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梦雪

《白山梦雪》

第三百七十章 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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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不愧是大厨出身,人在张家厨房忙活,很快厨房便菜香外溢,把去东厢给张老爷子送去蛋糕之后的志远都勾引着,去厨房打了个磨磨转,志远还不顾仪态,直接就下手拈,偷灶上才装盘的菜吃。

到了正式开饭时,张老爷子盛赞林有的厨艺,大宝少爷客气,让张家人也一起上桌吃饭,品尝林有的手艺,林有是四神之首,人家亲自下厨,就算煮得不好吃都得捧着,何况那才入口的烧飞煌稀酥崩脆,入口似飞,老头儿活了几十年,还真头一回吃这虫菜,还这么好吃。

志远脸上带笑眼神活泼,亲自给张老爷子夹了一筷子菜,放在他的碗里:“您尝尝这个,烧飞煌用的是蚂蚱,材料稀罕,可这个,真正只是家常的东西,却有哥做得分外好吃,清香味美、荤素相兼,我们在长春,每回都不够吃!”

张老爷子夹起吃过,大点其头,见志远兴致很高,更是凑趣的向林有动问:“这叫啥菜啊,用啥做的?”

“这道菜叫假摊黄,”志远笑着抢答:“有哥把你家后院菜地里的窝瓜花掐了一把,用开水抄了,再搅上鸡蛋,摊成蛋饼,就成了这个菜!”

张老爷子忙不迭的给林有送上夸奖,林有礼貌的谦虚着,借机偷偷的瞄志远一眼,心里隐有所感,张老爷子这回真没说的,担着风险相助于哥儿,可这会子,哥儿在谈笑风生的笼络张老爷子的同时,也一直在给自己脸上贴金,极言自己做的菜好吃。

莫非,哥儿知道自己心里不得劲儿,有意安慰?

哥儿之前进厨房,应该是被菜香勾引,可当着自己的面偷菜吃,一副馋嘴样儿,就有些蹊跷了。

如今的哥儿,器宇轩昂,越来越有领袖的风范,在手下人面前,更是讲究权威,很少做小儿女态,莫非是哥儿看出了什么,故意的装馋嘴,以显对自己的亲切亲热之意?

这是哥儿对自己的在乎和顾念啊!

林有心中一暖,同时也立时就起了警惕,李阎王更得哥儿的信任和重用,在最核心机密事上快自己一步入列,自己在妒嫉和懊恼之后,便是心酸和悲凉,虽然没有作色说怪话,还尽量和颜悦色的,但只怕多多少少,有郁郁寡欢的模样,入了哥儿的眼!

这,不应该!

得庆三爷之力,哥儿即将与顺天爷团聚,心里肯定难得的欢欣,就让哥儿好好的开心开心吧,别让人家还要为自己牵肠挂肚的。

林有赶紧打起精神,作出一副开心兴致的模样,左右应酬,并关照着志远,油炸的东西不让他多吃,适时的为志远替酒。

回长春的火车上。

包厢里,林有被志远劝说补觉,独占一铺,侧身向壁而卧,身上盖着毯子。

而对面的铺位上,坐着小着声在磕闲牙聊天的志远和李阎王。

这次回长春,张辅臣没有同行,被志远留在奉天探听消息。跟志远同车回长春的还有胖子和黑子,他俩持的是普通坐票,和志远他们隔着两个车厢。

林有眼睛闭着,呼息轻缓,貌似已经入眠,却不是真寐。

林有背对着志远和李阎王躺着,那两人虽然故意压低着声音,可那聊的那话题,简直就让人不竖起耳朵都不行!

个死李阎王,又在显摆他嫖妓上的精通,说哥儿这回在奉天干得漂亮,回长春后,应该好好的乐一乐,知道哥儿洁身自好不肯逛窑子,就游说哥儿跟他去吃花酒,说“不睡窑姐儿也没关系,能玩的花样多着呢,哥儿是喜欢‘大兴(成**人)’?还是‘尖果(小美女)’?我给哥儿选几个好的,保管能让你过足手瘾和嘴瘾!想咋地就咋地!比你们现在那啥子自由恋爱,出去和官家小姐就看个电影吊个膀子,连嘴都亲不到,都不知强多少倍!”

林有听了,在心里臭骂李阎王:自己不学好就算了,还拉哥儿下水!看哥儿不克他!

果不出所料,就听见哥儿恶狠狠的数落他:“去个屁!还有,成天窑子窑子的,你他娘的就不能收收心?你真的就以为你的那些个所谓经验,能保你不惹脏病不出事?上得山多终遇虎,要惹了一身脏病,特别是梅毒,鼻子都烂了你的!到时不用我爹说,我都立马一脚就踹了你,没得丢老子的脸!”

“哪能啊?”个死李阎王还嘴硬:“我嫖过的窑姐儿,都已经能从这排到哈尔滨了,哥儿瞧我出过事没?”

一时间,没了声音,也不知哥儿是不是被那瘪犊子给气着了。

过了一会,就听哥儿幽幽的道:“纵然侥幸还没出事,窑子也非善地,明心堂门下,就你一个人好那一口,你去那烟花之地,也没个人伴着你,总让人放心不下。以前佳木斯郑家没和你释仇之前,在窑子里光着屁股快活时,你不就曾经被仇家偷袭?如今贞姐虽然不再和你计较了,但不保没别的仇家,宁可拼了命也要拉你去见阎王!”

哥儿竟然担心这个!林有心里感慨,这样的主子,哪里找!

不说林有感慨,李阎王听了,真的感动了:“哥儿……”

可感动归感动,李阎王很明白自己的禀性,自己就离不开女人。

只能歉意的对志远说:“我有自知之明,我这毛病,一时半会的,改不了,我以后,尽量少去吧……”

志远趁机:“你就没想过,娶个媳妇,从此安定下来?”

李阎王笑:“娶了媳妇,一样不安定!每天就对着一个娘们儿,那多没意思!哥儿不用起给我相亲之类的心思,这世上,能让我安定下来的那个女人,肯定还没生出来呢!”

志远听了,心里那个郁闷:这瘪犊子死活不肯入套,那自己**春桃、扶她上高枝又有何用?

李阎王却突然话锋一转:“哥儿,别说我了,说说你吧,那起子倒追着哥儿的官家小姐、富家千金,哥儿向来不大搭理她们,可最近,那个什么叫章灵薇的,约哥儿去看电影或是去舞会,哥儿大多会应承,大伙儿私下里都议论,这章大姐姐,难不成就是我们日后的堂主夫人?”

志远听出了味:“大姐姐?”

李阎王挤眉弄眼:“那章灵薇不是比哥儿大三岁吗?我们发现,哥儿还就好这一口,喜欢留过洋的,喜欢比自己大三岁的‘姐姐’,不喜欢比自己小的!”

志远用眼剜着李阎王,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却也无话可说,这一只只一头头的,个个都是人精,之前自己喜欢李纯,自然逃不过这群家伙的眼,而章灵薇和李纯一样,都比他大三岁,还都是曾经出过洋的留学生。

那章灵薇,24岁,哈尔滨富商之女,留学英国刚归国几个月,在英国攻读西洋史,兼修西洋文学,用了六年的时间,获硕士学位,那年头,留洋学生回国待遇极好,留学西洋的身价更是比留学东洋的还要高,章灵薇回国后即在长春的一所师范大学任副教授,绝对的高级知识分子!

这章灵薇和李纯是校友兼好友,由李纯带着,在明心堂在波若寺办赈时去帮忙,由此结识了志远,志远和章灵薇颇谈得来,章灵薇较主动,很快就开始倒追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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