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子今天又说了一句废话,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种俗套的心灵鸡汤,大多都出自怀才不遇的人口中。真正的勇者,就得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过,这台词,要记下,以后定能用得上!”
宇文炳天,一身粗陋的甲胄,有些地方破损了,用麻绳绑着。脚上的布鞋,沾满了后院里的泥巴,黏糊糊的,看起来有点恶心。他手里攥着一把已经炸了毛的狼毫毛笔,唾沫舔了两口,在暗红色的木桌上,认认真真写着日记,
这狼毫笔,是主家老爷用了许久的,宇文炳天是从大肚子管家那里求来的。首先是这狼毫的名字吸引了他,让他觉得有一种狼的野性,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狼毫用的是黄鼠狼的尾毛。
作为一名府里的侍卫,是不需要太多文化底蕴的,对于宇文炳天更是如此。家中卫兵不少,可侍卫就三人,他们是府里地位最低的所在。侍卫不需要什么身手,他们也没机会表现什么身手,只有干不完的脏活、累活。
虽然身份低微,可是宇文炳天却有着让人羡慕的好运气。三个月前,老爷生病来了位仙风道骨的医者,那雪白色的眉毛,有一把长剑那么长。老者只是随便瞟了一眼,便和宇文炳天耳语说道,“把发生的事情写下来,对你有好处。”
宇文炳天,外号小丑鱼,并不是因为他水性好,只因他的记性和鱼儿的差不多。他很小就长在府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丢三落四,糊里糊涂。
记得有一次,他艰难啃着干粮,虽然不怎么饿,但还是坚持着人是铁饭是钢的原则,喂着自己的肚子。这时,另一个侍卫才提醒他,他半个时辰前,才刚刚饱餐了一顿。宇文炳天尴尬的回应,自己又有点饿了,可几次之后,大家便看出了端倪。
经过三个月的坚持,宇文炳天每天都会把当天发生的事情写下来,他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但他深信老者的话。有时候,他也在怀疑,他是否一天重复写了两次,或者三次、四次。当然了,他没有纸,只是沾着水,写在桌面上,等风干后,循环使用。
在潜意识里,他提醒自己要记住写下的内容,可每当他回想前些天发生的事时,总是有些模糊。后院在厨房做事的小丫头瑶儿,曾模仿着老爷的口气告诉他,忘记也是一种福气,忘记了过去,也就忘记了烦恼。
这句话,宇文炳天觉得,瑶儿肯定不止说过一次,否则怎么可能记得如此清楚。过去和烦恼,人们就真的想忘记吗?没有了过去,怎么有的现在,没有了烦恼,又何来的快乐?
也许因为写日记的原因,宇文炳天的脑子,总在此刻天马行空。他低下头,看着暗红色的木桌,上面的字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刚刚写到哪里,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叹了一口气,认认真真继续写着: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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