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帐中。
于琦正借着烛火翻看孟建石韬书写的物资、人口统计,虽然通过白天的核验,已经证明了孟建石韬二人的能力,但这种事情,怎么仔细也不为过,何况作为穿越者,于琦又对统计数据有着格外的兴趣。
当于十三进来说“信使回来了,有大事禀报”的时候,于琦还不以为意:能有什么大事?无非就是几句口头上的夸奖,顶天了再给画个大饼,惠而不实,难道还能给我升官不成?
“什么?!”
于琦惊讶起身,连手中的卷册掉在案几上都没注意,瞪大了眼睛盯着一旁的信使,满脸的不可置信:“你再说一遍!”
待信使把刚才的话又复述了一遍,于琦这才不得不接受这个消息,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大事。
这路信使是前往南昌给朱皓送礼报捷的,到了朱皓府上的时候,他就发现府中气氛异常,而朱皓竟然在收拾家当——不是腾换家具的那种收拾,是要举家搬迁的那种收拾。
这是怎么回事?
一打听才知道,朱皓的父亲,前太尉朱儁朱老将军,七月份时候在关中病逝。只是因为时局纷乱,各地战乱不休,加上盗匪横行,朱家的仆人在路上走了两个多月,这才来到南昌,把哀讯送到。
接到了消息之后,朱皓就挂冠封印准备北返,于琦派去的信使刚巧赶上了,再晚半天,就该朱皓派信使告知于琦了。
挥手让信使下去休息,于琦不得不接受这个消息,并考虑接下来的变局。就连于十三都察觉到了朱皓的离去,即将给豫章郡、给他们带来某些不可控的影响。
“族长……”
望着眉头紧皱出神不语的于琦,于十三眼含关切欲言又止。
“哦,十三啊,”回过神来的于琦长出了一口气:“你先回去休息吧,明天要忙的事还很多。”
说完,于琦还挤出一个笑容,宽慰于十三:“不用担心,这事没那么复杂,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这是实话,其实刚才于琦想了很多,朱皓的离开固然会给已经稳定下来的豫章局势带来一些不可控的变数,但只要刘繇还在,他手上的数千部曲还在,豫章的局势纵然有些许波澜,也无关紧要。
除非袁术或者刘表强势插手。
于琦现在的心情是失落大于担忧,他是把朱皓当做良师益友来的,自从跟朱皓结识以来,于琦着实学到了不少知识。
这些知识,尤其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能指导于琦少走弯路,弥补缩小他与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豪杰之间,在知识层面、在认知层面上的差距。
而且于琦举族远徙而来,旬月之间能在异乡立足安家,与朱皓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诚然于琦与朱皓是相互扶持的,但无论遇人遇事,多念着点对方的好,总比斤斤计较、总比老想着别人欠自己的要好吧。
所以在朱皓即将北返这件事上,于琦肯定是要做点什么的,但是让于琦有些纠结的是,他刚跟徐庶三人结识,正是增进关系、加深感情的时候,若是于琦在这个时候离开,这两天处的那点感情难免淡薄下来。
唉,为难啊。
瞧着不远处徐庶的营帐,于琦忽然心中一动,想了想,便朝着徐庶的营帐走去。
“元直兄,方便进来吗?”
即使通过烛光映在帐篷上的影子就能看的出来,徐庶正在挑灯夜读,但后世几十年养成的素质还是让于琦在挑帘进帐前问了一句。
“是于校尉啊,快请进。”
“冒昧来访,多有打扰,还请元直兄原谅则个,”寒暄了两句,于琦便直奔主题:“元直兄,不瞒你说,我今晚过来,是有一件事情想拜托元直兄帮忙。”
放下手中的书册,徐庶豪爽的道:“这两个多蒙校尉照顾,庶正担心无以为报,校尉有何难事,尽管说来。”
“唉”,于琦叹了口气:“今早我派去南昌的信使刚才回来了,向我汇报了一件事。”
“朱府君的老父亲,前太尉朱老将军数月前在关中病故,朱府君昨日得到的消息,今天我的信使过去的时候,正逢朱府君在指挥家人收拾行李,明日便要启程北返。”
“朱府君对我帮助良多,彭蠡泽上又不太平,所以我打算明天率领舟师护送朱府君北返,尽一尽属下跟晚辈的责任。”
顿了顿,于琦为难的道:“你也知道,这里的事情还没有结束,虽然都是些琐碎事务,但千头万绪颇为杂乱,我在这里还好说,我一旦离开,就剩下些武夫,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哪里能指望他们处理好这些事务。”
“再一个,咱们白天的时候还议论过,柴桑若是派出使者,估计就在这一两天就会过来,若没有一个合适的接待人选,非但不能从柴桑的官绅手中得到好处,还有可能恶了柴桑来的使者,从而与柴桑交恶。”
言罢,于琦半是期待半是恳求的对徐庶说道:“贼王张多的覆灭,亦有元直兄的一份功劳,从张多覆灭至今,元直兄参与了岛上所有的事务,所以我厚颜相求,请元直兄在这里多驻一段时日,帮我度过这段时间。”
让于琦没想到的是,在他说完之后,徐庶竟哈哈大笑:“校尉客气啦,就算校尉不说,我也要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
“石广元的腿还没好,不良于行,我正打算找机会向校尉求助,让石广元在这里多休养几天。毕竟这里以后也是军营重地,我等山野之人能在这里休养,已经多蒙校尉照顾了,又蒙校尉不弃,得以接手处理些许杂务,这是校尉对我等的信重,庶必不敢辜负校尉的信任。”
听完徐庶的话后,于琦的心情莫名的好转:跟高情商的人说话就是舒服。
徐庶能以寒门子弟之身,在士族出身的孟建石韬三人小组中成为领头人,果然还是会做人。
于琦又想到了刘大耳朵:刘大耳朵估计就是这种高情商高人格魅力的人,所以才能经常跟人秉烛夜谈、抵足而眠,而不让人心生反感。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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