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异界当咸鱼

《混在异界当咸鱼》

第三百六十七章 民风淳朴的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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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如此奇妙,未来总让你措不及防。

林五刚来到马其顿防线,第一次见到顶头上司,第二天就要出发深入敌后。

本来以为去兽皇城刺探情报已经够刺激的了,谁知道此前还得去一趟罗马尼亚高原!大陆七大险地,连续跑两个,呃~自己刚刚就是从渡鸦岭边沿一路过来的,这又是七大险地之一!

这是浪出天际的节奏啊!

迷迷糊糊间就跟着精灵王子出了帐篷,被太阳一晒,才从放飞的思绪中清醒过来,就觉得裤带一沉。低头一看,竟然被一个肌肉猛男搂住腰了!

贲起的肌肉疙瘩,浓密的胡子,四方形的身材,才到腰部的身高,林五一出帐篷就被矮人抱住了腰。

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个眉毛 胡子头发都长一块的矮人先行抬头开口:“兄弟!听说你家盛产灵酒,给哥哥我来几坛子呗!”

林五手一按,自然就推开了那颗努力凑上来的毛茸茸的大脑袋:“酒好说,可我没有像你这样~雄壮的兄弟啊!”

旁边的精灵王子一拍额头,一副没眼看的模样,伸手就把这坨四方形的肌肉疙瘩提到一边:“我都忘了这嗜酒如命家伙!”

“巴恩!我是巴恩!”矮人以宏亮的嗓门在吵吵嚷嚷,精灵王子在旁边介绍道:

“这家伙是东山三大矮人王之一,爱酒如命,尤其是温泉关出产的烈性灵酒。”

林五眼睛一转就明白了,北方穷苦,富裕的精灵又不喜烈酒,所以有限的出产绝大多数都卖到帝都和走私去兽人那边了,马其顿防线自然没多少灵酒。

“我手上就一小袋,先给你解解馋。”

用酒堵上矮人的嘴后,林五微微一笑:“我这就让酒坊送三车灵酒北上,以后每月都送一批。”

虽然把酒卖到帝都能卖高价,走私到兽人那边更是能赚大钱,可如果区区几车酒就能交好矮人,那就太值了。

矮人精灵不分家,拉拢了矮人,就能和精灵交上朋友。

巴恩两口喝完一囊灵酒之后砸了咂嘴:“够劲!比麦酒好多了,更别说那些娘们才喝的果汁!”

精灵王子则是冷哼一声,林五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麦酒是矮人最常喝自酿酒,像地球的啤酒。

而矮人口里所说的果汁,则往往是指精灵最常喝的果酒。

矮人和精灵在一起,总会习惯性互怼,但他们在战场上又互为最信任的战友。

世事就是如此奇妙。

喝完酒,怼完精灵,心情大好的巴恩用力一拍林五的后腰:“兄弟,够豪爽!以后我罩着你,在这一片,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报我的名字!”

“好!我刚来北境,正想品尝正宗的麦酒和烤肉···”

“那你就找对人了,矮人的麦酒最正宗,烤肉更是独树一帜!”

一个真豪爽,一个有意结交,两人就拉着精灵王子一起喝起酒来了。

军营禁酒是对士兵来说的,贵族军官有特权,圣级强者更是毫无禁忌。

不过,巴恩还是回到矮人的驻地招待了新认的兄弟。

北境防线延绵一百多里,纵深不知深几许,或者说,整个马其顿城邦都是北境的防御纵深,上千年的战斗,人们早已分不清生活和战争的区别,所以,除了当值,其它时间就是生活。

而北境,除了···没有除了,所有的地方都是军营和战场!

巴恩的驻地在一座石山的半山腰上,坚硬的石灰岩,粗犷洞窟,充满了原始的野蛮风格,但防御力超强!

就在洞口,两个圣者,一个魔法师,喝着麦酒,吃着烧烤,扯了半天,也让林五对北境联军有了深入的了解。

长年与兽人厮杀,很多人今天还好好的,明天就有可能碰到兽人的渗透,战死当场。

死亡已经成为这里的常态,于是衍生出了独特的文化,享受生命,及时行乐!

活着的时候,把每一天都当作是生命的最后一天去享受、去拼搏、去绽放!

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烟花般璀璨!

吃喝的欢呼声,搏斗的呐喊声,男女或者雌雄欢愉的喘气声,是林五在这一天里印象最深刻的声音。

物质生活匮乏的地方,人们除了吃喝,就是以近乎自虐的训练来发泄过剩的精力,训练之余,搏斗游戏就成人们最喜欢消遣。

至于说打猎之类活动,军营方圆数百里,连野兽都不敢靠近,灵智已开的魔兽更是远远避开这险地!

“大晚上的,还让不让睡了?!”

林五常年用月华炼体,体魄远超同级,听力更是超乎常人,即使几里外细微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晰入耳,可在矮人王的驻地里却因为这能力受到了难以想象的折磨。

就在刚刚的酒宴上,林五拒绝了五个女矮人、三个女地精以及两个女人的热情邀请。虽然她们在本地人眼里面很漂亮,可要让林五和她们一起钻帐篷,那是无法接受的。

就比如女矮人,林五都分不清她们的胳膊和自己的大腿那根更粗!那腰身,更是···一个横放的橄榄球!

还有女地精,林五甚至一时间不知道是称她们,还是它们?!

就算是人族美女,这里的人认为屁股大才是美!如果屁股大,孩子的食堂也大,那就是超级美女!至于说脸上的斑斑点点、坑坑洼洼、大黄牙、水桶腰之类的细节,那是可以忽略的!

有必要说一句,这里的人族美女身高目测都在一米九打上,体重两百斤往上,重点是,什么都大!

吃饱喝足,酒气上涌,看对眼了就找个帐篷一钻,沉重的喘息声或者兴奋的呻吟声便肆无忌惮地弥漫在夜空。

就连空气都是香甜的!

如果没有帐篷,随便一个角落,或则草丛中,都有难以描述的美妙事情在上演。

甚至,经常有喝醉酒的男人找不到女伴,目光便盯上了屁股上脂肪特别厚盛的大尾羊!

“白天尽情地战斗,晚上尽情地繁衍生息,北地的人···果然民风淳朴!”

林五一个人躺在最豪华的山洞里,听着山脚下的靡靡之音,不禁想起了傍晚时分,精灵王子离开时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分明是预料自己即将遭遇的窘迫!

“还好,精灵族没有其他种族那么奔放!”

入睡前,林五尽力保持精灵在自己心目的完美形象,把一切负面的猜想压到心底角落疙瘩里,压上石板,上了两把锁,自我催眠了一阵子,这才缓缓睡着了。

世事就是如此奇妙,未到北境时,以为这是一片壮士喋血的英雄地,来了才知道,英雄不单洒热血,更喜欢繁衍后代!

食色,性也。

古人诚不欺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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