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这几天天气转暖, 泥地里的一点浅绿迅速拔高,村里的孩子们没了厚重冬衣的束缚,一个个像山里的猴, 成天在田间地头打转, 有那么几个家里给买了纸鸢的, 也赶紧拿出来,比试谁放得更高。
新燕衔着春泥,穿过刚吐出嫩芽的柳枝,越过孩子们头顶的纸鸢,飞入早就看好的屋檐下。
陆久听都头顶翅膀扑腾的声响, 笑着抬头:“燕子来筑巢了。”
这是几年来, 燕子第一回来家里筑巢,他很开心,听村里人说, 燕子选择筑巢的人家,这一年都会很好运。
沈迁也跟着抬头, 两人看着燕子将衔来的春泥在梁上粘好, 才继续刚才的话题,“我们要去县城请你叔叔一家吗?”
“我已经托人带信给他了, ”陆久道, “要是我自己去, 我婶子会多想。”
两家关系向来不怎么好,以前他叔叔一家还住村里的时候, 他婶子总是三天两头的挤兑他,挑他的毛病,陆久也不是任人捏圆搓扁的性格,十二三岁就敢跟他婶子吵, 后来他叔叔一家搬去了县城,两家几乎就断了往来。
只每年过年的时候,陆久会去拜个年,但也就喝杯糖水就回了,他叔叔也只有清明时会回村一趟。
这样生疏的亲戚关系,若他亲自去请,以他婶子的性格,肯定会猜他是不是手里的钱不够成亲用,抑或是想找他叔叔要嫁妆。
沈迁知道陆久跟他叔叔一家关系不好,陆久说不用亲自去请,他自然都听陆久的,道:“那就只差酒没买。”
陆久前几年年纪小,没有跟村里人做人情,他摆酒别人自然也不会来,前几天两人算了一下,加上沈家那一大家子,估计顶多能坐个七八桌,需要的菜也就不多。
鸡跟蔬菜李秀云和李桂香两妯娌就能给他们凑齐,用不着再去县城买,鱼村里也有人养,早在知道沈迁跟陆久成亲日子的时候,那人就来问过他们要多少,猪肉两人那天在在集市上跟周屠户预定了半边,约好初六一大早给送过来。
至于对联喜字那些,反正拜堂之后,沈迁就住进陆久家了,宋兰也会跟着搬进去,用定亲时沈迁买的那一套就行,租借的陆大柱老屋这边就没必要贴了,浪费钱。
陆久道:“家里有酒。”
“你什么时候买的?”沈迁好奇,这几天他们俩大部分时候都待在一起,陆久应该没时间去县城买酒,陆久又不喝,理论上家里不会囤着。
“不是我买的。”陆久拉着沈迁,带他去了堂屋后面的那间小屋子。
在沈迁上回没注意的墙角,陆久拿开上头盖着的旧蓑衣,露出靠墙放着的六个酒坛子,酒坛子都是两斤左右一个,从泥封的颜色来看,这几坛酒放在这里应该有段时间了。
陆久道:“前年有一回,我去县城医馆里卖药,碰到附近村酿酒的人带着他娘去看大夫,他手里的银钱不够,就找我借了些,后来他凑不齐还我的钱,就用这几坛子酒抵上。”
他想起那人花光了家里的钱给娘治病,后来东拼西凑的想办法还他钱,当时这几坛子酒已经是那人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但是算下来,还是不够还他的,那人就问他,能不能再用一些酒曲抵上,他不会制酒,拿着酒曲也没用,但看那人的窘迫模样,还是同意了。
沈迁看向陆久,陆久的表情平静的好似他曾经借给过别人一个鸡蛋,别人还了他一棵白菜一样。
可光这几坛子酒,就至少得三四百文,从提起时的称呼来看,陆久跟那人应该不熟,却愿意借这么多银钱给别人看病。
沈迁想,他喜欢的人真的很善良。
他随口问:“那他娘的病治好了吗?”
“好了,之后他们去临县投奔亲戚去了,”陆久颇有些得意地道,“村里人都说,他家的酒好喝又不贵,他投奔亲戚之后,很难再喝到这么好喝的酒了。”
县城里肯定有比这更好的,但是相应的价格也更贵,村里人办酒席,就是村长家,也舍不得买那么贵的酒。
沈迁笑着道:“我们成亲那天拿几坛出去给客人喝。”
“四坛就够了。”陆久问过李秀云,他们准备的八桌席面,估计有五桌是哥儿女子跟小孩,这些人里就算有喝酒的,也不会在吃席的时候喝,只要给那些喝酒的汉子每桌准备一坛就好了。
酒也有了着落后,所有东西便妥当了。
初四下午,陆久领着沈迁去了几户跟他关系比较好的人家,确定了前来帮忙的人,陆大柱跟栓子一家自是在内。
到了初五,来帮忙的人一半已经就位,陆大柱领着几个年轻的汉子,将第二天要用的桌椅板凳跟碗筷借了回来,锅不用借,他跟陆栓子家的拿过来,再加上陆久自己的,三口大锅够用了。
陆栓子父子两人则在院子里垒了两个土灶,他们父子二人垒得结实,村里人摆酒席都找他们。
由宋兰跟李秀云领着妇人跟哥儿们更忙,杀鸡杀鱼,洗菜切菜都是他们他们在做。
城里的婚礼都是在晚上,但是村里人舍不得蜡烛钱,傍晚吃席不方便,吃完了还有一堆东西要收拾,所以酒席都定在中午,席面要用的菜自然也要提前准备好,不然等到明天上午怕赶不及。
好在现在天气虽然转暖了些,但鸡跟鱼放在通风的地方挂一晚并不碍事。
来帮忙的人尽心尽力,沈迁跟陆久也没吝啬吃食,晚上除了鸡杂跟鱼杂外,又炖了一只鸡,烧了一条鱼。
大家吃得满意,都不用沈迁跟陆久开口,就已经七嘴八舌把各自第二天要干的活领了。
陆大强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来帮忙了,他挑了一担水回来,正往土灶边的大木桶里倒,听到不知道谁喊了句“新郎官过来了”,他没有回头,笑着调侃,“往常帮村里人干活,要么听到是新人接回来了,要么是新郎官来接人了,还是头一回看到新郎官走过来成亲的。”
李桂香道:“乱说话小心陆久听到了揍你。”
“他今天不……”陆大强倒完桶里的水,转身看到已经走进院子的沈迁,脱口而出的话便变了,“他今天肯定没心思揍人。”
旁边几个切菜的婶子见他似乎是被什么惊到了,也跟着转过头去看。
只见沈迁穿着一身大红色的交领长衫,外面再罩一件同色袍子,跟村里人一水的窄袖不同,这身喜服宋兰十分舍得下料子,手放在身前时,大袖都快垂到膝盖了。
沈迁本来就长得好看,再这么一穿,更显姿仪出众,风度翩翩。
大概是听到沈迁来了,屋里换好衣裳的陆久也走了出来。
他身上衣裳的样式跟沈迁一样,只是束发的不一同,沈迁是用一根木簪固定头发,他用的是大红色的发带。
半晌,才有人感慨道:“还好今天成亲了,不然沈迁这模样,得让多少哥儿姐儿想得睡不着觉。”
“陆久平时看惯了不觉得,今天这么一穿,夫夫二人倒也般配。”
陆大强喃喃道:“下半年我成亲的时候,要请宋兰婶子帮着做两身同样的喜服。”
“好看是好看,但这么两身喜服,起码要耗尽一整匹布,”有妇人接道,“就穿一天,你娘会舍得?”
陆大强道:“以后有了孩子,可以拆了给小孩做过年的衣裳。”
大家偶尔去县城吃酒席,都见过县城盛行的婚服,但从来没见过有沈迁跟陆久这身好看的,听陆大强这么一说,不少人都有些意动,想着以后家里孩子嫁娶,是不是也可以准备这样的婚服,虽然要多花些钱,但穿起来好看又有面子。
李桂香摇了摇头道:“不能只看衣裳,也要看穿衣裳的人。”
这话一出来,大部分人立马歇了心思。
“猪肉送来了,都过去搭把手。”李秀云打断众人的谈话。
大家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过去帮忙,刚才之所以还有心思闲聊,是因为家里的菜都处理得差不多了,猪肉一来,怕是连喝口水的空都没了。
沈迁跟陆久也迎了上去,却被婶子们挡在身后,七嘴八舌地道:“哪有新人来做这些的,交给我们就行。”
“快退到后面些,别弄脏了衣裳,你们今天只招呼客人就好。”
猪肉过了秤,宋兰拿了钱给周屠户,周屠户却没走,找到沈迁跟陆久,道了喜后问:“今天谁收礼?”
“我自己。”沈迁道。
村里摆酒席,都会请个会写字的帮忙写礼簿,记清楚大家各送了什么东西,下回人家家里有喜事时,好回差不多份量的礼,沈迁自己就会写字,便没有请人,有陆久在旁边帮着,他也刚好将来做人情的人都认识认识。
周屠户有些讶异,又会狩猎,还会写字,不过想到沈迁从哪里来的后,便了然了。
之后村里来做人情的,看到沈迁自己坐在桌子后面写礼簿,不少人也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陆久好像真的找了一个很不错的相公。
老太太跟沈禾来得早一些,两人进门,打了声招呼后,就去灶房帮忙了,沈庆平几人跟陆久的叔叔陆松林直到快中午才过来。
陆松林神色淡淡的,不像是亲侄子成婚,更像是去同村交情一般的人家里吃酒,给了礼钱,问了沈迁的名字,就没说什么了。
沈庆平的表情也差不多,给了礼钱,就坐在堂屋里,等着拜堂的时候沈迁跟陆久给他行礼。
沈迁跟陆久也随他们,今天两人大喜,这些人只要不闹幺蛾子就行,而且等着行礼也没什么,成亲本来就要给长辈行礼,这么多人看着,沈庆平连给陆久的见面礼都逃不掉。
吉时到,沈迁跟陆久拜过堂,便到了吃饭的时间。
沈迁跟陆久先吃了些东西垫肚子,才一桌桌开始敬酒。
沈庆平作为长辈,本该好好说几句话的,但是他对沈迁有气,又不喜陆久,随意说了几个字后,就埋头吃菜,陆松林也差不多。
倒是陆大柱跟陆叶眼眶有些泛红,他们是看着陆久长大的,知道陆久吃过多少苦,后来陆久又将断了腿的陆叶带下山,对他们家有恩,现在看到陆久找到可以托付的人,父子二人都很高兴。
陆大柱一口将杯中的酒饮尽,拍了拍沈迁的肩膀,“以后好好过日子。”
沈迁也喝了口杯中的酒,却忍不住皱眉,这酒度数应该不高,滋味却有些一言难尽,好在一圈酒敬下来,大家都没灌他,因着菜丰盛,好听的话两人听了一箩筐。
酒席吃到未时末,那些喝酒的人才彼此搀扶着离开,宋兰带着来帮忙的人该清洗的清洗,该送回去的送回去,一直忙到傍晚,才收拾妥当。
沈迁跟陆久准备的菜多,鸡鱼肉灶房里都还剩下不少没动的,两人留下一点自家吃的,剩下的全给来帮忙的分了。
大家一人端着碗冒尖的肉离开,都是高兴得不行。
吃过晚饭,宋兰也道:“我先回去那边了。”
今天沈迁跟陆久刚成亲,她没同意现在就搬过来,反正两间院子离得近,不管是沈迁跟陆久过去那边吃饭,还是她过来这边,都很方便。
陆久站在堂屋门口,看着宋兰离开后,沈迁将院子的大门上了栓,夕阳将他的脸颊跟耳垂染成了跟院子里的桃花一样的颜色,陆久忍不住有些紧张,现在家里就只有他们两人了。
今晚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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