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过来后。
张元初一把夺过毛子手里的大手雷,直接给他塞衣服里。
然后全力一脚,将人蹦出去。
秦志勇则拽着他,扑进了树干后面。
轰隆!
爆炸声震耳欲聋。
该说不愧是巅峰时期的毛子吗?
研发出来的武器均是以大火力著称,差点没把他们两个从地上又给掀飞起来。
“呸。”
张元初爬起身吐掉嘴里的泥沙,“马德,大意了。”
毕竟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以为折断对方一条手臂应该就能老老实实的。
结果,差点同归于尽。
秦志勇同感意外:“这些毛子在山里流浪了大半年,死的就剩下那么几个人了,身上居然还能藏有手雷。”
通过刚才的问话,他知道这十个人就是最后流落在夏国的毛子军了。
迫于无奈,他们兴起了强行突破边防回国的打算。
哒哒哒!
说话间,枪声再次出来。
只不过,这一次的目标却是他们两个。
子弹如同倾盆暴雨,噼里啪啦的席卷过来。
有一颗子弹擦着张元初手臂边缘掠了过去,血线立刻飚射而出。
两人连忙换了方向,躲在大树后。
“看来刚才那个毛子自爆,给他的战友们提了个醒。”张元初说道。
大手雷爆炸暂时将大烟炮给震散了,他们两人现在是彻底暴露了身形,一下成了毛子针对的目标。
秦志勇咧开嘴角,有些兴奋:“嘿嘿,让他们来。”
他巴不得敌军能把注意力放自己身上,而不是去找他手下几个已经负伤的兵。
秦志勇捞起svd狙击枪背在背上,跟着爬上树杈。
暴露有暴露的好处,最起码知道朝他们开枪的人一定是毛子的流浪军。
虽然他依旧看不到那么远的距离,但是可以根据枪口的火光判定大概的位置。
说时迟,那时快。
秦志勇端起svd狙击枪,轻轻扣下扳机。
砰!
枪声过后,一处不断朝他们开枪射击的火光消失了。
秦志勇淡定的拨杆上膛,瞄准下一处。
“到底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啊。”张元初忍不住赞叹。
天气制衡,看不真切又怎样?
确认是敌人,知道大概的位置,便能完成狙杀。
这...就是战场上磨炼下来的经验。
“果然。”
那些穿越到战场,完事捡起金手指的下一秒就横行无忌,场场大战下来都毫发无损的爽文主角,根本是在扯淡。
张元初自然也没闲着,好歹是有高级枪械精通和高级射击技巧在身的,加上63式自动步枪也并不弱,有效射击范围能到400米。
虽然穿透性不如svd狙击枪,很难在有视野阻隔的山林中做到一击必杀。
问题一枪不够,那就开两枪呗,瞅准了直接一拨密集射击。
你还不死?
接连两处火光点背后的毛子,被张元初击杀。
“干得漂亮!”秦志勇冲他竖起大拇指。
毛子那边已经快疯了,明明大家都看不到对方,为什么只有他们的人在不断倒下。
他们甚至怀疑,夏国的军人是不是开了地图挂。
30分钟后。
当一个准备绕后偷袭的毛子被张元初爆头后,此次战役正式宣告结束。
静待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人再朝他们开枪,秦志勇才从树上下来,看了眼张元初受伤的手臂,关怀道:“要不要紧?”
张元初摇摇头:“皮肉伤,不碍事。”
被子弹擦过刮开了一层皮肉罢了,他已经简单的做了包扎,等回去上点药,不出几天就能结痂了。
秦志勇也没再多说,上了战场缺胳膊少腿都是轻的,刮掉些许皮肉真算不得什么。
很快,他们找到了余下的五名战士。
还好,没有战死的,只是都大大小小的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最严重的一个大腿被狙击枪击中,虽然射偏,但是有大块血肉没了,伤口深可见骨,必须尽快接受治疗,否则失血过多同样会出问题的。
“马上回哨所。”
秦志勇喊来其他人,就地砍树枝制作了一些简易担架,把伤员全都抬回第五哨站。
留下一支小队把守哨站后,其余人驱车返回哨所。
回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哨所的医务兵全都严阵以待,车一停下,立马就上来接收伤员送去治疗。
张元初原想着先不给哨所添乱,反正是小伤,结果还是被秦志勇给抓过去,找了个医务兵给他上药,重新包扎。
“在这种气温低下的地方枪伤很容易发脓溃烂,战场上条件不允许可以忽略,下来了必须第一时间治疗,记住了吗?”秦志勇说的很严肃。
“是。”张元初宛如一个新兵,立正大声回应。
秦志勇微微一愣,笑道:“不错,有几分军人的样子,小子,要不要考虑来我的团,只要你点头,我可以直接跟公社要人。”
张元初果断拒绝:“哎呀好累啊,我先回去睡了,秦团长晚安。”
秦志勇......
刚刚战斗的时候,分明跟脱缰的野马似的。
累?
真是信了你的邪。
不过这么一来,秦志勇也明白了张元初的心思,人家志不在参军,他自然不应该勉强。
事实上,要是再往前几十年的抗战时期。
哪怕没有金手指在身,张元初都会毫不犹豫的参加抗日。
现在嘛......
没什么立功的机会,何况是在这孤独寂寞的守着大青山边境。
秦志勇都说了,团里养的狗都时常寂寞的跑到外面山头嚎几声。
他感觉留下来以后估计比一条狗好不了多少,最多就是他还有手,所以还是算了吧,等过几年返城国家都开放了。
介时当个小商人又赚钱,又潇洒,身边还能有朱琳这样的女孩子,他不香吗?
必须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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