。
毕竟,他才十二岁,别说大好的世界,就连除了鹤城东区之外的地方,他都没有好好转过呢。
他还不想死,他还没有在鹤城最高的那栋大楼之上,好好的看过整个鹤城,好好的体验那种只属于上层人士,每天早上能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之上醒来,能有一杯温热的牛奶,和一块涂满芝士或者蜂蜜的白面包,摆在床前,伸手可取的生活。
在这之前,他不想死,也不能死!
沙!
就在李太黑暗自在心中这样呐喊,将身上的那块破布紧了紧,准备离开这里,换另外一个地方碰碰运气之时,随着一阵脚步声,前方歪歪斜斜的过来了一个人。
呸!
晦气!
在看清来人的那张脸之后,李太黑暗自低骂了一声,不过下一刻,他便从那街口转了出去,而他的面上,则是已经堆满了一种让人看着极其腻歪的笑容。
不为其他,因为那人叫做徐二狗,乃是他顶头上司的上司,鹤城东区的掌控者,徐家的一名外围执事。
徐二狗的本名肯定不叫徐二狗,但是自从他十岁的时候被徐家的人带走,没过多久便成为了徐家的一名外围执事之后,他便变成了徐二狗,以至于时间久了之后,很多人都已经忘了他的本名到底是什么了?
徐二狗这个名字不好听,但是在很多人看来,能够成为徐家的一条狗,哪怕只是一名外围人员,连执事都不是,那也是一件极其荣耀的事。
毕竟,徐家家大业大,财大气粗,哪怕只是一名外围人员,其生活过得也会比很多人要好得多。
最起码不用像其他那些底层人那般,终日里挣扎求生而不知道明天。
身为徐家的一名执事,哪怕只是外围的,未等允许,甚至连徐家那座庄园的大门,也不能踏进半步的执事,徐二狗的生活也比鹤城很多中层人士过得有滋有味。
就好比今天,他利用自己的身份,以及鼓鼓的腰包,成功让一名女子抛弃了她相恋多年的男友,转投他的怀抱,被他占有了之后,他更是感觉无比的骄傲和得意。
哼!
和我徐二狗抢女人,你也不把一对照子放亮一点,我徐二狗是哪家的人?
呃!
想到那名那名男子那痛苦而失望的一张脸,心情愉悦至极的徐二狗,在打了一个酒嗝之后,没来由的感觉酒意似乎清醒了几分。
于是他便看见了从街口的黑暗之处转出来,差点吓了他一跳的李太黑。
李太黑,这小子他认识,上个月鹏城刘家外围一群不开眼的家伙,悄悄摸到了东区,意图不轨,多亏了这小子的通风报信,他手下的人才早有了准备,没有吃到什么亏,反而让刘家事后出了一大笔血。
他记得当时这小子在冲突爆发的时候,表现得极为悍勇,小小年纪,仗着身形矮小灵活,愣是偷袭重创了对方几个好手,这事儿据说不知道怎么传到了二少那里,高兴之余的二少还特意奖励了他一大笔奖金。
他记得,那笔奖金和那个什么大力神牛功,还是自己亲自交到他的顶头上司,常德手中的!
怎么,这小子得到那笔奖金,难道良心发现,特意跑来感谢自己?
不应该啊,要说感谢的话,这事儿都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要感谢也应该早就来了才对啊。
难道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住址?
这也不应该啊,不是说这小子比猴还精,他哪里会不知道自己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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