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猫感到屈辱,万分的屈辱!可再大的屈辱,也不如保命重要,于是他继续求饶:“秦爷,您已经剥了我的皮,也算出了气,不如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秦笛眼中闪过一道异色,这种胆小如鼠的混球,不正好用来实验自己异能的实际功效么?于是,他漫不经心的道:“我这毒,你觉得怎么样?”
地猫是怕到了骨子里,没口子的称赞着:“秦爷,您这毒厉害啊!真是太厉害了!依我看,比组织毒研所最厉害的‘融骨水’还厉害,居然能把衣服和表皮通通融掉!”
秦笛知道,地猫提到的“融骨水”是组织研究出来的一种非常可怕的毒药,专门用于惩罚犯错的组织成员,这种毒药可以把人的骨头给溶解掉,让人变成一团不能说话、不能活动,却可以依靠药物活下去软肉!想到“融骨水”的功效,秦笛禁不住微微打了个寒颤。
“既然厉害,不如你就帮我继续试下去好了!”秦笛似笑非笑的望着地猫。
地猫神色大变,强笑了笑道:“秦……秦爷!您不是开玩笑吧?这毒……能随便试的么?我都已经成这样了,再试下去,那是会死人的!”说到最后,地猫都快要哭出来了。
秦笛哈哈大笑了三声:“你不用怕,我用的不是什么奇毒,只是一种能让人产生幻觉得毒药而已!你刚刚看到的皮肤没了,其实只是一种幻觉!”
地猫兀自不信,秦笛爷不解释,只是笑着挥了挥手,地猫只觉自己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清香,接着就看到自己失去的皮肤和衣服立即重新长了回来。
这一变故让地猫大喜不已:“秦爷!我的好秦爷,您这手真是太漂亮了,别的不说,只要您把这毒药上交给毒研所,立怕您立即就能当上A级毒研员!”
秦笛解除对地猫的精神压制时,就已经想清楚了,这个地猫留不得!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哪里有什么致幻毒药,分明就是精神异能而已!
秦笛悄悄地又放出了异能,出声分散地猫的注意力:“毒肯定是会上交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地猫果然被吸引了好奇心,只是很快又察觉到了不对,他又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
秦笛脸上的笑容异常灿烂:“只不过我想请你帮我实验一下这个毒药的效果,你只要老老实实的说出你的感觉,我实验完了就放你离开,如何?”
地猫脸都被吓青了,刚刚那种如同鬼压身一样的诡异感觉,自己实在不想尝试第二次!他哆哆嗦嗦地答道:“秦……秦爷!您大人……有大量!刚刚……是……是小人不对,求您放我一马吧!只要……只要您放了我……您要什么我都答应!”
显然地猫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最后一句尤其肉疼,大约是害怕秦笛要自己的所有财产。
秦笛好奇不已,莫非自己的异能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以前怎么没觉得?哦!是了,自己得到那个小本子之后,练习倒是没怎么停过,可也也没怎么用过,也就是一次生死搏斗中,小用了那么一下,当时的对手也只是稍微愣一下神而已!
心中想着,秦笛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地猫,他淡淡地道:“两条路任你走,要么帮我试毒,要么你死!”
听到秦笛无比坚决的语气,地猫肠子都要悔青了,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在地行组里争什么面子,跑过来落这个煞星的面子,要不是这样,自己也不用尝试这种让人恨不得自杀的感觉!地猫张大着嘴,脸上挂着惶恐、惊愕以及莫名愤怒交织的奇怪表情,不过片刻的功夫,所有的表情汇集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染坊一样精彩。
看着地猫变换不定的神色,秦笛心中闪过一抹快意,一抹随意决定他人生死的快意。秦笛不等地猫答应,继续催动异能。
地猫无力,也不想再去说什么,只是呆呆望着自己身上的变化,然后木偶一般回应着秦笛的提问。
“现在什么感觉?”
“衣服没了,没感觉!”
“现在呢?”
“皮肤一点一点往下掉,可以看到半透明的红色皮肤和血液流动,没感觉!”
“现在……”
“血干了,肉一点一点的掉,好像还有蛆……啊……救民啊!好痛!痛死了……啊……”
地猫经历着有如地狱受刑一般的痛苦,肉体一点一点,一片一片的消失,皮肤一片片的脱落,血液一点点的流出,骨头、筋脉仿佛被蛆虫咬过一样……地猫刚刚升起蛆虫这个念头,身上马上布满了一条条涌动的白色物体。地猫脸色苍白的望着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一切,拼命的喊叫着,嗓子都已经喊哑了,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地猫很清楚身体上的一切都是幻象,都是秦笛那该死的毒药制造出来的幻象效果,自己的身体实际上还是好好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控制不了自己的神经,身体里所有的痛感和恐惧,仿佛是约好了一样,同一时间汇集到了身体里面?
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可就是无法抑制恐惧的蔓延。亲眼看着自己的肉体一点点剥离,一点点被蛆虫啃噬掉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死亡方式的一千倍!一万倍!可是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发生在身上,而是作用在精神上的。正因为是作用在精神上的,所以更加的直接,更加的考验人的意志力!
显然,地猫并不是一个意志力十分坚强的男人,他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嚎叫、求饶……秦笛目注着地猫表现出的丑态,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抹厌恶的表情。此刻的地猫,在秦笛异能催发的幻象效果下,丑态百出:屎尿横流盛满裤裆;鼻涕纵横挂满了一张大脸;两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了。
大约过了几分钟的功夫,地猫站直的身子猛然一阵抽搐,随后便直挺挺倒了下来。秦笛知道对方已经死去,手臂轻轻一挥,一阵劲风挥出,在地猫尸体撞落的地方停了一停,刚好将地猫的尸体接住,让它慢慢的落向地面。
秦笛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瓷瓶,打开瓶盖,用小指甲挑出了一点粉末,然后挤开地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一点一点的融化,最后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自语:“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秦笛这时才想起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敌人时那个冷血、残忍的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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