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秦时,浪到失联

《人在秦时,浪到失联》

第四百二十五章:众女争锋,真正的修罗场(四千字,二合一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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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字,二合一章节)

张机回朝,嬴政决意出城三十里相迎。

朝议上,御史大夫王绾也压制着御史们,并且带头表示了同意。

自从嬴政御驾亲征,亲赴函谷关前线坐镇重创合纵联军后,嬴政的威严便日益深重。

秦人以武立国,又推行军功爵制,自然是重视军功的,所以自秦惠文王以来,历代秦王若要服众,自然也要在这方面能服众。而除了守孝一年后仅仅在位三月便撒手人寰外,就连仅仅在位三年的秦庄襄王都有攻灭东周公国的拓土之功,从而稳定了他的王位。

所以,无论是百姓还是群臣,都对这位年轻的君王由衷的认可。

不过认可归认可,许多御史依旧不是很赞同用如此盛大的礼仪迎接张机。

纳地效玺罢了,韩王安又不是第一次对秦国纳地效玺了,十余年前,他还是和魏王圉亲自来咸阳,向昭襄王纳地效玺的,所以纳地效玺对于秦国来说已经没有那么新奇了。

但王绾亲自压住了这些御史们的反对声。

倒不是畏惧嬴政日益强盛的威严,也不是担忧得罪张机,而是这件事的确值得出城三十里相迎。

看上去,似乎张机只是拿下了南阳之地,让韩国纳地效玺,顺便还不告而战,调动罗网帮助韩王安平定内乱,若是嬴政以功过相抵为由不加赏赐,也无可指摘。

但还有那十三万金呢!

那可是实打实的战利品!

没见到治粟内史这几日都变大方了么?朝中和地方各部的拨款请求,但凡是合理的都很快批准了。

为了修关中渠,又在函谷关外打了一仗,是切切实实将秦国的国库耗得一干二净了,治粟内史整日哭穷,各部也因为各项款项经费的申请被驳回而出现了一定的困难。

而且这还不是暂时的事情。

关中渠还有大约半月便可修凿完成,届时便可灌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今年必然能令关中收获一个大丰收。

但那也是要等到秋日才能得到关中渠带来的第一笔收益,秦国依旧要继续勒紧裤腰带。

张机这十三万金,算是彻底解决了朝堂的燃眉之急,只要不铺张浪费绝对够用到秋季。也就是他们御史府没有什么经费需求,但朝中其他各部官员大多都因此而感谢张机,这时候上去弹劾,不仅不占理,还容易被被群殴。

说白了,御史府就是个清水衙门,也难立功,缺乏上升空间。

王绾要不是因为吕不韦依旧担任着相邦一职,并且这些年来也没有将相邦按照以往制度设立左右二相,否则也不会留在御史大夫这个既缺乏上升空间,又吃力不讨好的位置上。

而也因此,御史们才喜欢弹劾别人,一来也是尽忠尽责,二来也是想立功高升,朝堂群臣也知道御史府的不容易,大多不会和御史们计较,但不占理的事情强行弹劾,这就说不过去了。

当然,还有一个比起这十三万金更重要的原因,那便是韩国彻底废了。

韩王安的威严荡然无存,全靠张机这个女婿支撑,而国内又没有了大将,姬无夜被斩杀,白亦非随同其母雪衣侯入秦,刘意战死在韩王宫,只剩下一个李开。

而且,张机还留了些夜幕残党和流沙争斗,韩国接下来一段时间定然是内乱不休,朝政混乱。

嬴政曾向王齮、王翦和蒙骜三人征询,若伐韩,需要多少人马。

三人给出的答案空前的一致,偏将十万人,弹指可灭。

“十万人足矣?”

嬴政有些难以置信,好歹也是一方诸侯,韩国好歹还有一百多万的人口,数十座城池,也不至于如此轻易灭国吧?

“咳,王上,实际上若是单纯灭韩,三万人足矣。”杨端和指着舆图上韩国的土地,苦笑一声,“但如今韩国匪患遍地,夜幕残党落草为寇,要清理匪患,又要驻军防止楚、魏、赵三国趁乱抢夺城邑,才需要十万人。”

嬴政呆愣地看向自己的三位上将军,似乎是希望通过他们的口来验证一下杨端和所说的话。

但不仅是擅长野战的王齮和擅长攻城的蒙骜认可,就连用兵最为稳重的王翦,也点头认可了杨端和的说法。

所以,张机这一趟韩国之行,虽然只取了南阳四县的土地,但实际上彻底掘了韩国的命根,几乎就是将韩国灭亡了。若不是韩王安刚刚称臣,秦国又在休养生息,张机完全可以直接把韩国灭了。

目下的韩国,就是一盘摆在军方一众将校们面前的美味佳肴。

灭国之功啊,能够传至后世名垂千古的功勋!

不过众人也知道,这份灭国之功肯定是属于张机的。

本就是张机一手操盘布局使得韩国从内部瓦解,这份灭国之功自然也应该归属张机,他们再不要脸也不能这么下场摘桃子,而且还是抢秦王宠臣的桃子。

可不要主将之位,不代表副将、偏将、裨将,军中长史、行军主簿等各个位置不能考虑一下。

这种栓条狗都能打赢的灭国之战,到时候完全可以将族中子弟放在军中历练一番,不仅是长长见识,更可以给履历镀金,若是运气好也许还能得到张机指点。

朝中诸部的支持,加上军方的支持,嬴政出城三十里相迎便不成阻碍。

结果……嬴政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人,只有一身重甲的白锽带着铁鹰锐士,以及一身血色长袍的白亦非前来拜见嬴政。

“先生呢?”

嬴政四处张望着,却没有看见张机的身影。

莫非是不希望如此高调,担心被忌惮,而拒绝出城三十里相迎的大礼?

白锽张着嘴,似乎想说什么,然后又闭上了嘴,深吸了一口气才缓缓低声道:“启禀秦王,先生所乘坐的机关朱雀刚刚停在咸阳郊外,便被人劫走了。”

“劫走???”

嬴政完全不相信白锽的说辞,开玩笑,大秦王都郊外,聚集了七名宗师,还有千名铁鹰锐士,结果你告诉他其中一名宗师被人劫走了?

白锽苦笑着,他一开始也很好奇啊,在大秦王都郊外居然有人敢劫人。

可当白锽刚想出手,便见黑白玄翦面色大变,连忙拉着众人向后撤。

雪衣侯白瑾与一名身穿紫白色贴身软甲的女宗师对上,紫女与一名雍容华贵的女子比拼毒蛊之术,大司命与一名会用火的妖媚女子缠斗上,红莲则是与一名装扮清纯温婉、一头紫色长发的姑娘对上,彩蝶则是对上了一名粉紫色长发,手持烟斗的女子。

一时间剑光纵横,毒气弥漫,还不乏软剑、团扇、毒针等各式武器,饶是白锽自诩胆识过人,也有些不敢靠近。

后来他才知道,来劫人的,都是先生的未婚夫人们。

用黑白玄翦的话来说,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的内讧火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在场众人,都不是蠢人。

张机这明显是内院起火,所以……

“所以,你们就在看了一会儿戏后全溜了?”

面对嬴政的提问,白锽老实地点了点头,却见嬴政眼中泛着精光,仿佛十分期待看到这副场面似的。

唉,可惜。

嬴政回过身看了一眼身后群臣,有些懊悔。

君王怎能如此不正经,对臣子的内宅之事起了好奇心呢!

嬴政撇了撇嘴,早知道就不搞什么群臣出城三十里相迎的破事了,这样他就可以偷摸地去吃瓜看戏了。

而此刻,咸阳城郊

“看来,你就是这个小家伙那位罗网天字一等杀手出身的正妻惊鲵了吧。”

白瑾轻掩着红唇,仿佛对于惊鲵的出现很是惊喜,但惊鲵却始终面无表情地与她对视着。

惊鲵傲然站在一棵树的树枝上,一身紫白色条纹的修身鱼鳞甲紧紧地贴合着惊鲵柔软的娇躯,勾勒出一道近乎完美的曲线。

只不过,那身布满了蛛网纹的鱼鳞甲在温暖的阳光照射下,却泛着无比冰冷的金属光泽,那双包裹在渔网罗袜的修长玉腿轻点,满头青丝随风而动。

裹挟着粉红色内力的惊鲵剑重重斩落,一道粉红色的剑气从高处落下,直指白瑾。

“哎呀,还真是凶狠呢。”

白瑾娇笑着迎了上去,手中一红一白双剑齐出,一条条冰荆棘从剑尖处冲出,与那道粉红色的剑气撞击在一起。

剑气与冰晶撞击着,彼此消耗着。

粉红色的剑气失去了锋芒化作一团粉红色的内力缓缓消散,但在消散前也碾碎了那一条条狰狞的冰荆棘,将其化作漫天冰屑,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闪光,倒是一番格外美丽的风景。

但这风景再美,还是不如这对正在交手的女剑客美。

惊鲵清冷的神情与那一身感性迷人的紧身杀手装相搭配,给人一种浓浓的反差感。

而白瑾时而娇媚如火,时而冷冽如冰,性情多变,仿佛千人千面。

惊鲵面无表情与白瑾对视着,她清楚,这个女人其实比她们还想要挑事。

白瑾是准天人合一境界,比她高了半个境界,她能锁定白瑾的气机,那么白瑾也只会比她早一步发现她的踪迹。

但明明发现了她的踪迹,却没有提醒张机,明摆着就是刻意想要与她交手。

很显然,白瑾对于惊鲵能成为张机的正妻,很不服气。

而白瑾,不服气也有其理由。

正妻,自然要从出身和能力各方面筛选,而惊鲵呢,不知道什么出身,反正就是个被罗网收养的孤儿。

而她白瑾,白氏在南阳也是老牌贵族,凭什么不如一个不知道什么出身的惊鲵?

若比拼能力,她可为上将,征战沙场,论武艺,她也已然踏入了准天人合一境界,过段时间凭借秦国的资源倾斜,突破天人合一境界绝非难事。

潮汐是她亲妹妹的女儿,新郑潮氏也是与南阳白氏旗鼓相当的老牌贵族,这个小丫头从小得到自己的调教,在外人前一副雍容华贵的模样,手段更是不俗,绝对能镇得住一位正妻的名额。

当然,就算镇不住,她也不好意思下场和自己的亲侄女争夺,但面对惊鲵,她可不会手下留情。

而相对于这两位能动手绝不多哔哔的冷傲女剑客,紫女和潮汐之间便显得融洽了许多。

“这位妹妹看来就是夫君新纳的妾室了吧,呵呵,果然是娇艳如花呢,只不过他也太花心了,怎么什么人都纳入府中呢。”

潮汐身着一套贵气逼人的黑色长裙,布料上用金线绣着繁复的花纹,胸前露出了大片雪白的肌肤,裁剪得大胆而不失优雅,此刻面对着紫女,露出一抹魅人心魂的微笑,在“妾室”二字上加重了语气。

不过,笑容中,满是忌惮。

一袭紫裙的紫女和潮汐有着相似的气质,一袭渐变色长袖水裙穿在紫女的身上,显得是如此的雍容华贵,甚至有着几分圣洁之感,但眉眼间,却又带着那一抹很难让人忽视的妖媚和高傲。

“是啊,也许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吧,唉,我就这么被他忽悠着来了,以后还要老姐姐多多照顾了呢。”

面对潮汐阴阳怪气中又夹枪带棒的话语,紫女也丝毫不甘示弱地怼了回去。

潮汐说张机什么人都纳入府中,还强调了“妾室”二字,意思是说紫女不够资格和她争斗,而紫女说男人喜新厌旧,则是指张机厌倦了她这个老人,更喜欢她这个新人。

而且,紫女也刻意在“老姐姐”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暗讽自持先入府为正妻的潮汐老。

没有一个女人喜欢别人说自己老,潮汐已经二十八岁了,接近三旬,虽然由于亲自调配的护肤品和香料,使得她的肌肤仍旧如同十八岁时那般水润滑腻,但依旧对“老”这个字眼极其敏感。

“唉,还是胡氏姐妹好,听话懂事。”

“不过无妨。”潮汐轻柔地伸出玉手,将额前的一缕青丝挽至耳后,轻柔的动作触碰到那三千青丝上的几颗洁白明珠,轻轻晃动,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当初胡美人在我的调教下,看着我和夫君交流阴阳之道,体会到了什么叫作生不如死,这才老老实实屈服。”

“如今,看来我当初的那些手段又有了重新启用的机会呢。”潮汐轻掩红唇,狭长的凤眸微眯,“真是想想就令人兴奋了呢。”

(41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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