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在先婚后爱的Beta[快穿]

《总在先婚后爱的Beta[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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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盲美人与匹诺曹 17

◎“谢谢你选择相信我,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事情了。”◎

商旻深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傍晚, 从补习班回家的路上,有人捂住了他的嘴,在他的眼睛上缠了几圈, 最后将他往一辆底盘很高的车上丢。

商旻深的小腿前侧磕在车架上, 痛感跟昨天被钟臻拖着上楼时,小腿磕到楼梯的感觉有点像。

他被带到城市边缘的一座山上, 那天风很大, 刀一样切割着他的脸颊。

“你们, 你们是谁……”

可是没人回答他。根据脚步声判断,绑走他的大约有四五个人,使得后座的空间很挤。

凑得近了,他也没闻到这伙人身上有烟味甚至是尘土味,他们其中一个喷了香水, 偏冷淡的木质香调,他猜应该不便宜。

商旻深被推到地上, 手指触碰到潮湿的泥土和落叶的残渣, 有人踩着他的左脸,将他的整颗头往泥土你按。

这伙人跟以往霸凌他的无聊同学都不一样——后者只想看他笑话,拿他取乐,而这伙人想要他死。

泥土很冰,往他的鼻子里钻, 商旻深觉得自己快要不能呼吸了,然后晕了过去。

过了没多久, 他就被疼醒了, 有人往他的肚子上踹了一脚, 他被蒙着眼睛, 堵着嘴巴, 承受着那五六个人的拳打脚踢。

他会死的吧,会死的。

真可惜啊,他的这一生平庸而充满遗憾,当他站在生命的尽头回首,才发现自己从未尝过一点的,哪怕一点点的,甜。

想到这里,小白狼终于不再挣扎,保护着肚子的手臂也渐渐放松了。

算了,就这样吧,下辈子不要做人了,做人太痛了。

如果可以,他想要回归自己的兽态,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北极冰川上,做一头孤狼或者一片雪花,都可以。

想是他的放弃抵抗,让打他的那群人以为他快要死了,落在他身上的拳头变轻了些。

“他……他不会死了吧?”有人这么问。

有人“啧”了一声,大概是在提醒他不要出声,那人便也噤了声。

他们停了下来,久久不再行动,也不说话,好像在无声交流着什么。

商旻深躺在地上,忽然感觉嘴唇凉了一下,然后是脸颊,手背,寒意越来越明显。

下雪了。

啊,还没好好玩过雪,没堆过雪人,没有打过雪仗,好遗憾啊……

这场雪唤醒了商旻深心底的生存本能,他不再坐以待毙,屏息凝神,估摸着自己周边的环境。

蒙在眼睛上的布料在他挨打时向上搓了半寸,他看到了身旁和脚底站着两个人。他们都穿着某高端品牌的羽绒服,前几年大热的时候到处都买不到,最后还是继母托人从国外代购的,听佣人阿姨说,补给代购的酬金都够再买两件同款了。

有钱的公子哥,身体素质不会很好,而且也怕事。

从胸口涌上一股热意,商旻深没有再忍,剧烈地呕起来。鲜血浸透了贴在他嘴上的胶带,那些人看他吐血了,似乎也慌了神,错乱的脚步声不断在他耳边响起。

“阿祺,怎么……”

“啧。”

阿祺?

商旻祺最是怕事的,这次把他绑到这里也不知道是受了谁的指示——商旻深蓄足力,撑着身体站起来,猛地往一个方向撞出去。

他被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到,等终于有余裕扯开眼睛上的罩子时,他已经来到了小径的边缘,身体因惯性向下坠,他从半山腰翻到了山脚,晕了好一阵子。

记忆慢慢回溯,商旻深记起自己那天在山脚下醒来,头昏昏沉沉的,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一身伤的苏醒在这里。他已经走不动了,只能往有光的地方爬,就这么爬到了钟臻家的门前。

这次,应该也能往前爬吧。

可正当他想要活动手臂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全身都被绑住了。雪越下越大,像要将他埋葬在这里……

商旻深心急如焚,不行,我要找钟臻,我一定要去找钟臻!

此时,一道若有似无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去找钟臻,你要拯救钟臻!”

拯救?

他不明所以,却也不肯放弃,奋力挣扎着。

“深深……”

声音从远处传来,“深深,醒醒。”

那声音像是一道光一样,照亮了他的眼睛,商旻深嗫喏,“钟臻……哥哥。”

然后他睁开眼睛,钟臻果然坐在他床边,一脸担忧地抚摸着他的脸颊。

“做噩梦了吗?”

商旻深脸颊发烫,“嗯。”

“梦到了什么?”

“我受伤那晚的事情,好像,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人是我弟……或者。”

他不敢再想。

商旻祺能够受谁指使,伤害自己的手足,答案显而易见。

钟臻俯下身,给他结实的拥抱,“都过去了,我听说商文浦被人找到了。只是我还不知道,到底是谁在这么大张旗鼓地找他。”

商旻深吻了吻他的侧脸,“没关系的,别想了。我有家了,真正的家。”

“嗯,你有家,有老公,还有好多好多关心你的家人。”钟臻跟他蹭了蹭鼻子,让他起床洗漱,下楼吃饭。

他们俩从下午折腾到凌晨,事后都累得不行。

商旻深连动一下都费劲,钟臻倒是想要帮忙洗澡换床单,但他毕竟失明了,做这些事太费劲。

最后干脆抱来自己的被子,将自己和商旻深裹在里面。现在商旻深木乃伊一样被裹在被子里,也难怪会做噩梦。

吃饭时,商旻深变得特别安静,以前总会变着花样的桌上的食物轮番夸个遍的。

“怎么了?”钟臻玩笑着,“得到我就变心了,这么快啊?”

商旻深钝钝反驳,“没有,我只是在想,既然你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为什么不在刚发现的时候就揭穿我呢?”

钟臻想了一会儿,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其实没有那么心软,也没那么容易相信其他人。你知道的,我们羊族总归要谨慎一点。”

“对呀,所以我有点想不通。”

绵羊露出理解的微笑,“后来我想,也许在我发现你是狼族之间,我就已经爱上你了……”

“这么早吗?”商旻深再次确认,“你是不在我出门铲雪的时候就得知真相了?”

“是啊,是那个时候。但是你记得吗,你给我们堆了雪人,还给我选了一双漂亮的眼睛。”

“不过好可惜啊,第二天早上我想去把它们取回来保存,才发现他们不见了。不知道被谁拿走了。”

“这样啊,”商旻深揉揉头发,“我以为你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事情的。”

“我在乎啊,有只陌生的小狼来到我家,帮我省钱,陪我弹琴,想让我拥有世界上最好看的眼睛,默默陪伴着我。我又不是什么得道高僧,很难不喜欢吧?”

商旻深怔怔望着钟臻,企图从他身上找到哪怕半点敷衍的痕迹。

这样,他才不会彻底沦陷,一头栽进爱里,成为一个幸福到忘乎所以的傻子。

可是,他失败了。

钟臻太好了,钟臻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商旻深忽然很释怀,也许自己的那些苦涩的经历只是为了酝酿这一份甜。

他尝过了所有的苦,走过了漫漫长夜,老天爷终于将隐藏的大礼送到他的怀里,以后只要尽情幸福就可以了。

他从不期望被谁拯救,那太虚无了,到底是多无能的人才会相信一个人能彻底将另一个人拉出泥潭。

而此时此刻,他发现自己真的找到了这样一个人。当这个人降临在自己生命里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恰如其分,一切都好了起来。

商旻深吸吸鼻子,“你想要,了解我吗?”

“想啊。”钟臻不假思索地答。

“好,我可以带你去我之前住过的房子,我之前溜回去取户籍资料,发现那里只有大门贴了封条,还是可以进去的。”

钟臻偏头,免不了担忧,“回到了那里,不会让你触景生情,心里难过吗?”

“可能会吧,”深呼吸,商旻深下定决心,“可是,从5岁开始,一直到现在,我的人生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你去了就会发现,我不是生长在爱里的小少爷。和詹一诺,和我弟商旻祺,甚至和你比起来,我这辈子好像都生活在一场噩梦里。可我想要回去,因为现在的我很幸福,也有了面对这段经历的勇气,我想让那座堪比地狱的房子看一看,看一看我现在有多幸福……”

他告诉钟臻,“我想和过去做个了断,以后再也不要梦到那里,也不再想起那里了。”

沉吟片刻,钟臻颔首,“谢谢你,愿意带我回去。”

“也谢谢你,选择了我,陪伴了我。”丢掉餐勺,商旻深跑过去,扑进钟臻的怀里。

商文浦的眼光其实不太好,当年把房子买在这里,也是听房屋中介的忽悠,说未来十年这里将成为本市新兴商业办公区,那些叫得上名字的大企业和连锁商场都会迁到附近。

结果十五年过去了,这里仍旧被称为“新区”,临近的商铺不多,精品房倒是不少,成了打工族的租房绿洲。

商旻深轻轻拿下门上的封条,输入密码,厚重的门打开,一股陈旧的潮气迫不及待地涌了出来。

这间房子比钟臻的别墅多了个一层半地下,但家具质量不佳,装修也略显老套。

但是还好,钟臻什么都看不到。

把手搭在楼梯扶手上,钟臻笑着说,“上楼看看你的房间吗?”

“我的房间在下面,”商旻深抱着他的手臂,“在地下保姆房的旁边,还有一半的空间被用作储藏室了。”

“真是过分!”钟臻情不自禁地蹙眉,表露出明显的怒意。

商旻深啄了一口他的嘴唇,“别这样,我邀请你过来也不是想让你生气的。一起去看看嘛,陪我跟过去道个别。”

商旻深的房间潮气更重了,他将扇在床上的布子撩开,邀请钟臻坐下。

他的小床也窄巴巴的,床垫用几层薄褥子铺成,钟臻气得不行,“今晚你说到我屋去,我的床特别软和,而且还宽敞,你可以在上面滚圈儿玩。”

商旻深只想笑,“行,知道啦。”

他翻了翻书桌下面的小抽屉,从里面掏出两个小东西,放到了钟臻的手心。

“什么啊……”钟臻摸索感受,“玻璃球儿?”

“嗯,学校实践课的时候发的,我当时挑了两颗琥珀色玻璃球,好多人都觉得不够特别。”商旻深站在钟臻的身前,抱着他的脖子,他的脸颊贴在商旻深的胸口,恰能听到小狼惴惴的心跳。

“现在我懂了,这两颗玻璃球的颜色跟你的瞳仁的颜色很像。可能从好早好早以前,我就知道我们会相遇,这两颗小玻璃球也会有意义……”商旻深用手指梳理着钟臻的卷发,“所以,不要为我的过往可惜或生气,都过去了,没有他们,可能我们也不会遇到了。”

“钟臻,我觉得你真的特别特别好。如果让我重新生活一遍,我还是会按部就班的走完自己走过的路,因为我想要遇见你,这让我觉得这辈子不虚此行,你就是这么重要。谢谢你选择相信我,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事情了。”

钟臻笑他傻,帮他擦泪,握着他脖子向下按,即将在他的嘴唇上落吻。

砰——门忽然从外打开,三个身穿黑色制服的人走了进来。

“请问您是商旻深先生吗?”其中一个问,“可以请您在这里稍事等待吗?您的舅舅想要见您,正往这边赶。”

舅舅?

生平第一次,商旻深听说自己还有个舅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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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盲美人与匹诺曹 18

◎离开了那些能够释怀的、不能释怀的过去。◎

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

那些人跟他说完话就出去了, 可能是怕吓坏了他们,也有可能是刚才开门的时候,见到屋里的两人举动太过亲密, 想要留给他们空间。

可无论是哪一种, 商旻深能感觉到,他们就守在门口, 等待着所谓“舅舅”的到来。

“我们要不要报警啊?”商旻深抓着钟臻的手, 他的手心渗出些冷汗, 尽管如此都舍不得松开。

钟臻吻了吻他的脸颊,用温柔的语气说:“可以再等等看的,如果他们想要伤害我们,八成不会让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这里。”

“如果怕我们报警,他们完全可以没收我们的手机, 或者把我们带到别的地方去。之所以没有,恐怕也是在展现善意, 想让我们放松……”

“可是, 我根本不知道我还有个舅舅。我爸爸还有我继母都说过,除了他们,我没有别的亲人了。”

“是很蹊跷,”钟臻点点头,“其实商家在外宣称的儿子只有一个, 就是商旻祺;你的存在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意外,起先我也不理解是为什么。但是最近, 有人突然满世界地寻找商文浦一家, 又突然宣称找到了, 这中间的原因和利害关系很难分析出来。”

商旻深思索着, “所以, 你的意思是,我爸爸有意把我藏起来,是因为我可能跟别的事情有关?”

“不确定,”钟臻扁扁嘴,“也许这位突然出现的‘舅舅’能给我们一个答案。”

因为紧张,商旻深的视线在小房间里不断逡巡。这个房间他从搬进新家那日起就一直住着,不知不觉也陪伴自己十多年了。

“其实,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属于这个家庭。我叫他们爸爸、阿姨、弟弟,却从来没感觉自己和他们之间有什么血脉联结……”望着斑驳的天花板,商旻深落寞地回忆,“我和我弟一直以来都在同一所学校,我还比他大一年。每当学校有亲子日,我就会想办法生病请假,因为没有愿意跟我做游戏的家长;家长会还好,我可以拜托保姆阿姨去,不过她有点粗心,老师说什么都不认真听,也总是忘记把我的成绩单带回来。”

他这么说的时候,钟臻就耐心地抚摸他的头发,按摩他的耳朵,“你的补习班有家长会吗,你可以邀请我妈妈去开。”

“阿姨?她不是社恐吗?”

钟臻笑出声,“社恐也有舒适区啊,放心吧,身为一个人民教师,她的舒适区就是学校;无论是家长会还是亲子日,她都会收拾得漂漂亮亮的欣然前往。”

“真的啊?”商旻深想了想,“好像确实是有家长会的。那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阿姨为我骄傲。”

钟臻沉吟片刻,“但是你要是总这么说,我妈妈可能就不愿意去了。”

“为什么?不是说这是她的舒适区?”

“这句话到是没错,但是我们结婚了,你要是总管她叫阿姨,‘阿姨’该有小想法了。你管她叫‘妈’试试,哪怕天上下刀子,我妈都能顶个铁伞去给你开家长会!”

商旻深乐不可支,点点头说:工种号梦白推文台“那我可得好好改口。你在我旁边听着,我要是叫错了,你就提醒我一下。”

“好。”钟臻揉了揉他的手。

一想到自己有爸爸妈妈了,商旻深便放松许多,开始跟钟臻腻腻歪歪地玩。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但钟臻就在他旁边,如果他一直忧心忡忡,钟臻也会跟着焦虑。

他不想这样,至少对待自己爱的人,他不该把自己的负面情绪都抛给钟臻。

过了约二十分钟,商旻深的“舅舅”终于敲开房门。

对方是个Alpha,一进门被商旻深旺盛的信息素气息冲到了,退回去戴了副面枷,才重新搬了凳子进来。

他的声音因此听起来瓮瓮的,“你好,很抱歉现在才来跟你见面,我是你的舅舅,陈朴之。”

商旻深的妈妈姓陈,名含笑;不过这个可怜的女人在生下他后饱受产后抑郁的摧残,于一个雪夜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那会儿商旻深还不满一周岁,无知无觉,只是含着手指哭了一夜。

但都过去了。

“为什么来找我?”商旻深往钟臻身后缩了缩,一脸戒备地望着陈朴之。

钟臻感应到他的恐惧,往前挪了一些,将他整个人挡在身后。

陈朴之直想笑,“你们真不用怕成这样,我要是有什么恶意,你们俩现在早趴地上了。”

钟臻蹙眉,“请您严肃一点,回答他的问题。”

“好好好,”陈朴之举起两只手,作投降状,“该说不说,你这种犟了吧唧的样子,倒是跟小妹挺像的。”

“我来是想告诉你,商文浦,张梦梦,还有那个糟心的弟商旻祺,他们已经被我们提告了:诈骗、诽谤、勒索再加上蓄意谋杀,数罪并罚,保守估计商文浦夫妇要在监狱里待十年,商旻祺大概二十年。”

“所以是你在找他们?”钟臻问。

“是的,这件事可能有点复杂,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们解释清楚。至于怎么选择,就由你们自己决定了。”

商旻深从钟臻的身后探出脑袋,怯怯道:“我只问你一件事,我是商文浦的亲生孩子吗?”

陈朴之看了他一阵,垂下眼睛,“是。”

“真的是啊……”商旻深靠上钟臻的后背,有些惋惜,“我以为不是的。他实在不像是我的亲生父亲,哪有父亲会这么对自己的小孩?”

本来以为商文浦只是薄情,但家里毕竟还有个孩子,对照着他对他们俩天壤之别的态度,商旻深只能以为自己可能是商文浦在街上随手捡来的孩子。

就跟随手捡来一只小狗一样,只提供给他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屋檐,能不能活下去都随便。

陈朴之搓了搓手,略感堂皇:“其实,你很无辜。商文浦并不爱你的母亲,只是在利用她。”

“我们劝了含笑很多次,可她认定了你爸,执意要嫁给他,为此还跟全家闹翻了,跟着你爸搬到了新的城市,买车买房,她那点积蓄也就这么挥霍一空。”

“后来就有了你,商文浦见含笑再也拿出钱来,在她孕期时就和你后妈勾搭上了。含笑性格敏感,发现了丈夫不忠,但她也倔,说什么都不要我们插手她的事。直到她去世了,我才知道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商旻深警惕地看着他,“可是,你从来没有找过我。过去二十年都是如此,现在干嘛又要跟我谈谈?”

想要找到商旻深并不难,敲开他的家门,或者在他每天都会经过的街道等等他。过去这么多年了都不来,不是明摆着不想跟他联系吗?

“说起这个我也要生气了,”陈朴之烦躁地晃了晃口枷,“过去这些年,我一直以为商旻祺是含笑的孩子,我也被他们骗了。”

“我不是没有试着争取你的抚养权,但商文浦说绝对不会亏待你,而且你毕竟是他的孩子,他又为此找了一个太太特意照顾你……不是,是照顾商旻祺。总是,我一直在商旻祺保持联系,我的工作和生活主要都在国外,也还是每个季度都飞回来,和他吃顿饭、聊聊天……”

“我以为,你是商文浦和张梦梦的孩子,商旻祺才是我的外甥,所以从来没有对你上过心,真的很抱歉。”

这个解释完全出乎商旻深的意料,他不理解商旻祺为什么要这么做。即便商旻祺答应,张梦梦能答应吗,让自己的儿子去认一个陌生人当舅舅?

小狼的手脚渐渐失温,钟臻将他的两只手都攥在手里,将他的脸藏在自己背后。

像能解读商旻深的心思,钟臻温言解释,“你妈妈陈含笑是陈海图的女儿,而陈海图是海图生物的创始人。他们生产的药械占市场总额的30%,算是很资深的品牌了。”

陈朴之点点头,表示赞同,又看向商旻深怯怯露出的那只眼睛,“说起来,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当然,最大的受害者还是你。”

“上个月月初,我爸病危去世,他留了一部分遗产给你,但我们一直误以为是商旻祺。接受遗产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律师宣读遗嘱后,就来安排我们提供DNA样本。可是商旻祺表现得畏畏缩缩的,他的监护人也一副很慌乱的样子,过后他们虽然补交了样本,但我还是通过他留在其他地方的基因信息进行比对,结果可想而知,他跟我们陈家完全没有关系。”

按照陈朴之的描述,商文浦发现事情败露,带着妻儿逃到了国外;陈朴之势力强大,没多久就找到了他们,却从商旻祺的口中得知,商旻深从半山腰跌落,生死未卜。

“我们提取了现场的血迹,发现你才是含笑的孩子,于是花了些时间找你……最后查到你登记结婚了,这才锁定了你的踪迹。”

商旻深瞪着眼睛,怔怔领悟,“真的是商旻祺啊。”

没有再比这痛苦的事情了,尽管受尽了委屈,商旻深还是会把他们当成家人。

家人不是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的吗?

怎么全都想要他死?

事后回想,所有插在他身上的刀,那些让他辗转反侧的刺,全都是他的“家人”一个一个插在他身上的。

陈朴之对他们的感情没什么共情能力,自然也无法理解商旻深现在的失落又失望的心情。

他继续说:“不仅如此,他们一家人还谎称是白狼,为此占尽了社会的尊重与优待。”

钟臻已经将商旻深揽在怀里,一下一下地从头顶抚摸到后背,尽力给他安慰。

闻言还是不由惊诧,“谎称是白狼?”

商家算是城市里的名门,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就是白狼世家。

而白狼,正式站在整个狼族食物链顶端的种类。

陈朴之遗憾地点点头,“是,因为含笑是白狼,旻深也是白狼……商文浦最初出现在公众视野时,耳朵的毛发都是白色的,公众就理所应答地认为他也是白狼。也是将他们收监之后才发现,他们是西伯利亚灰狼,虽然这个种族也很高贵,但是名声较于白狼还是相对逊色的。”

钟臻沉吟,问说:“所以,这些年他们这一家人都在冒充白狼?”

“是的,”陈朴之颔首,“收监半月后,商旻祺的毛发有一截变成了灰色,于是我们顺藤摸瓜,调查了他们的族系。白狼基因是隐形,但是旻深确实继承了这个部分,他

跟含笑很像,是白狼族。”

白狼族的声誉与能够享受的优待是任何一个族群都无法比拟的,商文浦这些年也吃尽了白狼族的好处,游走于名利场中。

“可我一点也不稀罕,”商旻深嗤了一声,挪出来看向陈朴之,“我不稀罕什么遗产,也不稀罕白狼的基因,如果你过过一天我的生活就会发现,这些东西都只会牵绊我前进的脚步,让我无法面对我的新生活。”

陈朴之重复,“新生活?”

“是呀,我现在很幸福。”

商旻深直视着他的眼睛,不得不说,到底是有血缘关系的,他们的瞳仁颜色都泛着淡淡的绿。

“我有了家人,也有了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所以我很满足于当下……”商旻深自认,“我现在还没什么钱,身份地位也通通都没有,但是我有受教育的机会,我能挖掘出自己的兴趣,然后不断发展自身,开发我自己的潜能。我也有会体谅我的家人,他们从没想过丢下我,而是努力让我感觉被接纳着,被关爱着,这份爱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我商旻深……”

“我理解你的顾虑。”

陈朴之微微倾身,商旻深的确让他想起了他的小妹。

过去都是他轻信于人,还没调查就认定了商旻祺就是陈含笑的孩子。其实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孩子没有一点继承了小妹。

商旻祺从里到外都是另外一个人,一个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的畜生。

而商旻深,且不说他的性格,单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都仿佛重新面对着小妹,过去是他太偏执,一意孤行又专断刻薄,他从没想过家人的意义,只在责怪小妹被不知道哪里来的穷小子迷了眼,鬼迷心窍的,连家人都可以不要。

他对待小妹的态度总是傲慢的,一意孤行地认为小妹需要受挫,需要历经磨难,却忘了给她哪怕一点来自家人的支持。

小妹万念俱灰地死去,他又何尝不是割断她喉咙的那一把利刃?

商旻深已经拉着钟臻起身,“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我知道我该往哪儿去,我想我的妈妈之所以选择独立,也是不想继续在陈家的庇护下生活。我也不想的,所以你不用感到抱歉,同样也不用把这部分责任施加给我。”

“可是,家族的遗产……”

“我不要了,”商旻深已经牵着钟臻走到门口,“从我们见面开始,你就没有把我当成你的外甥来看待,你对我的感情也只是因为我的妈妈……我不需要。我已经家人了,愿意为了我麻痹嗅觉,做了一桌只有我能尝出味道的家人。”

“愿意保护我的家人,这就够了。”

商旻深牵着钟臻,他们一起离开了老宅,离开了那些能够释怀的、不能释怀的过去。

往后的一切就都是新的了。

43? 盲美人与匹诺曹 19

◎意外的,台下分外安静。◎

生日音乐会越来越近, 钟臻肉眼可见地焦灼,经常将自己关在琴房里,一待就是一整天。

商旻深白天要去补习学校, 他的基础不错, 前两天刚把托福刷到了理想分数,甚至开始准备GRE考试。

其实没什么用, 对于他想要学习的专业和理想院校来说, 他现在的分数已经足够了。

因为换了专业, 准备好的作品集也就变得毫无用处。也是到作废的时候才知道,商旻祺已经用他的成果像纽大递交了申请。

不过由于他本人正在等待判决,申不申得到也都无所谓了。

那天之后,陈朴之便没有再来打扰他们,商旻深觉得这样也好, 权当没有这回事儿。

过去他活得十分清醒,爱也好、恨也好, 非要看个透彻, 他也注定不会快乐。

近期他转变心态,一切向钟臻看齐。凡事不求什么水落石出,雾气消散了,遍地都是磕磕巴巴的石头,只有薄雾稀疏之时, 才能看到花。

他想要活得再浪漫一点,洒脱一点, 再无所谓一点……

唯一让他介怀的, 就是钟臻即将参加的这场音乐会了。

音乐会的结果可想而知, 钟臻必定会遭受更大的打击。商旻深有时候觉得, 钟臻的这位老师才是真的心狠手辣。

像是在调/教一只畏高的鹰, 将他衔到高空,然后松开他,任他慌乱无措,拼命扑扇着翅膀,凭着一些生存本能振翅。

要么飞,要么死。

他凭什么替钟臻决定呢?.

傍晚放学,商旻深在学校门口跟好朋友告别。对方的兽态是只企鹅,整个人也胖墩墩的。

起先没人愿意跟这个企鹅Alpha玩,也没人愿意跟一头残耳小白狼玩,企鹅在一个课间找到商旻深,往他桌上放了个桃子味的果肉果冻。

他问商旻深,“你叫什么名字啊?”

商旻深答了,隔了一阵,又问他:“那你呢,你叫□□吗?”

是个很俗套、很不入流的笑话。

谁知那个企鹅哈哈笑了许久,眼角都溢出了眼泪,说:“我不叫□□,但是以后你可以这么叫我。”

俩人就这么玩到了一起,他们申请的专业和院校也是一样的。

商旻深拥有了除钟臻以外的第二个好朋友。

回家路上,商旻深照例买了香喷喷的鸡蛋面包,勾着袋子蹦蹦跳跳地进了小院,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解锁家门。

其实他可以更沉稳一些,毕竟他也二十了,可最近他想要活得自由一点,于是将小时候艳羡的事情做了个遍。

其中就包括将家门钥匙挂在脖子上,这样就不用坐在门前等着保姆来给他开门——他清楚地知道,那里是他的家,是他来去自由的港湾。

“吃小面包啦!”换了鞋,他快步跑进琴房,手指趁着包装袋,将温乎的小面包递到钟臻嘴边,“今天买到了刚出炉的,你快尝尝。”

钟臻笑着,咬下一口,满嘴都是黄油的香气。

“好吃吧?”商旻深自然地抓着缺了一口的面包,放进自己嘴里,细细品味,“好香啊,还得是他家!”

钟臻笑着问:“你有没有发现一件事?”

“什么?”

“你最近变得越来越爱说话了!”

商旻深羞怯地收回手,抿了下嘴巴,“是不是太聒噪了?”

“当然不是,”钟臻夸张地摇摇头,弯着眼睛说,“就是觉得很热闹。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会变得开心一点。”

默默收拢袋子,有倏然将封口松开,香甜的气息扑向他的鼻尖。商旻深的耳朵高高地挺着,“我在你身边也挺高兴的,我看到你就会高兴,所以就会兴奋,话也变多了。”

钟臻坐正,慢慢弹奏,“所以,你因为我而感觉高兴。”

“是,你让我感到特别知足,即使什么都不做也一点都不觉得空虚,”商旻深跟钟臻描述了昨晚的梦, “我梦到我真的变成了一只北极白狼,但是你不在我身边了。”

琴声哀婉,弥漫着淡淡的忧伤。

“那你去找了我了吗?”

“找啊,发现你不在,我马上就出发去找你了。”

商旻深闭上眼睛,那场梦已经在他的脑海中稀释,但是没关系,想要找到钟臻的决心还在。

琴声跟随他的描述变得激烈起来,“我穿过寒冷的北极平原,穿过了葱葱郁郁的针叶林,在雪地上留下一串长长的、不曾中断的脚印。”

“从针叶林出来,是一片荒芜的平原,冬天的平原没什么看头,到处青黄不接,可是我无心观赏,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去找你。”

钟臻笑了,贫瘠的土壤上突然开出些烂漫的野花,白的,橘红的,鹅黄色的,靛紫色的……

小白狼继续往前,忽然一朵大红色的花吸引了他的视线。因为那抹红色太够耀眼,周围的颜色瞬间消褪。

天地苍茫,只剩下那一朵耀眼的红。

“那是什么?”琴声又变得舒缓,像无法捕捉的风。

“是治疗你的眼睛的解药,我把他拔下来,叼在嘴里,继续朝着你奔跑。”

钟臻莞尔,“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药就好啦。”又问, “天黑了,草原的晚上漫天繁星,你想要休息一下吗?”

“不要!”商旻深答得坚决,“我要去找你!”

“我会不眠不休地奔跑,知道你就在终点等着,我一刻都停不下来。”

“好。”钟臻巧妙变奏,音乐是悠扬而空旷的,草原的风怡人凉爽,月亮又大又圆,月光披在小白狼的毛发上,仿佛只要他飞扑,下一秒就要跌出地球,和漫天星子作伴。

“我看到了我的爸爸还有我的弟弟,他们是灰狼,挡在前方。”商旻深皱起眉头。

琴声顿挫,节奏偏急,咚咚敲打着他们的心口,让人紧张。

“小心呀,快跑回去,不要往前了。”钟臻劝他。

“那可不行,我还带着你的解药呢!”商旻深发了狠,流露出血脉里的兽性,呲着牙齿,逼退灰狼狼群,“滚到一边去,渣滓,杂种,卑鄙无耻之徒,我才不怕你们!”

商旻深发出低低的狼嗥,逼退了大部分的灰狼,只剩下两头顽狼和他对峙。

“滚呐!我才不怕你们。”

琴键重重敲下,咚咚咚咚,仿佛战争的号角,是振奋精神的集结号!

“我不怕你们——”从胸口发出的呐喊让商旻深的好朋友们,企鹅,白兔,雄鹰,当然还有绵羊,一股脑涌到他身边。

“我不孤独,也不懦弱,我永远将真诚,永远善良!”咬紧牙关,小白狼朝着中年灰狼奋力冲去,他张开嘴,一口咬住他的脖颈,灰狼的整个身体登时被控制,像张废纸一样荡来荡去。

“我不会再怕你们,也不会再惧怕任何事!”

中年灰狼被他甩到一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鹰爪便刮上了他的脸,白兔咬掉了他的脚趾,企鹅压在他的胸口,害他几近窒息。

琴声变成胜利进行曲,像千军万马,大摇大摆地踏过敌军领地。

“还有你,小偷,坏蛋,没有心肝的魔鬼!”商旻深咬住对方的一只耳朵,只要稍一用力,那片狼耳便会被他的利牙扯下,可他却放松了,“我不会让仇恨蒙上我的眼睛,我不能允许自己浸泡在仇恨里,我要去拥抱我的爱人了。而你,去接受你的审判与惩罚吧!”

钟臻吸了吸鼻子,“还挺中二的。”

商旻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中二是真的,治愈也是真的。

也许治愈就是一直递往深渊的手。

可以选择抓着这只手,越坠越深。而商旻深的选择是,付出自己的最后一点信任,这只手将自己拉出泥潭。

伤痕累累,精疲力尽地回看,才发现那只手其实来自他自己。

那个向往着走出黑暗,拥抱光明的自己。

将两只坏心眼的灰狼留在原地,商旻深撑着最后一口气,往前飞奔。

穿过一条溪流,他来到一片绿意浓郁的大森林。

那里的树仿佛要刺破苍穹一般高大,每一棵都茂盛得遮天蔽日,商旻深便在斑驳的光影里不断穿梭。

“你在森林的最深处,”他告诉钟臻,“那里是世界上最美最美的地方。”

“玫瑰环绕着你的床,小鸟的叫声是你的安眠曲,泉水叮咚,阳光和煦。”

钢琴声好温柔,编织一场梦境。

“然后,我找到了你。”

“可是,解药呢,是不是打斗的时候弄丢了?”钟臻的手指在琴键上流连,像雨后的彩虹,每一秒都是恩典。

商旻深笑着摇头,“才没有呢,那是你的解药啊。”

“我把它藏在了舌头下面,我和它融为一体了。”

“啊?难道要我吃了你不成?”

“不是的……”他睁开眼睛,走到弹琴的绵羊身边,对方闭着双眼,陶醉在音乐里。

商旻深张开嘴,含住了钟臻的鼻子,“这是狼族标记爱侣的仪式,从此无论到了哪里,你都能识别出我的味道,我也能了解你的踪迹。这种契约将烙印在我们的生命里,直到我们死去。”

然后他清吮着钟臻的两只眼睛,耳朵,最后是嘴唇。

钢琴声终于停了,钟臻偏着头,含咬着他的唇瓣与舌尖,加深了这个吻。

今天他们也依然相爱。

“不对!”商旻深皱眉纠正,“今天我们更加相爱了,往后的每一天,我们都会被前一天更爱对方一点!”

钟臻坐着的地方光线最强,金黄色的光束裹在他软蓬蓬的发丝上,那之上的尘埃都在舞蹈。

商旻深站在身边,抓着他的手,带他熟悉着钢琴的位置。

“这里是琴盖,这架钢琴是你的老师特意搬来给你演奏的,说是他最满意的一架琴了……你看,他有这么长。”

时间不疾不徐地流淌,终于蔓延到了生日音乐会当天。

精心筹备的舞台上,商旻深蹲下身来,抓着钟臻的两只脚,“这里是踏板,感觉到了吗?”

“嗯,”钟臻弹了一段,“已经调过音了?”

“是,你的老师帮你调好音了。”

钟臻弯了弯眼睛,“老师总是这么贴心!”

商旻深苦笑,别过视线,“距离音乐会开场还有半小时,你还有什么需要吗?”

“老师呢,他来了吗?”

商旻深转过头,看着那张空着的椅子,“还没……但是等你开始演奏的时候,他就来了吧。”

“好吧。”钟臻没再纠结,他的双手不停颤抖着,冷汗已经浸透了他的白色衬衣。

他抓着商旻深的手,宛若央求,“先别走,陪着我,直到音乐会的开场好不好?”

“好,”商旻设又怎么忍心留他一个人面对至亲至爱的人的死讯,“我就在这儿,一直在这儿。”

“你很紧张吗?”

钟臻诚实地点头,“超级紧张,比我第一次登台的时候还紧张。”

商旻深捏了捏他的掌心,“那是什么时候啊?可以给我讲讲吗?”

“嗯,我第一次参加商业音乐会是在17岁,当时我是老师个人音乐会的暖场嘉宾。”

“你知道的,像老师这样德高望重的钢琴家,他的音乐会总是一票难求的,台下黑压压坐满了人……”

“那你表现得怎么样?”商旻深问。

“说实话,糟透了……”钟臻自嘲地笑,“但是大家看在我还年轻,又是老师的得意门生,还是给我鼓掌喝彩了。”

“那之后,我开始频繁地演出、训练、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就这么积攒着名气,一路走到了这里。其实仔细想想,如果没有老师,没有他最初的信任,可能我现在也跟我爸妈一样,毕业之后进入一所学校,安安分分地做个音乐老师。”

“你很有才华,也热爱音乐,你的老师肯定是看中了这些。”

钟臻莞尔,轻轻摇头,“多亏了老师呢,世界上向我这样的人太多了,太多太多了,但不是每个人都像我拥有这样的好运。”

“你很厉害的!”商旻深才不允许他这样说自己,“成功嘛,就是运气、努力和实力的综合结果,缺一不可,你都具备了,所以自然而然会成功!”

钟臻举起他们牵着的手,轻咬商旻深的指尖,“你这就是情人光环。”

商旻深笑着抽回手,“天呐,羊咬狼啦!”

插科打诨着,半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商旻深沉沉吐出一口气,试探着:“那我先走啦?你确定要我走吗?”

钟臻眉头轻蹙,“不然呢,你能留在台上吗?”

自然是不能的。

临走前,小白狼还在交代,“我就在附近等着,有任何问题,你只要大声叫我,我就马上赶过来!”

钟臻也呼出一口气,下定决心道:“好。先让我好好祝老师生日快乐吧!”.

八点,音乐会开始。

钟臻从耳麦里听到场控提示,随即开始演奏。

老师的处女作共有四个乐章,大约需要演奏半个小时。所有乐谱早已烂熟于心,钟臻姿态娴熟地敲击着琴键,每一个音符都浑然天成,带着股少年的傲气。

这是老师18岁写下的乐章,彼时他处处乐坛,小露锋芒,偶有迷茫困惑,但大多数时间都是趾高气昂,觉得世界就在他的手里,等待他去探索,去征服,去主宰。

如今钟臻再次演奏,则多出些历经千帆的坦然与豁达,世界就在脚下,但他也承认自己的渺小。他不是世界的主宰,而是一个探访者,他看过,听过,尝过,爱过,痛过,失望过,得意过,他不介意尝遍世间的千般滋味,酸甜苦辣,要尝就要尝个尽情尽兴!

当然,他也偶尔胆小,想要逃避,鸵鸟一样一意孤行地将自己埋在砂石之下,看不到、听不着,就假装一切安好,什么都不用他面对……

如今梦该醒了,该告别了。

进入乐章的最终章,钟臻改掉了原先的意气风发,披荆斩棘;节奏倏然变得轻柔,慢慢缓缓,像个迟暮的老人。

这是很好的一生,是很尽兴的一生,是完美的一生。

来到了生命的尽头,一切都变得从容而安定,屠龙的少年没有成为国王,他找到了一片森林,藏身其中,自得其乐。

少年变成了中年,中年成了老年,而自然依旧循环往复,春的溪流涌动,夏的盎然生机,秋的落叶金黄,在冬季,他邂逅了一个纯粹得透明的灵魂。

他们彼此缠绕,相依相伴,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没有其他想要的了。

没有功成名就,没有名垂青史,他们享受平平淡淡的幸福,一起看四季的变迁。

够了,可以了。

老师,如今我终于释怀,我能让你走了。

最后一个音节落下,钟臻已经泣不成声。

再见了,那些不甘不忿,那些壮志未酬,那些风光无双,那些大道斑斓。

再见了,那句说不出的再见。

那些不肯面对的事实,那个一意孤行的假象,那个自欺欺人的谎言。

老师,再见了,您先去等我,待我慢慢前来。

谢谢您。此生的拥有已经足够了。

起身,鞠躬。

意外的,台下分外安静。

如果绵羊看得到,他该发觉,这场“生日音乐会”是仅属于他们师徒的告别式。

台下黑漆漆的,只有一把空着的椅子。

老师好像来了,也好像没来。

但是都不重要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绝对完结了,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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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44? 盲美人与匹诺曹 完

◎你的光会拥抱你,美梦和魔法都会成真。◎

城市降下入冬以来的第二场大雪。

音乐会的场所其实就在钟臻家附近, 老师实在贴心,怕万念俱灰的绵羊找不到回家的路。

商旻深牵着钟臻,他们晃悠着手, 踩着雪往回走, 像两个稚气未脱的小朋友。

“所以,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老师去世的事情的啊?”

“大概在他去世的第二个礼拜吧, 我去他的病房找他, 护工安顿我坐在他的病床边上。当时屋子里的气氛格外凝重, 我能感受到。”

脚下是咯吱咯吱的踏雪声,绵羊对声音格外敏感。

“他们的呼吸声、啜泣声、交谈声在我的耳边交错着,但唯独听不到老师的呼吸声……”钟臻的声音很轻,震荡在冷空气里,像是要碎了, “他们不让我靠老师太近,更别提碰他, 说什么怕感染……老师的病我还不知道吗, 他要是真的那么脆弱,病房里也不至于有那么多人。”

商旻深微笑着,“我发现你总是喜欢把事情都藏在心底,慢慢消化。”

“是啊,我是这样的, ”钟臻无奈地揉了揉头发,“可能是性格和天性使然吧。”

“那……以后尽量不要瞒着我好不好?”商旻深抓着钟臻的手, 因为激动或是紧张, 声音也跟着轻颤, “其实今天一整天, 我都在担心你会精神崩溃, 也做好了死皮赖脸非要缠着你的打算,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或者伤心。不光是我,爸爸妈妈还有爷爷,还有老师的女儿以及他的学生们,我们所有人都在为你紧张,我们感觉自责又担忧,怕你受到的打击太大了,从此一蹶不振。”

“对不起……”钟臻停下脚步,伸出手,在虚空中晃了晃。

商旻深抓着他的另一只手,“不是在怪你……好吧,要说对你完全没有埋怨也不可能。我们骗了你,你也骗了我们,听起来像是扯平了,但是我们谁都不好受。”

“所以还是我的过错多一点。”钟臻说。

商旻深重重地捏了一下他的手,像在惩罚,“我现在不是在追责,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不用害怕暴露自己的情感,哪怕是毫无头绪的、你一点也不想面对的那种。”

钟臻认真地问:“哪怕我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嗯,哪怕你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才有共同面对的意义呀。你总是很好,很体贴,很周到,总在默默消化,默默理解。长此以往,你会感觉很累,也会让真正关心你的人觉得自己毫无用处,没能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你安慰。”

钟臻捏着他的手,并在一起揉搓,吐出的寒气不断向上飘。

“对不起,我只是不想面对老师已经走了的事实。”

他佯装无事,以为这样就可以回避老师的死亡,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

直到刚才,寂静的音乐厅里,钟臻演奏完毕,起身谢幕后,音响里传出久违的声音。

那是老师留给他的话:

【小臻,抱歉。很遗憾我们师徒的告别竟然发生在这样的场景里。

你现在会觉得惊讶,失望,悲痛欲绝,还是你早就发现了?

是老师对不起你,没有第一时间和你告别……可是,告别这种事,哪有什么先后早晚呢?

该走的留不住,该是你的,它永远都会依傍在你身边。

回想我们成为师徒的十多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开心的!

我记得你第一次登台前,汗流浃背,好不仓皇,妆都补了四五次,委屈了当时的化妆师,哈哈哈。

我记得你拿下第一座学院奖,第一次收到大型商业邀约,你那张年轻英俊的脸庞第一次出现在报刊杂志,你因为热情得过了头的乐迷而吓得不敢出门……

当然,这期间也有不少遗憾。

回首这一路,最让我难以释怀的,就是我对你太过商业化的指导。

从业数十载,不知何时,“利益”这个词逐渐占据了我的思考重心,我将它看的很重,反而耽误了你在音乐上的发展和创新,这是我至今最大的遗憾了。

如果不是我执意为你举办那么多商业演出,你就不会因为过劳而发生事故,就不用遭受这些无妄之灾,无妄之灾啊……

所以,今天的这场音乐会也是我在向你道歉,你可以不原谅我,你没必要原谅我……以后,老师希望你能够自由,不用功成名就,也不用占据头版头条,就做个自由自在的弹钢琴的孩子也不失一件坏事。

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天,你在学校的旧琴房给一个迷路的小孩弹钢琴。那天你弹的是《洋娃娃和小熊跳舞》,哈哈哈哈,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你的音乐有灵气,是个可塑之才。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没有错,只是我没有为你挑选好成材的路途,带着你走向歧途,迷途不返了。

今天你能够站在这里,或许演奏成功了,或许没有……但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有多么恐惧,你都站在了这里,哪怕仅有一秒钟,也代表着你的决心。而我,身为你的老师,能收获这般真心与善意,已是人生最大的幸事。

记住这样的感觉,记住这样,想要为了一个人演奏,想要看一个人绽放笑容的感觉。

这或许就是音乐的意义,也或许是存在的意义,也或许狗屁不通,只是我这个糟老头子的胡言乱语。

无论如何,接下来的路要你自己去探索和挖掘了,请你不要被功名利禄所束缚,请你走出所有人的眼光,用心去看,去感受,而非用仅仅依靠双眼。

林间的若有似无的风,只有闭上眼睛、平心静气的人才能感受得到。去感受吧,我的孩子。

这是我对你最后的叮咛。】.

迈过悲伤的沟壑,前方即是坦途。

一月末,商旻深收到了情校的offer,他的好朋友企鹅兄也是,开心得变了形,差点把那两片短翅扑扇断了。

陈朴之联系了集团旗下的一支的专业医疗团队给钟臻治疗眼疾。

在第一疗程开始之前,医生就“友情提醒”过他们:这项技术虽然是业界前沿,但是人体神经仍是超乎寻常的奥妙,因而治愈几率仅有50%,治疗周期漫长,请他们理解。

“这个疗法叫什么呢?”钟臻有些好奇。

“Camillia,山茶花,”医生说,“是根据陈氏集团管理人的小女儿的英文名命名的。”

商旻深一头杵在钟臻的肩膀上,那是她妈妈的英文名,也是梦境里面他的找到的“解药”。

大红的,妖冶的花朵。

只要出现,周遭的一切颜色就都黯然失色……

他们俩都觉得,这大概就是最终的解药了。

钟臻的视力一定能恢复,只是时间问题。

春节前一个礼拜,钟臻的妈妈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给小白狼开家长会。

看到成绩单时不禁露出得意的神色,又听说商旻深是他们班托福GRE双冠王,差点笑出声。

年后开学,学校即将召开春季运动会。虽然没什么亲子项目,钟妈妈还是兴高采烈地给他们全家报了名。

家里有只小狼简直太棒啦,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沉甸甸的,安全感充足.

年关将至,城市再次被大雪覆盖。

商旻深睡到快十点钟才醒,趿拉着拖鞋,迷迷糊糊地下楼。

钟臻在琴房工作,留了早餐在桌子上。

商旻深的吐司上总有个歪歪扭扭的爱心。

叼着吐司,他去找钟臻,懒洋洋地趴在钟臻的肩膀上,“又下雪了,我待会要去帮邻居们铲雪。”

“今天会堆雪人吗?”

“会吧,今天在咱们院子里堆两个,就面对这扇窗子。”

商旻深指了指琴房的落地窗,院子里已经盖了厚厚一层积雪,像床暖和的大被子。

他突发奇想,“待会儿一起打雪仗去吧,我把对门张太太的孩子也叫出来一起玩。”

钟臻摇摇头,“你自己去吧,就在院子里玩,给我听听你们的玩闹声。”

“那有什么好听的啊?”商旻深整个人瘫进钟臻的怀里,“你的曲子什么时候才能写完啊,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出门玩了。”

“想要出门玩啊?”

“当然啦!”

“行啊,晚上带你去个地方。”钟臻浅笑着,从琴架上取来咖啡,喝了一口。

“别喝凉咖啡,我再做一杯去,”商旻深笑眯眯地卖乖,“那说好了,晚上一起出去玩,你不能反悔!”

“不反悔。”钟臻笑着,商旻深夺下咖啡杯,啄了一下他的脸颊,还他清静。

到傍晚,商旻深处理好几家院子里的积雪,又跟对门的小孩儿玩出满头大汗;匆匆洗了个澡,短发擦一擦就干了,收拾好自己便跑下来催促钟臻。

“出去玩啊啊啊。”他趴在钢琴上,手指在琴键上乱跳,制造噪音。

钟臻起身,将束着的长发松散开,示意商旻深来拉他的手,“走吧。”

“这就能走了?”

他们来到客厅,钟臻穿上大衣。那是件黑色暗格纹的大衣,看起来很挺拔,气场十足,但是不会冷吗?

“我发现你今天……”有点烧包。

商旻深欲言又止。

“怎么了?”钟臻戴上红色围巾。

估计今天要去室内场所吧,商旻深抱住他的胳膊,黏糊着答:“没事。”

车程很长,路况也不算好,一个多小时之后,司机将车停到一片居民区的后方。

寒风拍打的车窗上,呼啸着渗进车里,商旻深的鼻子有些湿凉,问钟臻:“外面有点黑,我们来这里干嘛?”

“下车看看吧。”钟臻说。

“可是,没什么好看的了吧?”商旻深认出来,这里是他童年记忆里的小游乐场,不过现在早就荒废了,连盏灯都没有,只能靠远处楼房里的灯光照明。

“但也值得玩一下啊,”钟臻抓着他的胳膊,“快点下车啦,不是一直要出来玩?”

商旻深将信将疑,“那你等等,我先把手机里的手电筒打开。”

“哦,我忘了问,”钟臻作恍然大悟状,“原来那里还没亮灯啊。”

“是啊,荒废了好久了吧……没事没事,你先等一等哦,让我先找到手电筒,我们下去走走。”

钟臻笑着:“还有个办法,你亲我一下,我就让游乐场亮起来。”

“啊?”商旻深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司机。对方咳了一声,从兜里掏出蓝牙耳机,塞进耳朵里。

一瞬间,小白狼想到了什么,隐隐心动。但他又不敢奢望太多,美梦总难成真。

“你是想让司机把远光灯打开照明?”这么说着,他凑上去,吻了一下钟臻的嘴唇。

下一秒,窗外乍亮,霓虹灯的光影闪烁。商旻深惊讶地看出去时,灯光也层层向远处蔓延,几个大型的游乐器械像刚刚苏醒的怪兽,灯光亮起,轰隆着开始运作起来。

“不是,啊,这是……”惊讶的心情令他失语。

泪水滚涌而出,商旻深用力擦了擦眼睛,他的美梦真的成真了,他的童年也回来了!

他拉开车门跑下去,急迫地确认着。方才四周太黑,他只能估摸个方位,等下车来看才发现,他们的车正好停在游乐场的中心。

“你,你怎么办到的啊?”商旻深问, “这里应该还有人来玩吗?”

钟臻循着声音走近,“这里其实一直都在,只是离市区比较远,平时生意冷清,无人问津了好多年了。”

“不过好像就是因为平时来玩的人不多,这些年园区里的器械也都没怎么更新,我问过了,旋转飞机和摩天轮都在的,秋天刚做了安全检查。现在,你拥有一晚上的游乐场使用权了,可以把之前没玩到的东西都玩个遍。”

商旻深哭得直抽,还不忘嘴硬,“我都这么大了,其实也没有那么想玩了。”

“真的?”钟臻有点遗憾,“那完了,待会儿你的朋友们来了,你就还得在下面看着他们玩儿。”

“我的朋友也要来?”商旻深惊讶极了,“你怎么做到的啊,怎么联系到他们的?”

“因为你要过生日啊。小企鹅问我有没有给你安排活动,我就让他叫上所有跟你玩得好的同学过来参加你的生日派对了。”

你们有过仿佛所有幸福都砸向你的时刻吗?

商旻深快被砸晕,血液沸腾,他扑到钟臻的怀里,两个人一起跌进软蓬蓬的雪中。

砰——一声。

小白狼的尾巴来回摆动着,在钟臻的脸上不停落吻,“我从来没有庆祝过生日……”

印象里,他这辈子收到的唯一一次生日礼物还是一支钢琴曲。

为了逃避弟弟的欺负,他躲进一间黑乎乎的琴房里。

不久有个背着书包的大哥哥来了,见他一直哭,就给他弹了一支儿歌哄他开心。

那首歌是《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怕钟臻着凉,商旻深腻了一会儿就拽着钟臻的胳膊,将他从雪堆里“抢救”出来。

“我真幸福啊!”小白狼点点头。

“生日快乐!”小绵羊笑起来。

“赶快赶快,在企鹅他们来之前,我要先玩一遍旋转飞机还有摩天轮!”

商旻深拉着钟臻,两个人的衣服上都沾着雪,他们跟工作人员问好,交了门票,坐进梦寐以求的坐舱。

小飞机开始转动,整个世界浓缩成五光十色的球形罩子,将他们俩隔在里面。

加速旋转,甩掉烦恼,过往,隐瞒,苦衷……

耳边是幼稚极了的儿歌,商旻深回过头,钟臻正朝着他的方向,暖心地笑着。

五岁的商旻深你在听吗,你要好好忍耐,快快长大,因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魔法。

在你最落魄的,最迷茫的,命悬一线的时刻,请千万不要放弃,你可以慢一点走,甚至是爬,因为你一定能走出黑暗。

当你看到黑暗尽头的那一丛亮光,请努力来到光源面前,因为光会找到你,照亮你。

然后问你:你,你是狼吗?

你可以哭,也可以笑,也可以结结巴巴地告诉他:不是,我是只小狗。

因为无论你是什么形态都会得到爱,因为你生来就是要被爱的。

你的光会拥抱你,美梦和魔法都会成真。

盲美人与匹诺曹·完

作者有话说:

抱歉嘿嘿,昨天没有更,因为我喝醉了。

明天开启新的世界,这次想挑战一下日更6000,会在每晚十二点之前更。

下一个世界想试试新的讲述模式,依旧是先婚后爱的梗,这次咱们的小钟是个健壮的汉子,小商是个失智小傻子(?),然后是古代背景。

新的世界也是我的xp产物,啊啊啊啊很紧张,不过后面的世界应该会越来越短的,www.youxs.org!

感谢所有读者的阅读,让扑街的我也能开心得像个二百斤的孩纸,快乐写文,快乐看文,下一个世界见!

45? 逃亡十二时辰(一)

◎午时◎

烈日当头, 天地间干巴巴的。

围观的人群却不见少,几个精壮小伙刚下田回来,手里的犁耙还没放下, 舔了舔脱皮的嘴唇, 仰着脖子,往不远处张望。

“犯了什么事儿啊?”他们一个问另一个。这场热闹看得云里雾里, 却不忍错过。

得到的回答也是模模糊糊:“说是冒犯了上面的人, 责令一步步罚下来, 终于要掉脑袋了。”

“上面的人?莫非是?”

“那你就别打听了,君心难测啊,君心深似井。”他们调侃着,甚至用上了戏词。

毕竟刀子不落在自己的脑袋上,追究那么多干嘛?

午时三刻。

刽子手堪堪举起沉重的铡刀, 忽而听得马蹄踏过,大道尘土飞扬。

只见一匹白马破尘而来, 马上是个锦衣少年, 白衣轻飘,衣袖着了那黄土,却依然洁白得灼目。

围观的人群更兴奋了,吱吱喳喳,叫声四起。

有人喊:“刀下留人。”

有人喊:“即时行刑。”

刽子手被扰了心志, 偷偷望向四周押解着其他犯人的同僚,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刀下留人——”

策马而来的白衣少年终于发话了, 马蹄超前, 凌空翻腾, 又重重落下, 荡起更多的尘埃。

围观的百姓被迷了眼, 但是没人肯走,更加迫切地想要辨别少年的身份。

“来者何人?”

负责发布施令的小官捻了捻胡子,咽下心头忐忑,“敢问,来者何人呐?”

少年提起缰绳,马头调转,来到小官面前,“我乃御前武将,商旻深。”

嘶——商旻深?没听说过。

小官望了望日头,“请问少将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呐?”

商旻深从背后取出一卷黄绸卷轴,扔到那小官身上,“我要带走一个人。”

黄绸卷轴代表着至高无上,那小官从椅子上跌下来,爬下台子,一路爬到商旻深的马蹄之下,身上的青袍霎时黯淡。

“大人要带走谁,您尽管带走就是了!”

白衣少年状似满意,回眸遥望,他想救的人跪在铡具之下,手脚都被钳着。

身着褴褛的囚衣的那个人也像感应到什么,俯着身子,僵硬地扭过头。

只一眼,天崩地裂。

那人眸色深沉,眼神里像是闪过了许多不解与委屈。他的鬓角都是湿汗,头发打着绺,像个落魄的哈巴狗。

说起哈巴狗,少年身后的背囊里有只毛茸茸的小脑袋探出来,朝着那方断头台狂吠。

“进宝,噤声!”商旻深警告。

可那畜生懂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终于看到了阿爹,想得要紧,得快点要阿爹摸一摸才好。

商旻深被狗扰得没办法了,抓着缰绳,策马端头台前。

“把刀给我。”他只看了眼刽子手。

“刀……这恐怕……”

“给我!”少年的语气分明不容置喙,不怒自威。

几十斤重的铡刀在手,萧萧嗖嗖,桎梏着死囚的铁链便被斩断。

他把那刀往地上一丢,呛一声响,给狗吓得够呛,朝他吠了一声。

商旻深背手拍了拍狗脑,“行了,这不是把人救下来了嘛,你这蠢货,叫个屁!”

他昂着下巴,眼神移至穿着囚衣那人,“你,上马!”

那人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垂回去,声音喑哑,“你回去吧。”

“我叫你上马啊!”商旻深朝他吼,小狗也着急地吠了几声。

那人犹犹豫豫,又软趴趴地,爬下了断头台。

马真高啊,商旻深自上而下地睥睨他。他也意识到,他们之间差得还是太多。

“上来啊,等我抱你吗?”商旻深坐在马上,神情冷淡。

旁人未曾发觉,他偷偷捏紧马缰,眼神甚至不敢真正地落在那人身上,哪怕一刻。

远处传来阵阵马蹄响,前来看热闹的民众今天可算是捞着了,在这穷乡僻壤,这么热闹的场景属实是稀少。

“快,上马,”商旻深端庄自持的脸上终于出现一丝慌乱,见那人迟迟未动,商旻深口不择言,“夫君,快上来啊!”

白马驮着两人一狗,在众目睽睽之下疾驰而去。

黄沙纷飞,哆哆嗦嗦的小官终于从怀里掏出卷轴,展开来看,里面……里面竟然,空空如也!

一对轻骑追了上来,为首的那人身着紫色锦衣,眉目间横溢着贵气。

“商旻深呢?”

小官瘫倒在地,出神地望着怼在眼巴前的汗血宝马的马头,忽得大哭。

呜呼哀哉——他假冒圣旨,我玩忽职守,我们都要掉脑袋了,掉脑袋了!

商旻深,你你你,你罪不容诛,罪孽滔天啊!.

白色空间是没有阴雨晴天,永远是白茫茫的,是座消磨心智的无尽囚笼。

商旻深望着屏幕里发生的一切,再次呼唤系统:“您在吗,这是第三个世界了,我要知道钟臻的生命值!”

好在,这次终于得到了「真爱拯救系统」的回应,“上一个世界进行得不错,获得的生命值已经输入给钟先生了。”

“那钟臻?”

“他尚未苏醒,他的生命值尚且过半。”系统告诉他。

“可是,我要在这里待多久呢?”商旻深无望地问,“我想念钟臻,想他想到要疯掉了。我在这里见过那么多钟臻,可他们都不是我的钟臻。”

“您的钟臻?”系统戏谑地问,“您不是说,钟先生只是消遣和下下策吗,怎么现在这么在乎了呢?”

“我,”商旻深一哽,“我当时说的都是违心话。”

“既然违心,您为什么要说?”

“我……”商旻深沉吟,“可能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钟臻对我有多重要。”

“那您现在凭什么觉得钟臻很重要呢?”

商旻深静了一会儿,摸着心口说,“因为这里,会痛啊,很痛很痛。”

“那是您的惩罚,您轻视了钟臻的尊严,也轻视了您自己的感情。”系统毫不留情地宣布,“您不仅不重视钟臻,也不重视您自己。”

商旻深点点头,“那,我还能做什么补救呢?”

“记忆。”

“记忆?”

“是的,您可以把您心中的美好记忆交给我,以此交换钟先生的生命值。”

商旻深摇摇头,“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作为交换筹码的吗?”

他脑中所有美好记忆都是关于钟臻的,他怎么忍心交换?

“抱歉,没有了,”系统说,“快乐的记忆构筑着我们心中的希望。而希望缥缈却有价值,遗憾的是除了美好记忆,我们再也找不出任何确切的能够代表‘希望’的东西了。”

“那么我……”

“您请便。”

商旻深留在原地,默默坚守着这座无望城池。

他刚刚是说钟臻的生命值得到提升了吗?

商旻深有些想不起来了。

画面定格在钟臻的脸上,此刻他身上仍穿着囚服,面色惨白,仿佛下一秒就要晕

諵碸

倒了。

夜幕渐暗,他们逃出了小镇,钟臻的下巴搭在商旻深的肩膀上,慢慢的,慢慢的阖上眼睛。

商旻深的手指倏然收紧,不知在对谁叮咛,“救救钟臻啊,救救他……”

“回头看看他啊,求你,一定要拯救他。”

……

商旻深行至竹林,白马穿梭于层层叠叠的竹杆间,竟生出些惬意。

已是隆冬,竹叶的颜色浓得像墨,商旻深猛地勒紧了缰绳,心中大惊——

谁,谁在讲话?

说什么“救救钟臻”?

不是早就救下了吗?

他可不信什么志怪神鬼的,他又不是三岁小娃。

可偏偏,马头正对的就是一处驿馆,驿馆后方辟了一处温泉,他们的耳边都是树叶簌簌和泉水叮当。

罢了,既然是要“救钟臻”,就在此处歇一晚吧,不然这从来都没出过远门的人,在马上跑了大半个时辰,身体该吃不消了。

白马晃晃悠悠地来到驿馆门前的院落里,商旻深侧身下马,钟臻也一边歪斜。

“诶——”

还好小厮眼疾手快,跟他一起撑住了钟臻的身体。

“两位爷,是要在这里停一晚吗?”

商旻深阴着脸,推开小厮扶着钟臻肩膀的手,钟臻的整个人就这么坠进他怀里,“看不出来啊?这人都累晕了,不住这里难道住竹子上吗?”

商旻深向来不是个蛮横无力的人,面貌也生得善,尤其那两只大眼睛,清澈得像是两湾山泉,饮一口便唇齿留香。

因而,小厮对他的反应有些意外,怔了半晌,才重新绽开笑颜。

“哎呀,哪儿的话,我呀就是跟您打听打听,咱家可是好久没有住店的贵客了!大部分的宾客都是来饮茶的,咱家的茶您听过吗,哎呦那可是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香,您要是尝上一口啊……”

商旻深抱着钟臻,将背后的包裹脱在小厮手里,“给他喂饱了,伺候周到了,里面的银钱都是你的。”

踏上木竹楼梯,脚下闼闼地响,小厮拖着沉甸甸的包裹,还有一只消小肥狗不停蹭着他的下巴,他忍着刺挠,“好咧客官,二位的房间在走道最里,那是本店最大的厢房了,您切住着,有什么事情您就叫我。”

话音刚落,最里间的门已经被踢开,又被合拢。

小厮咂摸着,听一身白衣的那人的口音,应该是从北方来的,但是他怀里的那人的囚服又是当地的制式……

可他管不了这么多,要是真有官府的人追来了,他就马上招认了那人的行踪,说不定还能得笔赏银。

但是现在嘛……还是先伺候好眼前的大佛,在考虑之后的事情咯。

小厮颠了颠怀里的小狗,打算去后厨给他找点肉吃.

将钟臻扔到床上,对方的身体又重又硬,跟个大势块儿似的,抱上来已经动用了他的内力。

钟臻的面色仍旧惨白,商旻深在心里骂了声活该,将人推到床里躺好,给他盖上被子。

怎么还在冒冷汗?

商旻深掏出怀里的帕子,是小姑娘的制式,上面绣着红艳艳的海棠花。

钟臻的汗水将那几朵海棠也洇湿了,商旻深看他呼吸平复些才起身,手里攥着手绢,闭目恢复内力。

他自小学习武功,南北的拳法和剑法都还算精通,当年入门时也是想强身健体,勉强延续几年生命;没想到武术对他的影响这么大,他不仅安然无恙地活到了弱冠,竟然还迎来第一次内宫□□。

他的阿兄冒死将他送出城,把他放在他的小白马上,一路南下,跌跌撞撞的,竟然成了别人的妻子。

何其荒谬!

商旻深的心绪紊乱,体内不断流窜着毒液,让他根本无法恢复元气。他现在的身体仿佛一个破了个口子的密闭水桶,只听得命数源源不断地消耗,却没有新的元气注入。

太医推算,他将在三日之内气数将尽,暴毙而亡。

算上赶来的两天,再加上过去的一个时辰,他的生命仅剩十一个时辰了……

这算什么呢?

商旻深睁开眼睛,望着床榻里的钟臻。

钟臻恰好也在此时睁开双眼,透过微肿的眼皮,看进他眼里。

“阿深……”.

钟臻活快三十年了,是他们村里的头号单身汉。

当年为了给他爹娘治病,钟臻硬是拖着草席,载着他爹娘来到镇里求医。

看病要钱,他便四处打工,做的都是些低贱的零工。

他白天帮人宰猪,放牛,喂鸡,抬轿;夜里给人清理夜壶,打宵禁,也帮风月场里的哥儿姐儿通风报信,逃过东家巡查。

求医十载,蹉跎半生,他也没能留住他爹娘。

那两人还是相继走了,留给钟臻的只有一张破烂的草席,以及满手旧疮。

但也没听他抱怨过一句,他掏空积蓄厚葬了他们二人,在他们的坟前跪了一天一夜,最后说道:“爹娘,放心去吧,孩儿尽孝了!”

回到生他养他的小村,勉强拾回他家的破草房和房后的二亩地,钟臻忽然乐了。

“有房有地,就还有希望,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那块地荒废太久了,钟臻按照时令规划,先从最简单易熟的作物耕种,收取后全部作为自己的粮食补给;等土地养好了,就种些稀有的值钱的,拉到镇里还能卖好多钱。

就这么又过了三年,钟臻已经二十有六了,终于攒下了一些老婆本。

屋后的那块田地如今每个季度都有作物收,留下他自己的口粮,还能卖出好多。再加上他在院子里养的鸡和猪,日子美得没边儿了。

终于能考虑一下终身大事了,毕竟当年他娘咽气之前仍不忘叮嘱他,“找个体己的人过日子,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钟臻做到了第二条,现在要完成的第一条了。

媒婆从他这儿也没少捞好处,承诺给他找个貌美如花的小娘子,可好几个月过去了仍不见信儿。

钟臻有点坐不住了,做完农活儿便去找她讨个说法。

他走到媒婆堂前,正要吆喝,忽然看到里屋的门开了,媒婆神色紧张,引了一列锦衣男子从正厅出来,看到他时,还用眼神示意他躲开。

钟臻懵懵的,闪了半身,退入前堂的阴翳处。

待那群人走出好远,媒婆才转过身来应付他,“就说你这个条件不好找嘛,年纪大了,又不曾上过学堂,空有一身蛮力,哪家姑娘瞧得上你哟!”

“可我这些年也攒了些钱两的……”钟臻有些失色。

“光有钱有什么用,”媒婆顿了一下,转念说,“诶,你介不介意从外镇娶个小娘子过来伐?”

“可以吗?”

“啊,我在汴京的亲戚给我来信,说那里有个姑娘,养在深闺,性格恬静,再瞧那模样,就是天上的小鸟看到了都要多啼上几句!”

“当真如此啊,”钟臻连忙往媒婆手里放了几分碎锭,“那就劳您多打点了。”

“诶,放心吧,”媒婆眉眼弯弯,唇下那颗大痣都显得信誓旦旦,“本来想着远处的媳妇不知根不知底,你会有点介意。这你要是不介意,我还能耽误你们的姻缘不成?”

“我马上就给他们写信,问问人家姑娘的意见,你且等着好消息吧。”

钟臻兴高采烈,又往媒婆手里塞了点丁卯,要她一定找脚程最快的信差.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等新娘真正嫁过来,已是数九隆冬。

这家人有些奇怪,以家里刚发生了丧事为由,拒绝让钟臻去娶亲,寒冬腊月的,愣是自己雇人把新娘子抬过来了。

估摸着他们到达的时间,钟臻宰了一只猪,又炖了三只鸡,只等小娘子的送亲队伍来到门前,他作为人家的夫婿,能好生打点,也帮这个素未谋面的小娘子添些颜面吧。

可他从正午吉时等到黄昏,又从黄昏等到深夜,也没听到任何唢呐,看到半星红色。

该不是被媒婆诓了吧?

他这么想着,夜色浓浓,面前的煮锅也不再沸腾,他准备的新柴都要烧尽了。

钟臻有些气不过,找不到就说找不到,诓他作甚?

他披上大袄,打算去找媒婆理论。

结果刚打开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正对着他的家门端放着一个喜轿,月色将那抹红色染得更加端庄,仿佛从天而降。

离奇的是,轿子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几个红色大包裹和箱柜,看样子是新娘的嫁妆。

深更半夜,院子里突然多出一个大红的轿子,这场面实在有些诡异。

钟臻试探着,扣了扣轿子的轿杆,“敢问,轿里有人吗?”

无人作答。

他走进两步,扣了扣喜轿的门框,“敢问,是我的小娘子吗?”

远方有个狼狗在叫,钟臻住在整个村子的最边缘,白天还好,晚上就显得那么空荡。

他心里发凉,不敢再在外面待着,媒婆什么的还是明日太阳出来了再找吧,于是便往回走。

啪嗒,一只细白的手臂掉落在他的脚边。

一声钝响紧随其后,原来那轿里确实有人,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

钟臻被吓破了胆,屁股蹭着地面,连连后退,他身上的喜服也弄脏了。

“这,这,女鬼饶命!”

他怕的不行,又往后退了几寸,隐约间看到掉出来的那只手仿佛在动……

还活着?

来不及思考究竟是怎么回事,钟臻忍着恐怖,将人抱进屋里。

小娘子还挺沉。

回到房间,灯光明亮了些,钟臻将小娘子放在床上。

对方似乎在发热,两只脸颊红扑扑的,额间落满了汗。

这时候哪顾得上太多,钟臻取来垫在她身下的喜帕给她擦,擦完了脸颊又擦擦脖子,这才发现,他的小娘子,可能也不是小娘子……

“这究竟……”

就在此时,那“小娘子”也晕晕乎乎睁开眼睛,望着钟臻。

“你,你是谁?”

“小娘子”不知听到没有,望着他,张嘴喃了喃,“阿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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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逃亡十二时辰(二)

◎酉时◎

钟臻大窘, 难以置信地问:“你叫我,阿爹?”

“小娘子”烧得迷迷糊糊的,只知道胡言乱语, 一会儿叫他“阿爹”, 一会儿央他喂自己吃冰糖,闹腾了好一阵儿。

着实诡异。

深更半夜, 一台喜轿停在自己院里, 轿里还是个穿着喜服、胡言乱语的男子。

定睛一瞧, 钟臻发现那人身上的喜服其实也是男子制式的。这并不稀奇,当今世代亦可与同性婚配,他们村今年成了好几桩这样的婚事呢。

钟臻并不介意自己夫人是男是女,有人肯嫁他就是好的。

只是,当初媒婆明明说是个小娘子的, 家里新添置的东西也都是按照女式准备的……

他一阵头苦,现在人也抱进门了, 可对方却叫他“阿爹”, 所以这亲事是成了还是没成?

他白天要下地做工,晚上回家还要伺候一个“小傻子”?

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上苍就是不肯给他一个安稳平顺的生活呢?

喜服不太合身,尤其是脖子到胸口压着沉甸甸的装饰, “小娘子”哪怕睡着了也不停皱着眉。

钟臻看不下去,找了套自己为新娘准备的里衣, 帮他换上。

换好衣服, “小娘子”这才眉头舒展, 重新被塞进被窝里时竟突然笑了, 抓着钟臻的一只手指, 放到嘴巴里吮。

钟臻动弹不得,几度想要收回手,又瞧那“小娘子”的表情正随着自己的动作而改变。

他收手,他就皱眉;他坦然处之,他就眉眼弯弯地乐。

唉——终究是给讹上了。

钟臻摸了摸他的额头,似乎还是有些烫,但“小娘子”似乎很喜欢他的抚摸,表情更加怡然。

“以后,我当怎么唤你呢?”钟臻问。

总是“小娘子、小娘子”地叫,似乎也不太符合。

“小娘子”听到了他的声音,堪堪撑开眼皮看,状似不解。

钟臻想了想,便换了个问法,“小宝乖,你叫什么名字呀,告诉我好不好?”

“小娘子”终于肯松唇,放开钟臻的手指,咂嘛咂嘛,说:“小深。”又蹭蹭枕头,邀功一样,“小深是乖孩子吗?”

钟臻看着他,终是没忍心,抬手把他的眼睛盖住了,“是。”.

一夜未眠,天一亮,钟臻就坐起身来,换好衣服打算去找媒婆讨个说法。

临出门,小深也醒了,揉着眼睛唤他:“阿爹……你去哪儿?”

钟臻走回里屋床边,再次确认,“你管我叫什么?”

“阿,阿爹啊,”小深又躺回床里,张开手臂,“阿爹帮小深换衣服,小深今天要穿那件青色的袍子,还要吃豆沙酥!”

钟臻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了一番,这人身高近七尺,身形也算结实,可说话处事时却宛如童稚,同他们村里的那些个痴儿一般……

莫非,他还真是个“小傻子”?

扶上他的肩膀,同他对视,小深朝他咯咯乐。

钟臻问:“阿爹考考你,小深今年几岁了?”

闻言,小深皱眉思索,很苦恼的样子,钟臻也跟着紧张,该不会连自己多大都不知道吧?

片刻,又见小深的眉头放松,朝他露出得逞的微笑。

小深瘫在床里,一只手伸到空中,亮出三根手指。

“……”钟臻默了默,“三岁?”

“嗯!”小深捂着嘴巴,又用邀功的眼神看着他。

钟臻压抑着大叫的冲动,牵着嘴角,附和道:“小深,小深真厉害!”

嘿嘿——小深的脑袋蒙在被子里,在床上滚了滚。

一定要去讨个说法了!钟臻恼意四起。

娶个男的就算了,毕竟是要搭伙过日子的,只要对方也勤奋踏实,他们俩一起努力,日子准保红红火火。

可是,对方竟然是个失智的。

他今年二十六,莫非要等到小深长到及笄,才能同他做夫妻不成?

更何况,现在小深还深信自己是他“阿爹”……

钟臻心灰意冷,他这是辛辛苦苦半辈子,却给自己娶了个“儿子”?

正了正衣襟,他继续出门讨说法,脚还没抬起来呢,手指就又叫人勾住了。

“怎么了?”他头都不想回。

小深倒是没说什么,脑袋仍蒙在被子里,且听被子里发出一声浓浓的“咕——”。

是切切实实的饿意。

说起来,昨天为了等待新娘,钟臻一整天都没吃饭,想必这个被送过来的小傻子也是这样。

他叹了一声,走进隔壁厨房,热了鸡汤,又切了一块猪肉,煮了一锅肉粥。

吃饭时,小傻子还穿着里衣,赤着双足,吃相狼吞虎咽,好不生猛。

钟臻看了他一阵,问:“小深多久没吃饭了?”

小傻子置若罔闻,仍埋头大吃,天气本就凉,再被热食一激,从他的鼻子里淌出些清浊。

终是看不过去了,钟臻拿起手边的抹布,帮小傻子擦擦脸。

嘿嘿——小傻子又朝着他笑,笑容温暖,毫无防备的样子,仿佛他们已经认识许久了。

再一琢磨,可不就认识许久了么,这傻子拿自己当爹呢!

囫囵吃掉了碗里的粥,钟臻呼噜了一把小深的头,“你在这里吃着,我出去一趟。”

“嗯?”小傻子歪着头,一脸费解。

“我去帮你找找你的父母,让他们领你回家。”

“可阿爹,呜哇——”小傻子突然侧过身,后背一拱,开始呕吐。

钟臻吓得登时弹起,呆立在一旁,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走过去拍了拍小深的后背。

地上全部都是小深吐出来的东西,好些都是刚才吃下还来不及消化的;钟臻眼尖,发现小深后来呕出的都是一团一团的草渣以及植物的根茎,这些东西有没有毒尚且不谈,都是很难被消化的。

这过得是什么日子?

钟臻有预感,小深的父母怕是不会来接他了。

也许,他们正是因为难以糊口,才把自己的傻孩子塞进花轿,自求多福。

声讨计划一再被耽搁,钟臻将吐得晕晕乎乎的小傻子抱回床里,又清理好地面,打开窗户等着屋里的浊气消散,才敢出门。

他出门时,小深正沉沉睡着,尽管不再发热了,却也说不上睡得有多舒坦。

钟臻听了一耳他的梦呓,小傻子似乎在求救…….

“小深。”

钟臻在客栈的床榻上醒来,自分离后,他只要阖上眼,就会梦到这些旧事。

宛如一个挥散不去的幽灵。

见商旻深背对着自己坐在桌边,钟臻又唤了一声,“小深,什么时辰了?”

这一次,商旻深终于有所反应。他似乎也睡着了,英挺的背部微动,束在脑后的辫子挥了挥,转过头来望向他。

“酉时了吧……”

估摸着时间,钟臻喃喃道:“我睡了这么久啊。”

也难怪梦会那么长,那么清晰,仿佛初见。

“吃东西吗?”商旻深站起身来,似乎很避讳同他共处一室一样,着急往外走。

钟臻轻笑,再次见面,他们之间的立场完全对调了。

“小深,我不饿,”钟臻说,“你怎么会来?为什么要救我?”

商旻深动作一滞,被问住了一样。

为什么会来,是因为要拯救你啊。

“假冒圣旨,抢劫囚场,都是滔天的罪过,”钟臻叹了一声,“你实在不用为我这么冒险。”

“为你?”商旻深故作荒谬地看着他,“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们是什么关系啊,我至于为你涉险吗?”

——夫妻关系,拜堂成亲的关系,相互扶持的关系。

“我这是念在你曾经救了我一命的份上,想要报恩而已,”商旻深板着脸,“你不要多想!”

这么说的时候,商旻设背着手,拳头紧攥,大拇指在食指上扣了扣。

如果他的习惯不曾改变的话,这么做代表他撒了谎。

钟臻将一切瞧在眼里,忧心商旻深中的毒,“你的身体还能维持多长时间,回去吧,好好跟你皇兄求饶,让他给你解药……”

商旻深骤然回身,冷冷望着他,眼神刀剑般锋利,“果然是你把我送回去的啊,你拿我交换了什么,生机,官位,还是金银财宝?你后来重新娶亲了吗,如果不是我执意追责,如今你孩子都抱了两个了吧?”

钟臻轻轻摇头,“我从未再娶。”

“呵,没人要的东西。”商旻深轻蔑地瞧着他,转身走出房间。

刚下一层台阶,就看到进宝从打瞌睡的小厮腿上跳下来,站在楼梯地下,眼巴巴瞧着商旻深,小尾巴摇个不停。

商旻深走下去,从地上捡起小狗,仔细看了看,进宝也看着他。

忽得,他眉头一皱,“你变丑了。”

小狗听得懂一样,瞬间合住嘴,不解地“呜”了一声。

“他都没有好好照顾你吧?没有每晚帮你梳毛,给你挑虱子,是不是?”

小狗的眼珠溜溜转,商旻深的眼型其实跟小狗的眼型也差不多,眼眶偏圆,眼仁儿的颜色偏深,乌溜溜的,像两颗琉璃球。

一人一狗对看片刻,进宝突然朝着他汪汪两声。

“啧,不就是说他两句坏话吗,你至于这么凶吗?”商旻深有点委屈,当初可是他把进宝捡回家的。

怎知进宝越叫越凶,还趁间隙叼着他月白的袍子,或者轻轻啃咬他的手侧。

怎么回事?

商旻深警觉,赶快闪到窗边,向外望出去。

靠近院子的竹林里停了两匹马,月光倾斜,照亮了两个正往客栈方向来的身影。

“糟!”

商旻深看向悠悠转醒的小厮,“我的马拴在了后院?”

“是啊,”想到那笔丰厚的报酬,睡眼惺忪的小厮立即挤出一个大笑脸,“喂得可都是上好的草料,还给他饮了水。”

“不要告诉任何人我们来过。”

“啊?”小厮揉着眼睛,敷衍道,“那是自然,我的嘴向来是最严的……”

再一定睛,窗边的人没了,怀里的狗也没了。

商旻深飞奔上楼,从包裹里掏出一身衣服,甩到钟臻身上,“不要出声,赶快换好衣服。”

进宝见到钟臻便开始呜咽,趁他换衣服,还跑上前叼着他的衣带,求一个久违的拥抱。

“嘘,别叫,乖乖进宝。”钟臻也明白了情况有变,快速换好衣服便将狗抱进怀里,等待商旻深发落。

商旻深有些出神,听着动静那两个人先去了厨房,便示意钟臻离开。

靠近门边,钟臻将手放在门闩上,商旻深当即覆住他的手背,无声摇头,示意他们走窗。

“好,”钟臻低低地答,抓紧商旻深的手来到窗口,“我先跳下去,在下面接着你,你尽管往下跳便好。”

商旻深神色凝重,看向他,“钟臻,你当年为什么送我走?”

钟臻则一怔,“不是你自己恢复了神智,所以离开的吗?”

“所以你一直以为是我弃你而去?”

钟臻苦涩地望着他,“现下还是要治疗你身上的毒,为你保命要紧。”

“我问你是不是,”商旻深突然激动,眼角划过一滴泪,眼眶瞬间通红,“你当年没有答应我皇兄的任何条件,你一直以为是我先放弃你的,是不是?”

“条件,自是答应了的。”钟臻道。

闭了闭眼,商旻深心痛道:“也罢,我先送你走。”

“去哪儿呢?”钟臻被推出窗口,先落在两层楼之间的晒架上。

抬起头,商旻深正偷偷拭泪,随后翻身下窗,灵巧地落在钟臻身边。

“把你原本的生活还给你。”商旻深答.

原本的生活……

属于钟臻的原本的生活该是什么样的呢?

巳时一刻,村子里渐渐热闹起来。

天气寒冷,主街的头尾支着两个羊汤小摊,期间有香喷喷的烤地瓜,甜滋滋的糖人,冬天的摊子少些,开了春这里便更热闹了。

钟臻拐进媒婆家的胡同,再往前走几步,墙上全是官府批下来的封条。封条向里蔓延,至媒婆家的大门结束,难怪里面半点人声都听不到,敢情是家被封了。

“别找啦,阿婆走啦!”

村里的小疯子之一呼啸着跑过,邋里邋遢的,比乞丐还要脏。

“你看到她是同何人一起离开的吗?”钟臻问。

小疯子身上的臭气哪怕是腊月天也依旧刺鼻,他轻轻皱了皱眉。

“被人拉走的,阿婆直哭呢!”小疯子说。

钟臻抿抿唇,心说这媒婆怕不是乱给人牵姻缘,被人报官抓走了吧?

那他的这笔账要找谁去算,家里的那个可怎么办?

找不到媒婆,他也打算离开,临走又不忍心,问那小疯子:“天气这么冷,你怎么不多穿点儿?你家在哪里,爹娘管你吗?”

小疯子哈哈哈笑,声音凄厉,“不冷,我不冷!”

说完就跑了,没穿鞋,脚底沾了厚厚一层泥,泥里还混着草屑。

钟臻叫不住他,原路返回,刚出了胡同,就看到穿着一身大红色里衣的小傻子,倚着墙角躺着。

他以为是自己眼花了,辨认了好久,才终于发现小深没穿鞋,脚底同样沾着泥土。

小深皮肤白,脚背被冻得发青,脚指节不知被什么东西割破了,流下的血混着一层薄灰,在他的脚趾干涸。

“小深……”钟臻赶忙将他扶起,“你在这儿干嘛啊?”

小深像是累了,出来冻了这么久,才刚消退的高热复发,整个人一阵冷一阵热的,牙齿不断打颤,咔咔作响。

“阿爹,你是不是,不要小深了?”小傻子虚弱地问,“你是不是,过来联系人家,要把我送走?”

钟臻脱下袄子,裹住小深的身体,“你就这么追了我一路吗?你喊一喊我啊。”

“我喊啦,”小傻子扁扁嘴,这才委屈地落泪,“我一直在喊阿爹,阿爹,可是你根本不肯回头,快快地甩下我了。”

“小深好冷呀。”

钟臻抱着他站起来,走得十分吃力,“先回家吧。”

“阿爹,你真的不要小深了吗?”小傻子趴在他肩头,也不敢哭出声,委屈巴巴地问。

“……”钟臻不知该怎么回答,难道真要养着他?

路过羊汤铺子,小傻子突然不哭了,趴在他耳边问:“阿爹,那是什么呀?”

“羊汤。”

“羊汤是什么呀?”

“吃的东西,”钟臻拍拍他的后背,“怎么不哭了,你不是刚吃了饭了吗?”

尽管最后都吐了。

小深静悄悄的,问他:“阿爹,羊汤是什么味道的啊?”

钟臻停下脚步,顺势说:“那我站这儿,你自己好好闻闻吧。”

闻言,小傻子果然开始大口嗅闻起来,他的肚皮挂在钟臻的肩膀上,钟臻能感觉到那里剧烈的起伏。

不断有人经过他们,朝着钟臻指指点点的。

也难怪,大冬天扛着一个大男人在外面站着,确实有些出格了。

钟臻叹了一声,扛着小傻子在羊汤铺子里坐下,叫了两碗羊汤。

想了想,又给小傻子叫了张白饼。

小傻子明显高兴了,又露出得逞的笑容。钟臻眯着眼看,猜测这个人是怎么长大的。

他是一直认为自己三岁吗?

还是出了什么意外,心智迷乱?

羊汤上来,小深一手执筷,一手抓饼,开心得手舞足蹈。

意外的,这些动作放在任何一个成年男子身上都会叫人酸掉大牙,落在他身上,却不怎么违和。

可能因为小傻子实在是太好看了,身上也没什么味道,一张脸白白净净的,眼眶圆润,耳垂也偏大,自带福气。

看着他开心的样子,钟臻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羊汤好鲜啊!

茴香和白胡椒的味道刚好压过了羊肉的膻,只留下筋骨里的甜味。

小深喜欢得紧,吃的满嘴都是油,“阿爹,这个真好吃,以后我们每天吃!”

“那不行,”钟臻赶忙表态,“羊汤太贵了,吃一顿抵我好几天的工钱,可不能每天吃。”

小傻子睨了钟臻一眼,“阿爹没钱。”

“是啊,阿爹没钱,所以只能请你喝一次羊汤。”

话出口才意识到,被小傻子“阿爹阿爹”地叫了这么多次,他似乎也熟悉了自己的新称呼了。

这样怎么行呢,不真成给自己讨了个儿子来养吗?

他可是要娶媳妇,好好过日子的!

正思索着,手里就多出半张饼,小傻子将饼给了他,然后把自己碗里的羊肉往他碗里挑。

“你这是……”

小傻子拍拍自己扁平的肚皮,“小深吃饱了,阿爹吃!”

钟臻愣着,心里天人交战,半张饼就这么落在地上。

待在桌下的小野狗伺机而动,衔起饼就跑。

“饼!我的饼饼!”小傻子大声叫嚷,跑上前一把将狗扑倒在地,他自己也摔在了地上。

“还给我我的饼,臭狗!”

毕竟是成年男子的体型,对付一只快要饿晕的小狗还是绰绰有余的。很快,小深就将饼从狗嘴里抢出来,坐回座位。

他把狗咬过的地方掰下来,泡在自己只飘着几片绿叶的汤里,将剩下的饼拍了拍,吸着鼻子道:“阿爹,给,还能吃。”

作者有话说:

后面有个小反转吧,双向奔赴,甜文!

这篇的叙事逻辑是双线并行,故事线一:两人重逢于刑场,商旻深劫走了钟臻,逃亡时间仅剩十二个时辰,在商旻深毒发身亡前确保钟臻安全。故事线二:两人初见,商旻深失了智,被钟臻莫名其妙娶回家,恢复神智,相爱,两人一狗种田……这条算是主线,但整体逻辑还是先婚后爱嘿嘿~

不好意思大家,昨天没更。昨天嗓子巨疼,所以一下班就躺下了,想说睡一觉起来写。结果睡着睡着突然开始流鼻血,就紧急去了趟医院,有点狼狈。现在已经没事啦,医生看过说是流感,问我要不要再做检查,我一看整个发热门诊乌泱泱都是人,怕交叉感染就先回来了,目前已经没啥事了。这两天要么零点左右发,没有的话就是早晨再更,非常抱歉影响读者们的追更。

我快快恢复,周末两天都是双更。读者们也多多防护,防寒保暖要做到~

47? 逃亡十二时辰(三)

◎戌时◎

天色已暗, 夜风四起,竹叶碰撞出剑一样的利响。

他们终究没能牵走马,马厩和厨房仅隔着一堵墙, 跳入后院后, 商旻深判断局势,决定弃马潜逃。

钟臻的精力恢复了些, 用囚衣做了个简易的包裹, 将狗绑在自己背后。他穿着商旻深拿给他的衣服, 是一件青色的长袍,用料和刺绣都是上好的,大小也正好适身。

“小深,这袍子是你特意给我做的吗?”

商旻深抓着他的手,另一只手挥剑砍断前方的竹叶与枯草, 辟出一条道。

他冷淡道:“不是。”

是的。

“你仔细一点穿,这是我的袍子, 到了地方就还给我。”

钟臻扯了扯嘴角, “小深,分开的两年间,你过得怎么样?”

闻言,商旻深忽然停下脚步,差点被钟臻撞上。

他回头望向钟臻:“怎么现在想起关心我了, 这两年你和我皇兄,和当朝的状元郎, 甚至外境的使节……不是都有交好吗?”

钟臻沉言:“我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那我皇兄会千方百计地让你进宫?那状元郎放着都城的大官不做, 非要去一个穷乡僻壤当县令?更何况, 你该不会不知道我们现在在躲谁吧, 那么多人都想救你, 就算我不来,你也死不成,你就是有这样的自信,对吧?”

认识这么久,钟臻第一次看到商旻深这么咄咄逼人的姿态。

“可是,既然你这么怪我,又这么恨我,怎么还来救我了呢?”

“我说了,为了还你当年的恩情。”

“可逼着皇上判我死罪的也是你呀。”

“我……”

钟臻也问他:“你不想让我靠近皇上,也不想让阿和找到我,你想让我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隐姓埋名,为此甘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为什么?”

商旻深默了默,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不用你管。”

“我们还是先给你祛毒,怎么样?”钟臻问,“你还记得家的方向吗,我们得回去,解药在那里。”

商旻深轻蔑地哼了一声,吃下解药又如何?

他只是朝堂之中的一颗棋子,看似身份尊贵,实则对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毫无掌控。

他身上的毒是他的皇兄亲自种下的,每三年毒发一次,服用解药后就会失去神智,宛如一个痴儿一般活着,目的就是要遏制他的野心与势力。

哪怕有一天他真的谋权上位了,三年之限一到,他要么暴毙,要么成为一个痴儿。

谁会拥护一个傻子皇帝呢?

谁又甘愿每三年就傻一次,憨态尽出,沦为众人的笑柄?

所以这一次,商旻深死志已存。

死之前唯一的牵挂就是钟臻了,他曾贪婪地想要让钟臻陪着自己一起去死,为此不惜向皇兄逼宫。

可临了,他又改变了主意。

毕竟他们不能同时与世长辞,商旻深担心在黄泉路上找不到钟臻了。

那就给他自由吧,深宫不该是他的归宿,他也不该成为谁的附属,他的桃花也太糟糕了。

钟臻应该回归田野,娶妻生子,做个自由自在的人。

重新牵起钟臻的手,商旻深轻声说:“走吧。”

“你果然还记得家在哪里啊。”钟臻露出笑。

“嗯,”商旻深说,“回家吧。”

你回到你的归宿,我也要回归我的归宿。

来世能再见的话,愿我们是山野里最自由的、无拘无束的风.

南境冬日的风带着湿气,阴冷阴冷的,寒意侵蚀着每个人的骨髓。

回家前,钟臻让小深坐在铺子里等着,小深不肯,抱着钟臻的腿,生怕他把自己撇下。

“我真的会回来的,你且在这里等等我……”钟臻无奈道。

“不!”小深撅着嘴,一脸决绝地答。

熟人路过,和钟臻对视,玩味道:“哟,这才成亲第一天就这么难舍难分的啊?”

“不是,”钟臻不知所措,“我们没……”

没成亲?

这话有失偏颇,但说成亲也不准确。

钟臻无奈,只好又将人扛起来,就近找了个铺子,买了双棉布打的鞋履。

小傻子似乎还惦记着钟臻说没钱的事,噘着嘴,要哭不哭的样子。

“阿爹,小深不冷,”小傻子拉着他的袖子,“小深有鞋子穿。”

“那是喜鞋,你不能再穿了,”钟臻告诉他,“放心,买鞋的钱阿爹也有。”

怎知小傻子还惦记着刚才那口美味,“那小深不穿鞋,阿爹明天能再给我买羊汤吗?”

“不能!”钟臻严肃起来,倒真像个当爹的。

如果他的儿子真的三岁,而不是二十出头、身长七尺的话。

钟臻蹲下,抓着小傻子的脚腕,让他把脚底的灰先蹭在自己的外裤上,又轻轻拍掉他脚上的灰,把他的脚放进新鞋里。

鞋子做的糙,鞋底的粗麻尚未磨平,可小深顿时觉得暖和,安安静静的,又不再说话了。

钟臻看着想笑:“是不是一碰到喜欢的东西就不说话了?”

想一想,羊汤是这样,棉鞋也是这样。

小傻子一言不发,低头看着脚上的鞋子,很新奇的样子,连踩踏一下都舍不得。

“行了,是你的了,”钟臻撸了一把他的发髻,“穿上棉袄,回家吧。”

听说还有新衣服穿,小傻子抬起头,钝钝望着钟臻。

“怎么了?”

小傻子问:“新衣服是给我的吗?”

“当然了,”钟臻晃了晃手里的外袍,“我不是有衣服嘛?”

小傻子转过头,望向铺子里的大棉袄。其实谈不上什么用料,更何况制式版型,他们穷乡僻壤的,有一件结结实实的防寒保暖的衣服裹身已是足够。

“喜欢哪一个?”

小傻子来回地看,哪一个都很喜欢的样子。钟臻只好帮他做决定,想起他今早说想穿青绿色的袍子,于是挑了件差不多颜色的棉袄,给他穿上了。

“喜欢吗?”

这下不光脚上,小傻子的身上也暖洋洋的,阴雨连绵不绝,他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冷,后背呼呼冒着汗。

小小一件棉袄,实属了得!

小傻子喜欢得紧,于是又不说话了。

钟臻明白了他的意思,付了钱,拉着小傻子出门。

回去的路上飘着细密的雨,他们刚吃了羊汤,从里到外都是暖的。

小傻子乖乖跟着钟臻,一会儿低头看看鞋,一会儿又摸摸身上的棉衣,别提多欢喜了。

钟臻发现,小傻子开心时也是无声的,他即使是笑也笑不出声音。

钟臻的家距离村落还有一段距离,顶着雨要小一个时辰才能到家;左右也是无事,他便哄着小傻子说话,趁机了解他的出身。

“你来的地方,冬天也是这么冷吗?”

小傻子没什么反应,依旧摸摸鞋子摸摸衣服的。

钟臻换了一种问法:“小深,你见过雪花吗?”

“雪花有六个角,凉凉的,白色的。”

小傻子很忐忑地抱着钟臻的胳膊,点点头道:“见过的。”

“天地间都是雪。”

“是啊!”钟臻惊奇地附和,“‘天地间都是白茫茫的。’”

其实他也没有亲眼见过雪,只是听同村的小年轻说过。

那人是商队的一员,经常协助官府北上送货;每次回来了,定是要将沿途的所见所闻都讲上几遍,好不风光。

看来小深的家的确在北境。

“阿爹,”小傻子扯着自己的外袍,像是想脱下来给他避雨,“阿爹,湿湿。”

钟臻赶忙拦住,“不用了,小深穿好衣服,莫要感染了风寒。”

小傻子跌跌撞撞地要去拉他的手,钟臻任他拉着,然后揉了揉他的掌心,“手背都生了湿疹了,待会回去给你擦药。”

“嗯!”小傻子什么都不计较。

从不在乎自己为了追他跑了多少路,只开心他没有走掉。

没走掉就好,阿爹和小深永远在一起.

小深的指尖又细腻又柔软,一看就没做过什么重活。

大概因为他神志不清,又是个男娃,所以家里人从没指望他做过什么。

进了家,钟臻去厨房烧了一大锅热水,放下垂帘,内室变得有些暗淡。

他搬了一个大盆子进来,把做好的热水倒进水桶里,提溜着又倒进盆子。

如此往复,水位覆盖多半的桶,钟臻敲了敲木盆,对小傻子说:“先沐浴吧。”

小傻子不讨厌沐浴,尽管他觉得沐浴的程序好像少了几道,周围的人也只剩下他“阿爹”……

可他说不出来具体哪里不对劲,总之有人伺候他就好了。

于是他迅速褪下衣服,脱得干干净净的,进了浴桶。

隆冬天,水温下降迅速,待商旻深赤条条地钻进桶里时,温度刚好适宜。

钟臻侧着身体,手指在热水里轻轻探了探,当即决定再烧些热水来。

“阿爹,去哪儿?”小傻子我见犹怜地问。

“去做更多的热水。”

“可是,小深已经很暖和咯。”小傻子通情达理道。

按理说,钟臻此时就该平息心情,安然待在内室;毕竟等小傻子沐浴完毕,他还要再就着热水擦一擦身子的。

可今日他却无法安然留在屋里。

小深再怎么痴傻,也终究是个青年体型。他的皮肤那么白,白得好像钟臻不曾目睹的雪;嘴唇又那样鲜红,红得好似不会在这个季节里盛放的花。

舔了舔干皱的嘴唇,钟臻仍不敢往浴桶的方向瞧,结结巴巴地说:“你且多洗一会儿,我去取些香叶来。”

说罢,却见他头也不回,耳根通红,羞臊地掀开门帘,走出内室。

取了香叶,刚做上水,就听到里间传出的呼唤:“阿爹,你在吗?”

“在!”钟臻扬声答。

小傻子安静了一会儿。柴火有些受潮,烧得不算汪,做水要花费比以往更长的时间。这边锅里的清水尚未温热,那边就又听小傻子问:“阿爹,你还在吗?”

“在!”钟臻又答。

等终于稳定了心绪,带着热水回到内室时,小傻子坐在浴桶边沿,眼睛睁的大大的,说:“阿爹,你可算回来了。”

“为我挂心?”钟臻倒了新水进去,随口问道。

“那是自然!”小傻子正色,“阿爹,浴桶还有空余,以后我们一起洗。”

钟臻气笑,“小深,你倒是不傻。”

“啊,”小傻子从桶里钻出来,咋咋呼呼地往床榻上跑,待跑进被子里,他才笑笑说,“小深当然不傻啦!”

钟臻坐进水里,隐隐思考,小深似乎比早上清醒了些,至少能为他自己分辨几句,知晓好坏。

可是,小深仍唤他阿爹。

他晃了晃脑袋,小深则将整个身体都埋在被子里,不知在鼓弄什么。

片刻后,“被子”便一动不动。

钟臻猜想,小傻子睡着了。

作者有话说:

有件事说出来给读者乐一下。咱就是说这次的流感真的来势汹汹,我又烧了一天。

早上歪在床上向领导请假,因为看不清键盘,我就用语音输入了。

我:领导,我生病了,想请一天假。

领导:又怎么了?

一看到这个我就来气,他这人真的很喜欢阴阳怪气。

我(翻白眼,语言输入):流感。

过了一会儿,我回复完评论,领导给我回了个:厉害!

真的很阴阳,我气得不行,睡着了。起床之后我同事问我临时请假领导有没有说啥,我就想着把截图发过去,我俩一起骂他。

结果定睛一看,这个狗输入法真的有毒。

领导:又怎么了?

我:流产

现在尬的想死!!我以我的身家性命担保,这件事他指定能笑到后年!真的怪我自己不争气啊,在晋江啥时候才能出头啊!!我真的很想马上提离职,www.youxs.org,还是决定卑躬屈膝地活着了,我恨呐我恨!!这章虫估计不少,但也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都是我的血泪,我的血泪啊!!!有虫之后再捉吼,爱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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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逃亡十二时辰(四)

◎戌时(二)◎

常年在外做工, 从小苦到大的,钟臻的肤色偏黑,肌群雄健。

他站在桶边, 没什么羞臊, 脱了衣服钻进桶里——

趁桶内的水尚热。

南境的生活条件艰苦,夏日高温不散, 一入夜屋子里全是飞的跑的各种小虫;好不容易挨到天气渐凉, 又到了阴霾蝉联的冬。

在屋外待上个把时辰, 身上的衣服就变得又黏又重,整个人也变得阴恻恻的,凭白弄丢了一半的力气一样。

偶尔泡泡热水浴,不仅能放松筋骨,还能祛除体内的湿气。

在水里坐了好一会儿, 钟臻长长舒出一口气,心情飘飘然。

侧目看去, 小傻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 侧躺着,直勾勾盯着自己,两只大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怎么了?”

小傻子抹抹嘴巴,“阿爹,你的后背上, 有好几条大长虫!”

“长虫吗?”钟臻反手抚摸后背,手指触及几处凸起, “这不是虫子, 是我之前受了伤, 伤口好了之后就会留下疤痕, 经年累月的, 疤痕的颜色变暗,就成了这个样子。”

“阿爹受过伤……”小傻子摸了摸自己的脚背,那里也有几处伤痕,是今天着急忙慌地去找阿爹的路上划破的,被路边的石子或是野草,亦或是其他什么尖锐的东西。

被那些小东西划伤了,尚且会留下深深浅浅的红色的痕迹,疼得让他偷偷抹泪;那阿爹后背的伤口那么长,那么大,应该很疼吧?

看着小傻子担忧的样子,钟臻心里动摇,想到他早先说的那句“我本来就不傻”。

小傻子能理解这些伤疤背后的意义吗,还是只是不喜欢长虫,不想让阿爹的身上长“长虫”?

早先给爹娘筹钱治病,他涉世未深,又没有一技之长,只好从打杂的苦活重活做起。

别人看他又小又弱,都不愿意要他,最后是一户屠夫收下了他。

那会儿也是冬天,他挤在屠夫家的猪窝墙角,身上泛着酸臭味,因为太冷,他不得不四处归拢来更酸更臭的稻草盖在身上取暖。

忽得天空劈下一道冬雷,白光不断照亮夜空,天穹传出轰隆巨响,屠夫家不仅养着猪,还养了几只牛羊,这些动物被突如其来的冬雷震慑,吓破了胆,疯了似的撞开了栅栏,到处跑窜。

最后钟臻和屠夫花了一整夜,顶着大雨和不断炸响的惊雷,将流落四处的牲畜重新赶进了棚圈。

只可惜,尽管他们费劲力气,还是死了一头猪。最可悲的是,这头猪还是被自己的同伴给踩死的。

屠夫发现此事,气急败坏地将所有罪责都归于睡在猪圈的钟臻,从背后抽出用来驱赶牲口的鞭子,狠狠地抽在他的后背上。

钟臻无处可去,又急着用钱,所以纵使有满腹的委屈,也不敢表现出来。咬着自己的唇肉,任其鞭笞。

后背上留下好多伤疤,起初是鞭印,后来是脚印,再然后还有掐痕,或者重物砸出来的印子。

许多伤痕慢慢愈合,看不到了;那几条鞭痕却一直印在他皮肤上,甚至生出了新生的皮肉,从他的背上凸起来,长虫般丑陋。

他不忍继续回想自己的那几年是怎么过的,只庆幸自己卧薪尝胆的魄力,不仅多留了爹娘几年,还学会了屠夫的手艺。

所以即使在他债台高筑的那些年岁里,也半点不曾质疑过自己。

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总能将债务清理完毕,而他将迎来全新的生活,讨个媳妇,养些牲畜,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

钟臻清洗好了,将浴桶推出门外,清理后放好。重新进屋时,身上又披了一层湿寒。

他在门厅站了一阵才回到内室,烛光幽冥,小傻子叫被子掩着大半张脸,钟臻辨认了一会儿,才发现他又睡着了。

也罢,还妄想他会心疼自己?

他现在神志不清,哪懂什么心疼呢?

钟臻自嘲地笑了笑,解了外衣,将小傻子往床里推了推,就着铺盖上小傻子的温热,睡了绵长一觉。

头一晚一刻未眠,再加上为了娶亲忙了数日,钟臻第一次没有在天色初亮时就醒来,一直睡到辰时才睁眼。

即便是醒了,身上的倦意仍是在的,他觉得自己还没睡够,但是后背一直很痒,这感觉很微妙,搅得他不得不清醒。

“嗯……”钟臻沉哝,刚要翻身,后背便触到个柔软的东西。

确切地说,他身后垫了个人。

“阿爹,你是不是醒了?”小傻子被他压着,声音闷闷的。

钟臻赶忙侧回来,他平时都是一个人睡,潇洒惯了,不大喜欢穿里衣。昨晚睡前,他特意斟酌一番,心说小傻子毕竟是糊涂着进了门的,万一有一天清醒了,不喜欢他,还是得另谋良缘的。

于是便穿着里衣入眠,没成想自己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束缚,竟在入睡后毫无知觉地扯掉了衣袍……

怪越矩的。

钟臻拢了拢里衣,谁知小傻子一把抓住他的衣襟,扬声说:“阿爹不急,我再给你呼呼呢。”

“什么?”钟臻眉头紧绷,后背的皮肉有感受到方才的痒麻。

“呼——呼——就像这样,”小傻子朝着他后背的伤疤吹气,“阿爹给我呼呼,我也给阿爹呼呼,这样阿爹就不痛了。”

钟臻心间一暖,“你早上睡醒就一直在帮我呼呼吗?”

“嗯,天上下雨,怕阿爹会痛。”

冬雨通常在初晨停歇,傍晚复又卷土重来……钟臻估摸,小傻子似乎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醒了,看他背上有疤,就这么“呼呼”地吹了一早上。

「相依为命」,这个词片刻间闪过钟臻的脑海,让他感受到久违的家的温暖。

他的眼角无端发热,背过手,轻轻拍了拍小傻子的被子,“多谢小深,我一点也不痛了。”

小傻子爽朗又幸福的笑声在他身后响起。钟臻揉揉眼睛,安顿床里的人再睡一会儿,他去准备早饭.

吃过早饭,小傻子随钟臻来到房后的棚圈,照料家里的牲畜。

入冬以来,不仅人懒,牲畜也变得困顿乏力,毫无生机,他们得让它们精神一些,多吃点东西,再过些日子就是新年了,正是村民们买肉屯粮的时间。

一年里最大的收入也来自这段时间。

为了让自家的小猪和牛羊看着更利整,钟臻把昨晚的洗澡水搬出来,又取了两块布子,要小傻子跟他一起给牲畜洗澡。

先从那两只白白胖胖的成猪开始。

小傻子第一次做这种事,最开始连猪都抓不住,布子一扔,追着嗷嗷喊叫的母猪满院子跑。

可他毕竟是成年男子的体型,体魄也是强健的,工种号梦白推文台三下五除二就将猪桎在手中,手掌在猪头上抚弄几下,很神奇的,猪当即四脚一趴,瘫在地上,伏低做小状。

“阿爹!”小傻子惊奇地宣布自己的发现。

钟臻笑着,走过来看,一连唤了猪好几声都没见动弹。

“阿花有些怵你,你震住他了!”

小傻子心思单纯,甚至不去想自己赤手空拳,为何能让猪如此惧怕。脖子仰着,头高昂起,欢喜道:“我真厉害!”

钟臻不反驳,又望了几眼地上快要吓晕的母猪,慢腾腾挪回去给公猪擦身。

多吓吓也是好的,这样将来牵到人来人往的集市上去,它们便不会因为太过害怕而倒地装死,耽误他卖个好价格。

小傻子抓着猪的一只耳朵,将猪牵回来,给它清理皮毛上的污泥。

“阿爹,一只猪能卖多少银子啊?”

“嗯……”钟臻估摸着,“零零散散,十两是有的。”

“十两银子,是好多钱吗?”

“是啊,十两银子,足够我们生活两三个月了。”

“哇,那两只猪,就够我们生活四六个月了!”

钟臻被奇怪的说法逗笑,“是,够我们生活小半年了。不过,我们也不可能把这些猪肉都卖掉,每年总有些剩余的。”

“剩下了怎么办?”

“剩下了,就拿回来,自己煮汤,炖肉,炒菜吃。”

“煮什么汤,炖什么肉,炒什么菜?”

钟臻抬头望一眼小傻子,对方已经清洗到母猪的后背了,他手上是有些力道的,一些站在毛发根部的灰泥,他只要一下就刷走了。

而自己哪怕经验丰富,也要来回刷上几遍的。

心里的猜想越来越深刻,小傻子大概是因为什么变故才丧失神智,而不是一直以来就是这般痴傻……

“阿爹,你说呀,煮什么汤啊?”

尽管当下,小傻子仍懵懂好奇如一个稚童,一睁眼便有千百个问题要问,非得问到别人心烦不可。

“羊汤,”钟臻浅笑,“小深,等卖掉了两头猪,阿爹就带你去喝羊汤好不好?”

小傻子的动作凝固,舔了舔嘴巴,“可是阿爹,羊汤很贵,我们没有钱。”

“把猪卖了,我们不就有钱了?到时候,我们就有四六两银子呢。”

小傻子抿抿嘴巴,低头更加卖力地搓猪。

他有多想喝羊汤就有多用力揉搓猪的皮毛,给猪的后背都搓红了。

可怜了那只猪,明明疼得要紧,却也怕得要命……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不敢装死,也不敢反抗。

哼哼两声,待清理完毕,回到了猪圈,直接昏睡过去。

也不知是累的还是吓的.

竹林,逃亡路。

商旻深和钟臻脚步飞快,想要走出竹林。怎奈天色漆黑,月影朦胧,林子宛如一片巨大的迷宫。

鬼打墙一般,他们在一个区域里绕了两圈,却怎么都走不出去。

两人停下来,表情里都有一丝慌乱。照顾着彼此的情绪,却都不敢完全表露出来。

良久,从远处传来一阵疾驰的马蹄声,朝着他们的方向来了。

“追上来了!”商旻深拉着钟臻的手,他们无处可逃,只好涉险躲在竹叶与黄草堆下。

商旻深正头苦这样的情形如何是好,钟臻却握着他的手,“小深,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杀了我,活下去。”

“谬言!”商旻深甩开他的手,“我若想让你死,何必费心劫囚?”

“你记得我说的话就好,万不得已之时,杀了我,然后你一定要活着……”

商旻深白他一眼,正想与之争辩,却恍然看到追来的马儿的白色马鬓。

“清风!”商旻深站起来,大声喊。

果然,那白马正是商旻深的坐骑,朝他奔来。

“上马!”商旻深抱着钟臻的腰,将他翻到马背上,“清风,好孩儿,他知道该怎么走出竹林!”

作者有话说:

小钟:心思细腻的黑皮糙汉

小商:失智后解锁撒娇和哭唧唧属性的大力美男子

……俩人奈奈都很大!

这次两个宝宝都有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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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逃亡十二时辰(五)

◎亥时◎

翻身上马前, 商旻深特意伏在白马清风的耳边,告诉他原路返回。

清风长啸,志在必得的样子。马的品行与它的主人最是接近的, 商旻深安下心来, 相信清风一定能带他们出去。

策马疾驰,夜风钻进两人的衣领里, 他们都有些冷了。钟臻顺势从后环住商旻深, 问他:“这样就会暖和点, 是吧?”

“松开,”商旻深逞强道,“我一点也不冷。”

“当真?以前你总是一点冷都受不住的,还特别讨厌下雨天。”

“那是以前……”顿了顿,商旻深挺直了背, 刻意和钟臻的怀抱拉开距离,“我早就不是小深了。”

钟臻仍不松手, 结结实实地抱着他。他往前一寸, 钟臻也往前蹭一些,比之前还更贴近。

商旻深不再说话。

渐渐,他们看到了前方的道路逐渐平坦,两边的竹枝变得稀疏,大概终于要走出去了。

“你知道是谁在追我们吗?”钟臻问。

商旻深拽着缰绳, 清风卯劲奔驰时总是控制不好力道,再使劲些, 就要把马背上的两人一狗甩出去了。

商旻深也一直在心里盘算着这件事, “清风个性深沉, 很少会违抗我的命令……”

停驻在竹林客栈时, 商旻深曾告诉他, 要他好生修整,非令不动。

“他突然跑出来找我,想必是见到了他认为会对我产生很大威胁的人。”

钟臻思索着,“对你有很大威胁的人……”

“皇上。”

“皇兄。”

二人异口同声地说。

商旻深百感交集,“为了救你,皇兄竟然亲自出马……你还说跟他没有什么?”

“真的没有,一切都是他人的戏说杜撰。”钟臻有些失语,他本来就笨嘴拙舌,碰到这样的事情,更是不知该从何辩解。

商旻深质问:“戏说?为什么会有这场戏,如果皇兄不亲自应允,谁敢把当朝天子编撰到戏文里?”

“小深,可不可以听我解释……”钟臻着急,紧张地环住他的腰,吻了吻他的脖侧,“我的确不知道哦啊那段戏文,我与皇上的相识实属偶然,也婉拒了他的邀请。”

“如果我早些知道,一定会阻止戏文流传,我真的只喜欢你……我,我一直在等你。”

“哼,”商旻深态度软化,扁扁嘴问,“那些戏文,究竟是怎么回事?”

黄土之下,长安都城,忽然流行起了一段唱白。

“秋波暗度,春心萌生,我与旻浮夏末相识,共赴春潮……”

其中“旻浮”正是当朝天子的名字。不过,当今年号改为“衡顺”,百姓多用“衡顺帝”以尊称帝王。

就是这么一段词,忽如一夜火爆全城。下到三岁小儿,上到迟暮古稀,都能哼唱两句。

本以为会引起龙怒,可两个月过去了,当朝天子似乎并不在意这回事。好事者便开始追究这句唱词的出处,都想探一探这个“我”是何许人也。

顺藤摸瓜的,他们摸到了金科状元郎甫和那里;再一深究,才发现这个“旻浮”原本并不是皇帝,而是皇上微服私访时遇到的一个乡野农夫。

大半原词都被甫和在一次醉酒后不慎烧毁,只留下这最后一句。根据甫和宅院里的家仆所述,这首词的名字叫《念臻郎》,原意是状元郎写给自己和心上人的定情词,却被皇上横刀夺爱,强行将文中的“钟臻”改至“旻浮”,“我”的身份则变成了“钟臻”。

掏心掏肺写下的词却被改得面目全非,甫和饱读诗书,骨子里带着些傲,宁可烧了不愿让它继续流传。

此后,他终日郁郁寡欢,日渐消瘦,民众便对这样的说法愈发深信不疑。

更有甚者,由此发散出一段风流韵事,钟臻辗转于九五之尊的帝王与青梅竹马的状元郎之间,摇摆不定……此话本在民间广为流传,据说皇上看了龙颜大怒,连夜将那话本先生溢死在自家屋里。

钟臻无奈解释:“我真的不知道甫和写了那些。我和他的交集你都知晓的,我们之间真的没有半点旎情。”

商旻深抿着嘴,“可是,皇兄默认了戏词传播,甫和也默认了那些故事被大肆讨论。现在全长安,所有人都知道你和皇上还有状元有一腿,你当怎么解释?”

“我、”钟臻只得无奈地笑,“我实在是无从解释,也无从应对……我一直在家里等你,我等了两年,却只等到了死刑的圣旨,罪名是欺君与忤逆。”

商旻深一惊,侧过头,对上钟臻那对琥珀般的双眸,“可是,皇兄跟我说,你已经答应他了,即刻入宫。”

“我会一直在家等你,我答应过你的。”

“我还给你寄了信……”商旻深急迫地确认,“刚回宫的时候,我每天都给你写信,你可曾收到过?”

钟臻摇头,强忍心痛,“不曾。”

“我们之前的误会为何这么深?”商旻深委屈地问,“都怪我,是我没有相信你。”

钟臻眉眼舒展,“不是,是我们之间的阻碍太多了。”

“但是没关系,我已经为你寻得了一剂药,藏在家里。你先服下,保命要紧,只要我们俩还在一起,就一定有方法破除你身上的毒。”

“就算我变得像三年前一样了,也没关系吗?”

“没关系啊,”钟臻将头搭在他的肩膀上,商旻深握着缰绳的手已满是虚汗,“我们重新认识,我还是你阿爹,然后是你阿兄,最后再做你的夫君。”

“我娶了你,就是上天认定的姻缘,谁都无法更改的。”

商旻深心下怆然,原来这些年他的皇兄瞒了他这么多事情,让他固执地萌生出恨,怨,万念俱灰,以至于成了一个怪物,要亲手将最爱的人置于死地。

皇兄的这一步棋下得好妙啊!

若是他留在宫里,奴才会将钟臻的禀报给他,他定会悲痛欲绝,从而毒性发作,暴毙而亡。

若他前来劫囚,则一并死罪处理;倘若他劫囚成功,没有了宫里专供的解药,他也是死路一条。

无论怎样,都是一场死局。

皇兄当真堵死了他的每一条生路!

不过,那人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带着钟臻一起逃出生天吧?

自然也想不到,钟臻是真心对他,哪怕他再次变成一个痴傻小儿都无所谓。

他们要逃回去,一定要逃回去。

吞了药,然后远走高飞,去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

他,钟臻,进宝还有清风,他们要一直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远离那些乌烟瘴气……

商旻深不愿再追究钟臻的话是真是假,他相信自己的直觉,也相信自己真心实意地深爱着的人。

钟臻曾为他支起了一片天,如今他要带着钟臻去开拓属于他们二人的天地了!

“清风,”商旻深伏到马耳边,轻声说:“跑快一点,再跑快一点!”

清风得令,马蹄飞驰,荡起地上的竹叶与泥土,风尘仆仆地远去。

马背上,商旻深歪着头和钟臻接吻。他们许久不曾这般亲热,吻变得生涩而小心,唇齿交缠间又饱含难言的蜜意。

商旻深手里的缰绳松了又紧,好在清风根本不当回事,只管朝前狂奔。

他们忘情地吻着,商旻深的手抚过钟臻黝黑的侧脸,揉乱了他的发髻;钟臻也不甘示弱,咕哝着将商旻深的整个唇舌都含入口中,如猛兽把身形娇小的小动物一口裹进嘴里,这个吻逐渐充满野性。

喘息声在竹林间回响,商旻深的眼皮不停张合,嘴角不断泌出涎水,他受不了,一拳捣在钟臻的胸口。

就连胸间荡漾的这股麻意也是久违,钟臻沉声笑,吻从唇瓣滑至下颌,又溜到颈间,衔起商旻深的喉结。

马背颠簸,两人同频晃动,逐渐忘情。

商旻深的腰带被沿路丢下,他刚想惊呼,下一刻口中就挤进一副烫热的唇舌。

“嗯……”不知谁发出了满足地喟叹。

包裹里小狗百无聊赖,枕着布料撑起的一角,晃晃悠悠地睡着了。

嘶——忽得,清风发出痛苦的长啸。

商旻深和钟臻意乱情迷,待发现异常,清风已经双蹄折地,向前栽倒。

“小深……”钟臻快速解掉身后的包裹,进宝掉落在一边。

钟臻护着商旻深,后背落地又滚了几圈,晕倒了。

轰隆隆——冬雷炸烈,随之而来的便是暴雨。

雨水瞬间将两人浇得透彻,钟臻晕了过去,商旻深用身体撑在钟臻身体上方,替他抵挡针一样又重又沉的雨滴。

“醒一醒,钟臻!”商旻深摇晃着钟臻的身体,用力拍打他的脸颊,“夫君,快醒一醒!”

进宝也跑来,轻轻咬了咬钟臻的手指,企图唤醒他。

轰隆——又一阵冬雷,照亮了清风折在一边的马蹄,那上面深深插着一根银钉,一看就知道是谁设下的埋伏。

看来他们追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商旻深咬咬牙,抓着钟臻的两只胳膊,将他往一边的竹林里拉。

雨水滂沱,进宝和商旻深变得蔫蔫的,仿佛被抽掉了大半的生气。

不知是不是它跟他们在一起久了,通了些人性——

冬雷滚滚,乃是不吉之兆.

傍晚下起了雨,冷风从窗里钻进来,钟臻将刚刚蒸好的糖糍耙放上桌,小傻子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

“哎唷,烫!”钟臻惊呼,瞪大眼睛看着小傻子。

谁知小傻子没表露出什么异样,吞下一勺,起身要去关窗。

“小深冷吗?”钟臻不放心地问。

“冷哦,”小傻子边走边说,“阿爹也冷了,小深把窗户关起来。”

钟臻露出欣慰的笑——跟小傻子相处时真有种在照料儿子的感觉。

“关掉窗户就赶快回来吃饭,糍粑要凉了。”

“哦。”小傻子糯糯答应着,他挺喜欢那种黏糊又温暖的口感的。

而他也总是这样,平时咋咋呼呼,等真遇到了自己心仪的东西,却不敢表露出来,小心翼翼地缄默着。

小傻子自己当然认识不到这一点,但他总自然而然的就这么做了,真是奇怪。

里间也有一扇窗,那里没有饭菜的香气,显得格外冷清。

小傻子走到窗边,拿下撑起窗户的竹竿,刚想将落下的窗户合拢,忽然发现房檐下贴近墙根的地方有一团毛绒绒的东西。

将手里的竹竿探下去,挑动一下,那团毛绒绒挪动了几寸,发出呜呜的声音……

鬼使神差的,小傻子经过内室,路过餐桌,推门往外走。

“干嘛去?”钟臻将鸡肉脱骨,全放进小傻子的碗里。

小傻子不曾朝他落目,怔怔然往外走,“我出去看一下,马上回来。”

“不吃饭……”话音未落,帘子一晃,小傻子就消失在门口,他侧回到餐桌,无奈地叹气,“到底还这样的脾性。”

屋外的风更加狂劲,风里还夹着雨,他的眼睛都变凉了,身体不自觉抖动一下。

小傻子慢慢接近小狗,那小牲畜早已冷得不成样子,身上的毛都湿了,一根一根地竖起,像个小刺猬。

“喂,你是昨天羊汤铺子里的狗吗?”小傻子问。

狗呜呜地叫,尾巴伏在地上,恐惧地摆来摆去。

“你——”

眼前白光骤闪,周遭的一切景物变得清晰。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小傻子怔在原地,双眼无神地喃,“阿兄,对不起,我,我,我不吃……”

一段画面随着惊雷劈进他的脑海。他置身于一个明亮的大厅,身边有个身穿黛紫暗纹长袍的少年。

他们周围的矮桌上摆满了书卷,身下的蒲团有种散发安神凝气的沉香香气,最前方的长桌上还燃着香炉,可除了这个少年和自己,这里一个人都没有。

他听到自己叫那个少年“阿兄”,他似乎跪着,在向“阿兄”求饶。

“不行,”阿兄板着脸,气势迫人,“你必须得吃!吃下他!”

“我真的不想跟你争抢什么,你相信我啊,阿兄。”

谁知那少年竟走上前来,捏着他的嘴巴,将一粒苦药塞进他的喉头。勉强吞下后,他呛得咳出泪花,“阿兄,这是,是什么药啊?”

“小深,是阿兄对不住你,可阿兄也是无可奈何。你会原谅阿兄的,对不对?”

他感觉自己的头低了一下,似在表露赞同。

“我和你是亲兄弟,跟其他人比起来自然是不一样的。小深要永远站在阿兄这一边,阿兄可保你安然一生,不受权利名声所裹挟,你可满意?”

头又低了一下,他听到自己毕恭毕敬地答:“满意的。”

“好,吃药的事不要跟别人说……”

画面流转,他感到身体正不断收缩,意识涣散,直至趴到地上。

“小深,我是谁?”

“不知道……”

“我是你阿兄,你的名字是小深,无论如何都不要忘了。”

“咦,阿兄是什么意思啊?”

“阿兄就是你至亲至爱的人,你永远不会背叛的人,永远忠诚的人。”

“哦,阿兄,”他咯咯乐,“阿兄,阿兄。”

“小深今年几岁了?”

“三岁。”

“是啊,三岁。你想念我们的阿爹吗?阿爹不要我们了,如果你看到了阿爹,一定要告诉我。”

“阿爹……是什么样子的?”

“阿爹,是应该要照顾你的人,可他总是对你皱着眉头,很是疏远。”

“阿爹喜欢我们吗?”

“喜欢吧,”阿兄想了想,“阿爹的爱,太难得了。”

……

白光复又亮起,小狗似乎感受到热源,缩到小傻子的脚边。

小傻子回过神,不知道刚才看到的一切算是什么,什么阿兄阿爹的。

他没有阿兄,只有阿爹;他的阿爹正在等他回去吃糖糍粑。

小傻子捡起地上的小狗,抱紧怀里,拭掉挂在他毛上的雨水。

小狗变得又瘦又小,同初见时判若两般。

“你倒是怪会虚张声势的,”小傻子安抚地揉了揉小狗的头顶,“还以为你很肥呢!”

将小傻子抱进屋里,本以为阿爹要说他两句,毕竟他们俩的生活已经如此捉襟见肘了,怎么能再容得下一只狗。

钟臻看了他们一眼,“把狗放下,重新洗洗手,吃饭。”

“那狗……”

“狗和你我只能养一个,你自己看着办。”

小傻子抿抿嘴巴,可惜道:“那我们暂且收留他一晚,明日雨停了再让他走,行吗?”

钟臻点头.

钟臻嘬着鸡架,细骨不断从他的唇间吞吐出来,感觉他舌尖灵巧而柔软。

“看什么?”他挑眉,问直勾勾盯着他的小傻子,“想吃?”

“不……”小傻子也不是真的傻,只是失去些记忆而已,当然知道大半鸡肉都进了谁的碗里。

“阿爹,你说,狗能吃鸡骨头吗?”

钟臻失笑,“心疼狗了,昨天不还因为张饼跟狗打架了吗?”

五大三粗的体魄,将一只狗桎在地上,掰开狗嘴,抢救出自己的白饼……

这场面滑稽诙谐,每每想起都让人忍俊不禁。

“昨日是昨日,今日是今日。”小傻子想将自己的晚饭分一点给狗吃,但他知道那些都是阿爹也舍不得吃的东西,怎么能拿给狗呢?

钟臻看了他一阵,终究无奈地败下阵来。

去厨房用剩余的鸡汤泡了些干粮,装到小碗里,端出来给狗吃了。

“其实我早上喂过它,”钟臻坐回桌边,“它大概是昨天一路跟着我们过来的。”

小傻子把碗舔得干干净净的,努力卖乖,“阿爹真好,最喜欢阿爹了!”

“你们俩怎么都……”钟臻想着这一人一狗,“这么会得寸进尺?”

“什么是得寸进尺?”

这个词其实钟臻也说不出清楚,过去爹娘住的医馆对面就是个学堂,他总趴到墙下偷听。

“小孩儿不用知道这些。”

说不出来缘由,但他就是不想被这小傻子看扁,只得这么解释。

50? 逃亡十二时辰(六)

◎子时(二合一)◎

雨下了一整夜, 后半夜愈发阴冷。

原本在地上趴着睡的小狗太冷了,趁那两人睡着,跳上床榻, 换到小傻子的枕头边和墙之间的空隙里窝着睡。

熟睡中的小傻子隐隐闻到一股酸味, 皱着眉头往阿爹的方向蹭,直到鼻尖逐渐被阿爹的味道填满了, 才又舒心地放松眉头。

他把额头贴在阿爹坚硬的后背上, 睡梦里仍在朝着那几条伤疤呼气。

呼呼——阿爹不痛了。

清晨, 这场连绵的阴雨终于有了一丝要停歇的迹象。

小傻子“大字型”躺在床上,悠悠转醒时,浑身上下都分外暖和,心里那股黏糊糊的感觉也缓和了许多。

“阿爹?”他的两只胳膊同时往远探,摸了半天, 只摸到一直毛乎乎的小狗。

小狗也在他的抚摸下醒来,热情地舔着他的手心, 逗得小傻子咯咯直笑。

笑够了, 又躺了片刻,他忽然辨认出耳边的杂音——似乎有人正在门口交谈。

是阿爹吗?

小傻子跳下床,走至正厅,从虚掩着的门缝里望出去,看到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男子正和阿爹说话。

那人穿着单薄, 袖子又长又大,两只手相互握着, 放在胸前, 话音柔弱得好似一阵风。

大概因为这样, 阿爹的声音也放轻了许多, 小傻子听不到他们具体在说什么, 只感觉那两人越凑越近。

忽得,白面男子望进屋内,和他对上视线。双眼放大,明显是被他吓到了。

顺着男子的视线,阿爹也回过头来,看到他后也有些吃惊。

白面男子飞快地说了句什么,随即掩唇遁走,落荒而逃一样;阿爹则转身回到屋里,一眼就瞅见他□□的脚丫。

“啧,怎得又不穿鞋,脚上的伤还想不想好了?”

小傻子悻悻地笑,朝着钟臻伸直胳膊。钟臻会意,一脸无可奈何地走近,弯下腰,将他扛在肩膀上,抱去了床里。

钟臻取来药膏,涂抹在小傻子的脚背上。

小傻子的皮肤特别白,手脚细腻光滑,一看就没做过什么重活。

相处得久了,钟臻就愈发确信,小傻子来自一个背景殷实的家庭,至少可以养得他这样一个大小伙子衣食无忧。

至于为什么这样的家庭还是稀里糊涂地就把儿子嫁给他了,他就毫无头绪了。

“阿爹,刚才子啊门口的人是谁啊?”小傻子问,“他为什么一看到我就跑了?”

钟臻正细致地给他涂着药,慢悠悠答:“搬到隔壁借住的秀才,赶路至此,忽然变天儿了,打算等着开了春再走。”

“秀才……是什么?”

涂好了药,钟臻抓着小傻子的脚,塞进被子里,“秀才就是……心系国家苍生,将要飞黄腾达的人!他要去长安赶考呢。”

“那他突然跑什么啊?”

钟臻瞧了他一眼,眼里带着笑,说:“不知道。”

小傻子虽然自认是个小孩,可他终究还是大人的体魄。忽然看他房里多了一个衣衫不整,睡眼惺忪的男子,小秀才为了避嫌,当然忙不迭地跑了……

所有人都默认他们已经成了亲,若是要他人知道他们俩私下里都以“阿爹、小傻子”相称,不得笑掉大牙?

钟臻自嘲地笑了笑,告诉他,“人家只是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过来问问我集市几点开市,去那里采买新鲜食材。”

“哦。”小傻子躺回床里,小狗又凑上来,舔着他的下巴,弄得他怪痒的。

钟臻笑了笑,抚了抚他的额头,“再睡一会儿吧,阿爹去准备早饭。”

小傻子听话地闭上眼睛, “好,多谢阿爹。”

钟臻脚步一顿,回眸望着他——小傻子什么时候学会跟人道谢了?

“小深,你现在几岁了?”他试探地问。

小傻子阖着的眼睛复又睁开,眨巴眨巴,“嗯……七岁了。”

“这么快!”钟臻感叹。

“什么,阿爹?”小傻子一脸懵。

“没事,再睡一会儿吧。等吃过了早饭,天气好一点了,咱们去集市上卖鸡去。”

钟臻心里宽慰,小傻子恢复神智的速度要比他预料得快多了,再过不久,他就能清醒过来,想起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了。

等到那个时候,小深还愿意做他的妻子吗?

钟臻不知道,刚走两步又退回来,抚摸着小傻子的鬓发,“小深,阿爹告诉你,你想要什么时候离开都好,阿爹都会支持你。”

小傻子刚睡着又被吵醒,眼里有些恼意,又在看到阿爹时瞬间消散,扁扁嘴道:“小深不走,小深要一直跟阿爹在一起。”

“知道了,”钟臻眉眼弯了弯,笑颜柔软,“这件事可以等小深长大了再想,阿爹等着你。”

“阿爹,你干嘛突然这么说啊……”小傻子朝着床边斜了斜脑袋,让钟臻用手兜着他的头。

“没事,”怕他多想,钟臻话锋一转,“小深会算账吗?”

“算账……是什么啊?”

他换了个说法,“小深会算数吗?”

“那是自然,”小傻子面露得意,“小深的头脑自是最聪明的!”

回到床上躺好,小傻子也在心里犯嘀咕,记忆里他分明没有学过算数,可他就是知道自己会,而且精通。

难道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吗?

晕乎乎的,他枕着小狗暖呼呼的肚子,又睡着了.

吃了早饭,钟臻来到后院,选了几只肥嘟嘟的鸡塞进竹篓里。

背好竹篓,一手牵起小傻子,他们一起往村里去。才刚走到门口,小狗也不甘寂寞,嗷嗷叫唤着追上他们俩,他的腿有点短,追了一阵就追不上他们了,可怜巴巴地叫唤。

小傻子跑回来,将它抱进怀里,贴着阿爹手臂一路走,边走边嘀咕,“小狗呀小狗,你这么小,定是不用吃很多东西的。如今天降异象,阴雨缠绵,你在外面流浪终究也是朝不保夕呀。”

小狗缩在他怀里,委屈地呜了几声。

“唉,小狗。谁叫我阿爹说养不起你呢……其实如果能把你留下来,我少吃两碗羊汤也是没有关系的。”

听到这里,钟臻终于忍不住笑了,掩着嘴走了一阵。

“小狗,我阿爹刚才笑了,看来也是喜欢你的,是么?”

钟臻在前面走着,“你是在跟小狗说话,还是在跟阿爹说话啊?”

“我才没有跟阿爹说话!”小傻子极力反驳。

“哦,我也没有跟小深说话啊。”

“阿爹……”小傻子软了下来,“小狗好可怜哟,如果我们不收留它,也就没有人会收留它了,他要冻死了。”

“知道了。”

“啊?知道了是什么意思啊,阿爹同意收留小狗了吗?”

钟臻转身倒走前进,直勾勾盯着小傻子,澄澈的眼睛像要看进他心里一样。

“小深喜欢这只小狗吗?”

小傻子有些迷茫,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是不是在喜欢小狗。他只是不想看小狗流浪,不想让它忍饥受冻,也喜欢小狗舔他的手心,痒痒的感觉让他心里温暖。

“怎么又不说话了?”钟臻望着他,“小深,喜欢什么就要表达出来,而不是闷在心里。”

说实话,他纳闷自己为什么总是这样,越是喜欢就越觉得不安,生出喜欢的心思的那一刻,即将失去的恐惧就如潮水般将他席卷。所以他从不说自己喜欢什么,只要他不说,就不会失去了。

倘若真的失去了,因为他不曾承认喜欢,也有没有理由感到伤心……

“怎么又不说话了?”钟臻停下脚步,抓住小狗的后颈,即将将小狗从他怀里拉走一样,“小深,你喜欢这只小狗吗,想要养它吗?”

“喜,喜欢的……”小傻子终于松口,直面自己的心底。

“我喜欢它,想要它一直跟我们在一起。”

松手,微笑,钟臻转身继续向前,“那就把你的狗抱好了,他要是突然跑掉了,我可不会帮你找。”

小傻子在原地呆了一阵,直到怀里的小狗发现一个主人已经走出好远,担忧地嗷了一声,他才倏然清醒。

“阿爹,等等我呀,阿爹!”他赶忙朝着钟臻跑去.

担心整月有雨,来不及准备年货,今天集市上的人特别多,都是来为过年置办物什的。

小傻子抱着狗坐在竹篓旁边,看着里面的鸡越来越少,偶尔也帮着算算账。

小傻子总是能将一盘乱账理得十分清楚的。

午时,太阳照得身上暖洋洋的,小傻子和小狗同时犯困,脑袋一顿一顿地打盹。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有块阴影挡住了太阳,他听到钟臻讨价还价的声音,熟悉的气味来到他身边,打开竹篓,拎出一只不停蹬腿的大公鸡来。

“就这个了?”

“诶,就这个吧,这腿儿有劲儿,帮我拔毛放血啊。”

“那是自然,”钟臻抽出身后的菜刀,揪着鸡的脖子,放到案板上。

这是今天卖出的第一只要求放血的鸡,小傻子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望向阿爹。

哗嚓——手起刀落。那只鸡死到临头,竟然剧烈挣扎了一下。

一抹鸡血凌空挥洒,哗啦——在墙上划了一道,最后一点下坠,落到小傻子的脸上。

他的视线瞬间被猩红覆盖。

他忽然看到一个头戴玉冠、身穿龙纹长衫的男子从金座上跌落,不断吐出的鲜血染红地面,顺着金座的台阶慢慢流淌至他的脚边。

还是“阿兄”,手持长剑,大喊着朝那男子刺去。他们周围站了许多人,竟无一人出面制止,所以最后只能是他来。

“阿兄!”他听到自己喊着,张开臂膀,挡在男人前面,“阿兄,万万不可!”

“小深,阿兄已经不能回头了。”阿兄差人将他架起,拖至旁殿。

他睁着眼睛,眼前仍是流到他脚边的血。

他听到剑刃刺入□□的闷声,他听到有人宣布“皇上驾崩”,他听到百官满堂,恭迎新帝,然后他被人捏着脸颊,又塞了一颗药丸。

他闭上眼睛,将药丸吞入腹里。

“小深,小深?”钟臻轻拍他的脸颊,“小深,醒一醒,你被梦魇魇住了,快醒来……”

“阿爹带你去吃羊汤!”

小傻子睁开眼睛,确认眼前的人是他的阿爹,这才放下心。

钟臻也擦了擦汗,“还是羊汤管用啊,一说羊汤,你就醒了。”

“阿爹,”小傻子晃了晃头,“阿爹,我睡了多久?”

钟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两只衣袖,选了比较干净的那个,揪在手里,擦去他的眼泪。

“你睡了三刻吧,不是很长,但你一直在哭,吓坏我了。”

小傻子坐起来,把掉在地上的小狗重新捞入怀里,“鸡呢,杀完了吗?”

“早杀完了!”钟臻掂了掂空空的竹篓,背到身后,“走吧,信守诺言,阿爹带你吃羊汤去。”

小傻子摇摇头,“不了,我想吃羊汤了。”

“怎么又不吃了?”钟臻不解。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阿爹该给自己买件新衣服才是!”

“啊?”钟臻咋摸着这话,哪个老百姓能每年都买新衣服呢?

他再次确定,小傻子出身不凡。

钟臻问:“小深,你还记得你的其他家人吗?除了阿爹,你的阿娘,或者你的兄弟姐妹,你还有印象吗?”

小傻子怔怔地望着阿爹,心里也是一阵错乱。

其实不光是方才以及昨晚,最近他的意识里总会突然溜出一些没头没尾的片段。

他总是晃神,依稀间看到层层叠叠的金色屋顶,他看到太阳从最东边的金顶间升起,从最西边的金顶间落下,他曾无数次的走在这中间的空间里,却从没看过太阳从屋顶落下后,究竟去了哪里;太阳在屋顶里面升起前,又是什么形态。

他记得身边总有个人陪着他,他叫他“张公公”。张公公会检查他写下的每一个字,画完的每一幅画,然后事无巨细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写?为什么这么画?有没有什么含义,是不是有谁想要拉拢他?

他记得自己总要吃药,磕头,看人脸色;这么多人里面,只有夫子对他最好,时常夸他聪明。

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在花园里玩,听到扑通一声。

后来听说,那位夫子投井而亡了,原因不明。

他时常意识到自己很危险,也时常觉得自己幸运。他不理解为什么。

小傻子觉得,自己的身体里其实有两个人,一个人正在吞噬另一个人。

令人惋惜的是,被吞噬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他自己。

这很可怕,小傻子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为什么……

于是,小傻子只好抬起脑袋,故作天真,“没有了吧,阿爹。”

他看着钟臻,两种思绪不断在脑海里打架,“小深只有阿爹,小深最喜欢阿爹了!”.

从家到村里的那条路,他们一天要走两趟。

钟臻问小傻子一些事,小傻子答;小傻子也问钟臻一些事情,无论有多愚蠢,钟臻也会不厌其烦地回答。

他们有时去卖鸡,有时卖羊,有时卖猪。

再过两年就是新年了,家里的成猪也卖的七七八八,还卖了两头种猪。小傻子觉得钟臻心里应该是高兴的,杀猪的速度越来越快,力气也越来越大。

跟着钟臻卖肉的这些天,他对血的恐惧也逐渐稀薄,想来是见得太多了……

卖掉那只被搓的白白净净的猪的时候,小傻子抱着小狗跑开了,说要去附近逛逛。

钟臻知道他心有不舍,觉得挺好笑。

不过,见到小傻子走了,那头猪也明显更加放松,神情惬意,扭着大腚走到他的杀猪刀下,慷慨赴死。

倒也惹得钟臻和卖主笑得不行。

也许,对那头猪来说,死是一种解脱。

与其担惊受怕、看尽眼色地活,不如潇洒坦荡,从容自得地死。

钟臻将这样的想法当成笑话讲给小傻子听,小傻子扯了扯嘴角,干笑两声。

随后,若有所思道:“也许吧。”

也许吧——

一语成谶!

谁知两年之后,小傻子找回身份,洗去前尘过往,风风光光地回到了都城,回到普通人一辈子都进不去的金宇楼阁之间。

三年之限已至,商旻深从容选择了坦然赴死,仿佛数年之前的某个灵物的预示。

那一天,小傻子挥着长剑,刺向坐在龙椅上的兄长,“阿兄,我要你处死钟臻!”

“小深,你不是也喜欢他吗?”阿兄勉强挤出微笑,“阿兄答应你,只要你今天放过我,我就成全你们俩,可以吗?”

“处死钟臻!”剑刃抵着他的喉结,渗出一线血痕,“我说,处死钟臻!”

“好好好,处死钟臻!”皇帝挥舞着长袖,双眸紧阖,“来人,传我口谕,衢连村屠户钟臻,玷污皇威,欺君瞒上,罪不容诛……赐,斩立决!”

商旻深收了剑,跪在地上, “臣弟冒犯了皇兄,甘受其罚。”

“罢了罢了,”皇帝挥挥手,“朕,不会再逼你吃药了。”

不吃药,就得死。

商旻深久久跪拜,“谢主隆恩!”

谢主隆恩!

谢主隆恩啊!.

今年过年,家里多了一个人,不,多了一人一狗,一下子变得好热闹。

除夕夜,他们的餐桌并不丰盛,小傻子和小狗却吃的欢天喜地的,十分满足的样子,钟臻忍不住弯了嘴角。

夜深,这夜无风无雨,小傻子在院子里燃了一盆火,丢了一把晒干的竹子进去。

钟臻正洗碗,忽然听到小傻子叫他,“阿爹,阿爹阿爹,快出来呀!”

将手上的水蹭在围裙上,钟臻推开门,听到一阵噼啪响。

“爆竹声中一岁除!”小傻子站在火堆旁边,不断往火里扔竹子,“阿爹,新春吉祥,一世平安!”

“嗯,新春吉祥,一世平安。”钟臻朝着他微笑。

小傻子的脸颊被火烘得红扑扑的,朝他挥手,“阿爹,你想玩爆竹吗?”

钟臻轻轻摇头,看向火光掩映下的小傻子。

不得不承认,小傻子虽然跟他的期望差距颇大,但自从他进了家门,钟臻的每一天都很开心。

他习惯了小傻子黏糊糊地唤他“阿爹”,不停催促他“快来快来”,从不吝啬分享自己的新发现。

小傻子的世界纯粹又有趣,仿佛没有坏事,所有的事情都能有转机。

小傻子懂事得让人心疼,说羊汤贵就再也不提羊汤,说是新年了就总是要去给他买新衣服,无论吃到什么东西,表情都是一脸餍足……

过往二十多年,钟臻仿佛生活在连绵无绝的雨水里,从里到外都湿漉漉的,迫切地想要找个归宿。遇到小傻子之后,这人就像个炽热的太阳,一点一点将他的黏腻和潮湿烤干,给他呼吸,给他快乐。

钟臻喜欢看着小傻子围着他转,悄默默地瞅着他,或者念念有词地同小狗说教。

原以为成亲娶妻是必经之事,代表着身份转换:他成为一家之长,传宗接代,按部就班地迎接死亡。

遇到小傻子之后,他愈发明白婚姻的意义,无非是有人作伴,一起放爆竹,一起卖牲畜。

因为时常陪伴,他心知夜里再冷,也冷不过一个臂弯。

伤口再多,不过那人的蹙眉轻喃;他可以承受最重的伤口,因为小傻子会心疼他,保护他,不会放任他不管。

随着火光婆娑升空,小傻子也在一旁手舞足蹈,好不兴奋。

钟臻站在房檐下,笑眯眯地望着,觉得这一年真是好年。

这一年,他成家了。

妻子有点傻,不过问题不大。

年初一,天朗气清,正午的日光温热。

钟臻烧了些热水,放到院子的小盆里,叫小傻子过来洗头发。

小傻子乐颠颠来了,小狗也闻讯跑来,钟臻朝他笑,“待会儿我洗完头发了,剩下的水也给你清理一下啊?”

小狗歪了下脑袋,听得懂他的话一样,又夹着尾巴跑走了。

钟臻和小傻子一起笑出声。

小傻子趴在盆边,钟臻舀了一勺温水,倒在他的头发上。小傻子随即舒适地闭上眼睛。

“阿爹,你今年几岁了?”他突然问。

新的一年来了,钟臻也长了一岁,答:“二十七了。”

“哇,阿爹。你才二十七,而我都十三岁了,所以你十四岁时就当爹了吗?”

钟臻无言以对。

小傻子继续自顾自地说:“看来,你不能再当我阿爹了,以后我还是唤你阿兄吧!”

“……好。”钟臻揉搓着他的头皮。

小傻子偷偷傻笑,就这么把称呼改了。

因为他记得,阿兄是最亲近的人,也是永远不会伤害他,也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人。

那两个人没做到,但是钟臻都做到了。

小傻子其实一点也不傻,决定信任他.

子时,雨势终于见小。

钟臻也终于苏醒,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么一摔之后,觉得头晕脱力。

商旻深关切他:“大概是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的缘故。”

“吃了的,”钟臻虚弱地笑笑,“断头饭,上刑场前吃的。”

“呸呸呸!”商旻深拧了他一把,还好,皮肉还是那么结实。

“我们走吧,清风也修整了一会儿了。这阵雨势减弱,我怕皇兄他们会再追上来。”

钟臻颔首认同,扯了枝竹竿做杖,倚着站起身。

商旻深吹了个响哨,被竹叶与枯草掩盖的清风登时立正,啸了一声。

“好小子,”商旻深抚摸清风的前髻,“忍一忍,等回了家就给你疗伤。”

清风用额头抵着商旻深的头,仿佛兄弟间的倚靠。

其他人只拿他当马,只有小皇子拿他当作手足,他自是知道该为谁效力。

重新出发,商旻深扛起钟臻的一只胳膊,手臂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拽着清风的缰绳,加速走出竹林。

进宝最体贴,唯恐自己成了负担,四条腿飞速蹬地,牢牢跟紧他们。

它眨眨眼,两个阿爹都在了,还多了一个四脚的玩伴,它真是高兴。

“进宝?”商旻深走出几丈就要叫一下它的名字。

“嗷!”进宝仰头叫,表示自己还在。

商旻深弯着嘴角,好不快活:“努力跟上我们,天亮之前到家的话,阿爹给你炖骨头吃。”

一听说有骨头,进宝跑得更快了!它追着钟臻竹杖的起伏,片刻不曾松懈。

钟臻笑个不停,看看进宝,又看看商旻深。

他的一生中总有太多的意外与变故,但这些并不总指向坏事,偶尔也有这样否极泰来的时刻。

他觉得人活一生,似乎就是在等待这样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大言不惭地算他二合一吧!

转折应该还蛮好玩的,我要努力写,努力让读者们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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