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还忘了一件事:他忘了抹掉年渺的记忆。年渺对他太过执念,不能再记着他,日后生出心魔更是祸患,要想和年渺断绝一切,必须把年渺的记忆抹掉,或者把年渺的情丝也取走。可是取走情丝后,实在太疼太难受,他下意识还是不希望年渺经历的,抹掉记忆才是最好的办法。可是这个想法冒出来后,他又自嘲地笑了笑。年渺多狡猾啊,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在碧海门任人摆布的小孩了,怎么可能猜不到自己要做什么,一定早就把记忆藏好了,不会干巴巴傻乎乎等着自己去的。可是他觉得,他还是得再去找一趟年渺,至少,得弄清楚怎么把身体里的眼泪还回去。他静静地坐在河堤上,身旁是憔悴的柳树和枯萎的草地。天色微明,遥远的天际慢慢泛白,混着新鲜稚嫩的粉,一点点扩散,变深,雾气弥漫如薄纱,将一切都变得朦胧而美好起来,离离枯草上的露珠闪着晶亮的晨光,忽而被清凉的风掀进了泥土中。城门前的大道上逐渐有了行人的踪迹,寂静的天地开始增添了声音和活气,然而并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季一粟开始尝试着站起来,可没等成功,一个身影忽然落在了他身边,跟着他一起坐在河堤上。他连目光都懒得给过去: “什么事?”“没什么事,就是来欣赏一下你现在的样子。”寄余生笑眯眯道, “比人家门口乞食的狗还要可怜。”他啧啧两声,感慨道, “除了阿渺,谁敢理你啊,现在也只有我才会来陪你了,看罢,只有真正困难的时候,才知道谁是真兄弟。”季一粟没有说话,似乎漫不经心的,在想其他的事情,寄余生自讨没趣,只好叹了口气,用无聊的语调问: “现在感觉怎么样?”“我正要找你。”季一粟平静地描绘着自己的症状, “感觉很空,好像心脏被掏走了,而且刚才,心脏这里疼得厉害。”他望向寄余生: “有什么解决的药?”他知道很多人都拿情丝和寄余生做过交易,对方一定知晓如何解决。寄余生却看着他,半晌才道: “我怎么知道,人家取了情丝都吃好喝好,一身轻松,比谁都快活,你怎么还会疼?是不是没取干净?”但他干这行多少年了,早已熟练到闭着眼睛都能取,怎么可能会留根,而且天道法则的交易也成功了,说明不可能没取干净。“过几天应该就好了。”他不在意道, “毕竟你不是个正常人,肯定跟正常人不一样。”“还有一个问题。”季一粟接受了他的解释,把年渺在他身体里留了太多眼泪的事告诉了他,面无表情问, “这个要怎么取出来?”寄余生: “……”他第一次碰到这么奇怪的问题。“眼泪怎么可能会留在你身体里。”他皱着眉用神识探查了一番季一粟的身体, “没有什么异常啊,是你想多了,人的想法往往会影响自己的判断,会把产生的错觉当真。”他站起身,十分惬意地呼吸了一番清晨新鲜的空气: “别想了,回去好好睡一觉,过几天自己会好的。”他的目光落在了“云间逢”上, “或者,我请你喝酒怎么样?人家都说, ‘一醉解千愁’,等你醉几天,心病自然就好了。这店还是你那小狐狸开的,啧,早知道应该把之前花的找他讨回来。”后面更刺激嘤嘤嘤第114章 落魄季一粟度过了一段浑浑噩噩且无序的时光。至于是多久,他也不知道,也许是几天,也许是一个多月,总之,他终日如同怨魂一样,被寄余生领着,游荡于市井之间,他的心是空的,时不时会抽搐一样疼许久,身体很沉重,连胳膊都懒得抬一下。可是他仍然跟着寄余生漫无目的地游荡着,毕竟一旦停下来,就会更加难受。他喝了“云间逢”的酒,看了南方充满风情的水中舞,听了夜市街头不知名的歌,却都像泡影一样,在他空落落的心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到头来,他连自己做了什么都不知道。他一直在想,如果寄余生都解决不的话,他还是得去找一趟年渺。最后寄余生也无奈起来,拿他根本没办法,都快一个月了仍然没有半点缓解,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两个人在若留城郊外一家不起眼的酒肆中坐着,傍晚的余晖将门外全然笼罩了一层绯红,来往的客人渐渐变多,交谈声也嘈杂起来。人间的酒水对于季一粟起不到丝毫作用,无论喝多少,都没有醉到忘掉一切的效果,他依旧觉得难受,找不到原因,得不到纾解,只能端着酒杯,麻木地一口一口灌着。杂乱的谈笑声充斥了不大的酒肆,像蜂群嗡嗡着钻入了他的耳朵,无法躲闪,让他举起酒杯的手悬在了半空中,停滞不动了。“百里家主的婚期已经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初二,正是立冬那天。”“总算要来了,这可是百里家二百年没有的大喜事,把百里家高兴坏了,要宴请天下,到时候哥几个,都能喝一杯百里家主的喜酒!”“倒是不晓得百里家主的未婚妻是什么人,怎么突然冒出来一个合体期冰灵根高手,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是从别的大陆过来的。”有知情人插话, “高不高手不知道,但我可是听百里家的人说,那是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美人,只要看一眼,都能销魂蚀骨,一辈子忘不掉。”他说话时手舞足蹈,言行都十分夸张,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么说,不枉百里家主等二百年,等来了这样一位美人。”“那当然,百里家主对这位未婚妻,也是极为宠爱的,花了大价钱,去各个的大陆请了上千位绣娘和首饰匠人,又收购了奇珍异宝无数,专门为夫人做衣服首饰,博美人一笑。”……季一粟的酒杯不知什么时候放下来了。这些天里,关于百里家百年喜事的传闻越来越多,几乎走到哪里,都有人在热烈谈论着,左右离不开几件事:百里家主对未婚妻十分宠爱,极尽奢华;这位未婚妻是个举世无双的美人,可惜太过神秘,从来没有离开过百里家半步,除了百里家的人,其他人都未曾有缘见过一面。寄余生不由望向季一粟,但是在对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无情得称得上是冷漠。忽而门外一阵喧嚣,所有人都不由被吸引了过去,隔壁桌最爱看热闹的出去询问后兴冲冲归来笑道: “你们猜怎么着?是百里家主带着夫人过去了!好像是看什么师姐?”林岚夕暂时落脚在附近,这些天百里家的人往来不绝,置办无数东西,十分热闹,毕竟夫人要从这里出嫁,该有的排场必须要安排上。闹出的动静很大,附近的人不会没有察觉,然而这么多天,百里家主和夫人第一次上门。尽管还未真正成亲,众人已经默认这位未婚妻是家主夫人了。一个月的传闻让所有人都兴致勃勃,饭也不吃,酒也不喝了,纷纷跑过去,非得瞧瞧这位神秘且美丽的未婚妻究竟长什么样,传闻是不是太过夸张了。整个酒肆只剩下两个人,寄余生若无其事地站起身: “算了,这家酒也不算烈,我们去下一家得了。”他走到门外,身边却没有人,回头望,季一粟还在屋里坐着: “怎么了?舍不得啊?”他这句“舍不得”很隐晦,没有问舍不得的是酒还是人。季一粟这才动起来,走到门外,抬眼望向蜂拥的人群。约莫在数里之外,人已经围得水泄不通,即使没能过来,许多人也放出神识探查,都颇为好奇未来的百里家主夫人的模样。仅仅是在酒肆前站着,他都已经嗅到了年渺的气息。寄余生望向他,见他一副魂都被勾走的失落样子,索性也不再管他,随着人群凑过去看热闹。耳畔的喧嚣声渐渐变得遥远,季一粟一个人站在酒肆门前,仿佛被世界孤立一般,只觉心脏愈发难受,片刻后,他还是放出神识,去窥探前方的情景。并不是他想年渺,他只是想看看,想看看年渺现在怎么样,只是看一眼,没有别的想法。就算是养只猫,交给下一个主人,也会有所牵挂究竟过得好不好,更何况是养了这么多年的人。还没有看到,他的心脏已经开始像被人捏住,提了起来。林岚夕落脚的地方,原本只是个简单的小院落,此时已经绯红一片,站的全是人,聘礼如流水络绎不绝,原来今天是下聘的日子,只不过并没有完全按照人间的规矩来,百里家主是带着夫人一起过来的,走个下聘的仪式而已。随从们早已用禁制将闲杂人等隔开,但并没有隔离视线,看热闹的人还是能够围观到的,季一粟窥探过去的时候,百里覆雪已经和年渺站在院子里,等待着仪式的完成。此时喧嚣的人群是安静的,或者说,在两个人出现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安静了下来,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惊扰了院中的人。在这之前,有不少人是见过百里覆雪的,百里覆雪的容貌,是公认的冠绝天下,至少在少明大陆,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来,如冰似雪的矜贵气质和至高无上的身份,更是让他成为所有人心中不可亵渎的谪仙一般的存在。可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在其未婚妻出现的时候,也沦为了普通之辈。传言一点也不夸张,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谨慎,百里家主未婚妻的容貌,比传闻有过之而无不及,是真正的冰肌玉骨,单单是站在那里,就好像天底下所有的光芒都聚拢在他身上,如同明月盈盈入凡尘,皎皎生姿,耀眼但不刺眼,柔和但也瞩目,连身边的百里覆雪也被衬托得黯淡普通了。即使是游历于各个大陆,见惯了风花雪月的诗人,也无法用言语吟诵出赞誉其美貌的篇章。季一粟忽然觉得有些呼吸不过来。两个人并肩而立,是紧紧挨在一起的,宽大的衣袖是交迭的,不用看也知道,在衣袖的掩护下,两个人的手是牵在一起的。明明除了他之外,年渺的手从来没有被人牵过,只有他知道那双手有多么细腻温软,嫩得握在手里时,稍微用力都害怕弄破了。百里覆雪忽然低下头,含笑凑在年渺耳边说了什么话,惹得年渺弯起了眉眼,抬头望向对方,笑得又乖又甜,随即又抿起嘴巴,收敛神色,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似乎觉得刚才的笑很不符合此时的场景。不知是不是错觉,有一瞬间,他觉得年渺的目光朝他望了过来。可俩人相隔数里,又有人潮拥挤,年渺怎么可能会察觉到他的存在?下聘很快结束了,百里覆雪携着夫人进入了后屋,再也瞧不见,来看热闹的渐渐回过神来,十分感慨。“果然名不虚传,百里家主竟然都被比下去了,这就是二百年等来的福气么?”“百里家主和夫人,倒是十分恩爱,从头到尾就没有分开过,百里家主眼睛都舍不得从夫人身上离开。”“我有这样绝色的夫人,我也天天抱着恩爱,眼睛也舍不得离开。”一阵哄笑之后,有人发出疑问: “不是说夫人是个男的么?怎么看上去是个女的?”家主和夫人今天穿的都是白衣,绣着银色暗纹,隐隐流淌着月华一般柔和的光,夫人是白色纱衣,只腰间系着红丝绦,头发用玉簪简单挽着,浓密的长发瀑布般垂落,是男女皆宜的装束,容貌更是雌雄莫辨。有人回答: “听说夫人是为了家主的面子着想,甘愿男扮女装,就连婚服也选的女装,其实大不必如此,可是夫人倾慕家主已久,生怕言行出错,让这幢婚事成泡影,才做到这种地步。”少不得又是一番感叹,无非是称赞天定姻缘,恩爱有加的,人看过了,好奇心满足了,人群也渐渐散开。已而夕日倾颓,坠兔收光,天地在红与黑之间挣扎,黑暗即将吞噬万物,季一粟靠坐在酒肆门旁的墙前,右手手臂搭在曲起的右膝上,低着头,头发也散落下来,让人看不清脸,左手捂着胸口,极力忍耐着。心脏比任何时候都要疼,好像有人在胡乱揪着玩,疼得他的脸都有些扭曲,他忍耐了许久也不见得缓解,不停大口喘息着,直到夜色沉沉,那种疼痛感,才慢慢停息。他渐渐平静下来,却依然没有动。浑浑噩噩,仿佛丢失了魂魄。有人站在他面前,将一样东西丢在他脚边,他还未来得及抬头看是谁,对方已经进了酒肆的门。他望向脚边的东西,是一块下品灵石。夜晚正是最热闹的时候,酒肆的人进进出出,没过多长时间,他的脚边已经被扔了不少灵石,想必是被当成行乞的人了。有不少人都在看他,毕竟即使是在若留城城郊,如此落魄失意的乞讨者也实在少见。季一粟都没有在意。他在想年渺的手,年渺的笑,这些曾经是他的专属,现在都已经属于百里覆雪了么?还有年渺的唇,那柔嫩甜蜜如花瓣的唇,他曾经品尝过两次,知道是多销魂蚀骨的滋味。年渺也会像吻自己一样,去吻百里覆雪么?可是一旦想这些,他的心脏就止不住抽疼,只能强迫自己想其他的。他想,他一定要再去找一次年渺。* * *虽然这幢婚事来得有些突然,速度也太快,但百里家何等底蕴,上上下下不疾不徐准备着一切,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一切就准备得十分妥当了。年渺也不像一开始一样清闲,和百里覆雪完成下聘之后,又需要赶回来试自己新做好的婚服,有不满意的地方,还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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