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缓乃至阻断夷洲回归诸夏,就成了霓虹武斗派的必然之举,并直接影响霓虹国策,也促使霓虹与诸夏难免对立。
在木兰提出《人口入侵澳袋利亚》之前,面对米国的这条阳谋,霓虹与诸夏都几乎没有破解的契机。这就使得,哪怕两国的有识之士欲图修缮彼此的关系,也会每每碰到夷洲所涉及的巨大利益时,而始终无法获得更大的突破。
两个存在世仇的国家想要修复关系,本就是一件“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事业。经过多次努力却无法获得更多进展之后,就给了霓虹的武斗派搅风搅雨的温床,诸夏也兴起一波抗击霓虹神剧的热潮。
对待夷洲的去向问题,相较于夷洲本身,霓虹具有更大的进退空间。霓虹不仅是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自主国家,并在国土、人口、经济、和科技等多方面都更有优势,保留着“不过欲入事人”的资本。
只要诸夏的经济体量与米国相若,诸夏的近海军事能与米国抗衡,霓虹就有左右逢源的余地。甚至诸夏越强,霓虹能从米国要到的好处就越多。夷洲的去向只攸关霓虹利益,却无关霓虹生死。
但夷洲则不一样。夷洲的自身实力决定了,他们能拿到谈判桌上的筹码少之又少,或许连坐上谈判桌的资格都没有,极其容易在“下而取”的道路上一骑绝尘。
除非,诸夏的经济体量要明显超过米国,并且诸夏的近海军事能够力压米国。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不然,夷洲“下而取”的对象有且之能是米国。
其中道理也不难理解:如果夷洲在这两个条件满足前夷洲倒向诸夏,一旦因此引发诸夏与米的战争,那夷洲必然成为双方交战的第一线。而诸夏又没有实力保全夷洲的话,夷洲恐怕就要沦为米的战利品,这绝对是夷洲不想见到的。
如果说,诱使霓虹敌视诸夏的是米,那推动夷洲独立的就是霓虹加米,区区一个夷洲还真难以招架。
所以,邦越小,筹码越少,想要做到“不过欲入事人”,需要把握的度就得愈是微妙。
木兰把霓虹的武斗派推出来,在S事件上抹黑诸夏,则是一项“多赢”的妙招。
时间很到了三月,一位米国的商人确诊,在诸夏救治无效后逝世。霓虹因此迎来的“第一赢”。作为在这件事上“冲锋陷阵”的霓虹武斗派,获得了来自米国的秘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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