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生而为王

《都市之生而为王》

第四百三十四章,青梅竹马,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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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秋老头的话,徐逸哈哈笑:“秋老头你计算得好,还好老子没去吃粉蒸肉。”

“嘿嘿嘿……”

秋老头笑道:“你以为你跑得掉?”

说话间,徐逸已经侧头看向不远处。

昏暗的路灯下,一道年轻而窈窕的身影迈着欢快的步子走来。

十七岁的少女,穿着一袭淡青色的长裙,满脸的胶原蛋白,看起来很是可人。

秋老头没说谎,他孙女确实长得漂亮。

“爷爷,南爷爷。”

少女满脸笑容的跑来,将手里的餐盒往徐逸眼前一放:“南爷爷,这是小末给你带的粉蒸肉。”

“小末真乖,有好吃的还惦记着南爷爷呢。”

徐逸全身心,已经投入了一个老人的角色,所以说出这番话,并没有觉得突兀,而是觉得理所当然。

少女名叫秋末,徐逸曾问过秋老头为什么叫这名字,秋老头说,秋家没男丁了,以后孙女嫁人,生的娃跟人家姓,秋家就在这一代断了,不是末是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秋老头是笑着说的。

可徐逸却从他眼里看到了一抹悲哀。

秋老头放不下的,不是秋家没男丁,而是放不下自己那在南疆,为保家卫国而战死的儿子。

“南爷爷,趁热吃,不然味道就没那么好了。”秋末声音如黄莺一般动人。

徐逸咧着嘴笑,露出一口残缺的牙,用筷子夹起一块粉蒸肉,送进嘴里,慢慢咀嚼,便竖起了大拇指:“好吃!秋老头,你有福气。”

“嘿嘿嘿,那是。”

秋老头得意的笑。

“这光有肉,没有酒也不行啊。”

徐逸道:“要不你回家把你泡的药酒也给我弄点过来?再去牛大腚那给我弄点小菜?”

秋老头吹胡子瞪眼:“南老头,你别得寸进尺!不然粉蒸肉都没得吃!”

“南爷爷,秋爷爷!”

又一声呼喊响起。

俩老头和少女一起侧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高高帅帅的小年轻。

也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穿一身朴素的衣服,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拎着酒壶。

徐逸敏锐的察觉到,秋末看向男孩的眼睛里,泛着一抹璀璨的光。

男孩叫云鑫,是街头云寡妇的儿子。

云鑫的父亲,也是南疆的兵,战死在九年前,巧合的是,与红叶的父亲是一个军团,也是死在那一次苍茫的偷袭战中。

云寡妇知道丈夫战死,没哭没闹,领了南疆的抚恤金,一直守在这,开个小餐馆,这些年来始终不曾改嫁,一个人将云鑫拉扯大。

有人上门说媒,云寡妇都拒绝了,说这辈子唯一的念想是儿子,其他的都不重要。

时间如艺术大师手里的刻刀,没负了云寡妇的期待,将云鑫雕琢成了年轻有为的模样。

如今的云鑫,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念书用功,已经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将来很可能进翰林院学习,那就算是真正的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了。

“我娘知道南爷爷还没吃晚饭,弄了点小菜,还有一壶酒。”

云鑫笑着走来,将袋子里装的三盒小菜拿出来,又把酒壶送到徐逸的眼前。

然后,云鑫的目光就自然而然落在了秋末的身上,棱角初分明的俊脸,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泛红。“南叔!秋叔也在呢,真巧。”

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手里端着一个饭盒,笑容满面的走来,有些嗔怪道:“云鑫这孩子,酒菜都拿了,就忘了拿米饭。”

说着,云寡妇将饭盒放在了徐逸面前:“南叔,您先吃着。”

徐逸左看右看,道:“好哇,有什么阴谋?从实招来!”

秋老头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笑道:“你先吃,吃了才好说。”

徐逸连连摇头:“那不成,事情不说好,这酒菜我吃得亏心。”

“哎呀,南叔你就先吃晚饭吧,别饿坏了肚子。”云寡妇捂嘴笑。

徐逸拿起筷子,慢条斯理的夹了一口油渣白菜,咀嚼两下,拿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道:“为了秋末和云鑫这俩孩子的事?”

少男少女,脸色涨红。

秋老头和云寡妇,憨厚的笑。

徐逸猜得没错。

“等等,没有什么纨绔子弟、乡绅恶霸的来插足吧?”徐逸问。

这种戏码最常见了。

也不知道天下的纨绔子弟和乡绅恶霸,是不是都约好了,专门做这种坏事。

同时,也不知道天下的侠客是不是都约好了,一定会遇到这种事,然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成就一番美名。

“南叔,你就甭担心了,我们家云鑫过了翰林院的初试,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咱们?秋叔你说是吧?”云寡妇骄傲的道。

秋老头连连点头,对徐逸道:“南老头你就别瞎想,我跟小云娘就是想在云鑫这孩子去京城之前,把他们俩的婚事个敲定下来,咱们这如梦郡名字好听,有学问的没几个,这些年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就把老祖宗的东西给扔得差不多了。”

徐逸心安理得的吃菜扒饭喝酒:“你们想把老祖宗的啥子玩意弄出来?”

“算算八字,再看看吉日……”

“这些找桥上摆摊的吴老鬼不行吗?”徐逸笑问。

秋老头又摸了摸光头,道:“小云娘,我就说别拐弯抹角吧?南老头贼精贼精的,打麻将都没见输过……”

徐逸笑。

“南爷爷……”

云鑫恭敬的道:“其实云鑫不想去翰林院,想让您这位智者,给我些建议。”

秋末道:“南爷爷,小末不想让云鑫当兵,如果云鑫不想去翰林院,就在怀古街平静过日子。”

徐逸点头。

他懂了。

云鑫不想去翰林院,想去南疆,而秋末不想让他去。

少男少女,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也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爱恨情仇。

有的,只是亲亲蜜蜜的两小无猜,莺飞草长三月风筝的相濡与沫。

男有情女有意,本该天作之合。

云鑫却想去南疆,走他父亲的老路,云寡妇不支持,却也不劝阻,给予云鑫绝对的自由。

可秋末不能让他去,秋老头觉得云鑫是个可靠的孙女婿,也不想让他去。

南方三州,多少儿郎征战不归,英烈之家,多少骄傲,都伴着眼泪。

云鑫这一去,便将做好割舍一切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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