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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倏忽,两个月转瞬而过。
秋去冬来,几场大雪过后,咸阳已经进入了寒冬。
陈旭几乎每天早出晚归,除开回家陪伴怀孕的嬴诗嫚之外,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报馆审阅法律,甚至很多时候工作到很晚城门关闭,就干脆在清河侯府留宿,和范采盈享鱼水之欢的同时也互相探讨一些商律的细节。
新的商业法案在热烈的讨论和审编之中逐渐浮出水面,许多内容也开始传播出去,但总体仍旧保持着一种神秘状态。
因此上到皇帝下到商贾,包括满朝文武公卿都非常希望能够一睹这部新法令的全部内容。
十月底,经过无数人的热情参与和讨论审编之后,新商律终于彻底完稿,休息两天之后,陈旭抱着厚厚几本商法入宫面见皇帝,把商律草案交给皇帝审阅。
看着陈旭抱进来的好大几本商业法律,皇帝大致翻看了一下便一个头两个大,但鉴于陈旭的热情和认真,他还是将草案留下来硬着头皮足足看了好几天。
十一月初,皇帝将审阅完毕的新商律草案送去中书省让李斯组织人手进行二次审核。
而当李斯拿到这套新的商律,看着这一整套几乎覆盖所有商业范围而且一条条清晰罗列的法律条令之后,苍老的脸上顿时显露出更加的灰败之色。
这部新的商律,不仅仅是为商贾松绑,而且是更加的广泛和规范,将以前许多仅凭一句话甚至几个字就框定的商业行为完全规范化,几乎事无巨细,不仅仅只是涉及到商贾、工匠和平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还扩展到规范朝廷和各地郡县官员在管理方面的限制和要求。
工商注册管理法规定,任何合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商贾、工匠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朝廷和地方政府无权随意干涉和剥夺商贾工匠的经营行为,不得强行增加税收和没收经营所得,对于平民种植养殖采集制造生产各种少量农副产品进行交易和销售的情况不得阻拦和破坏。
这两条,几乎就是本次陈旭商律改革的核心。
作为当前法家人物的代表,李斯看到这两条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一阵头晕目眩和无力。
一旦这两条律法推广出去,天下商贾和平民,将再也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继续严苛的压制了。
除开工商注册管理法之外,《税务登记管理法》也针对不同的行业和经营行为提出了不同的税收和管理办法。
所有商业经营以后必须在经营所属地的官衙登登记注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凭借一个商人的腰牌满天下到处经商,和后世的工商登基一样,商人先要在郡县官衙登记注册自己的公司名称,同时登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根据注册资金的多少户部将会安排不同等级的税务官员定期审核账簿催缴税款,而一旦发现有账册造价或者其他欺瞒行为,将会给予极其沉重的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会缉捕入狱甚至处以重刑。
不同的经营范围,比如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农具制造、盐粮布匹、陶器竹木、药材等行业,税率将从眼下的五税一四税一降低到十五税一。
对于饮食、制衣、牲畜养殖、皮货羊毛制品等的经营税收也降低到了十税一的地步,至于对于普通平民维持生计的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比如家庭织布和采集药材等行为直接免税。
对于允许售卖的制式武器、酿酒、瓷器、玻璃等奢侈消费级别的行业税收规定为七税一
允许特种经营的钢铁、水泥、冶炼、煤炭、开矿等属于国家资源领域的行业,将会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从申请资质到环境保护到生产监督到税收都有一系列的严格管理措施。
而且新的《工商注册管理法》和《特殊商业经营管理法》专门针对钱庄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指导,税收虽然定的极低,但管理却严格到近乎于苛刻,从注册登记到日常管理严格到令李斯都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步。
这两条单独拿出来仔细说明的法律,几乎针对的就是华夏钱庄,而华夏钱庄是陈旭自己的产业,但这个华夏钱庄按照这些法律来严格执行的话,将几乎处于少府和户部钱币署的严格管控之下,一点点儿的造假都几乎做不到。
李斯坐在案桌前面,仔细的一条一条的翻看每一本草案。
作为法律界的扛把子,这些条令没有他看不懂的。
甚至其中许多条令的制定和解释都让他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原来法令还可以如此这般制定。
而这些法令当中,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松解商贾、工匠和平民的经营行为,而且对于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惩处措施,例如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直接会被惩罚巨款,造成人身伤害和巨额财产损失的还会承受牢狱之灾甚至重刑。
宽松的经营,轻松的税收,严格的管理,沉重的惩罚。
这就是这套商律的核心所在。
这套新商律草案,李斯足足看了五天,然后也没有组织法家门徒进行审阅,只字未改便再次递呈皇帝。
被陈旭用东方道四亿的投资逼到死角,李斯不得不答应这个旷世巨赌。
如今既然已经承认失败,那不得不吞下这个苦果。
既然陈旭费时两个月时间将这套商律审编修订完毕,而且还是大张旗鼓广邀天下名士参与,因此里面的各款条令必然已经深思熟虑甚至是反复斟酌修改无数遍。
改是不可能改了,李斯自己感觉也无从下手去改,因为这种全新的法律审编方式已经超越了他对于法律的认知范围,完全是一种大开眼界似的经过和结果。
而且即便是能改,李斯也不会去动一个字。
这是失败必须承受的代价。
作为一个浸淫官场近三十年的官僚,一步一步从一个小吏爬到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李斯深刻明白官场的规矩。
一旦他再次针对陈旭的新商律提出不同的看法而要坚持修改,必然会被满朝文武甚至天下百姓看低,由此必然会被无数人鄙视和唾弃。
在这个把名声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时代,一旦名声受损名望很快也要一落千丈。
李斯最近已经感觉到了这种清晰的苗头。
他一场大病之后活过来,朝堂的风向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陈旭的声望更大,他已经知道有一些官员在提请皇帝用陈旭代替他的左相职务执掌中书省,其中不乏重量级的侯爵公卿,甚至还包括少府令赵威。
而对于自己这场差点儿夺命的重病,李斯已经对陈旭产生了深深的忌惮甚至是憎恨,但同时又感觉到一股灵魂寒彻的恐惧。
虽然他眼下还无法知道那种神秘而霸道的药水的真正来历,也不知道陈旭是否察觉到了李归的身份,但这件事毕竟是他自己贪图欢愉才得到的惩罚和结果,如果在这件事上继续阻挠,说不定会换来陈旭更加疯狂的报复。
因为从这段时间看来,陈旭的变化也非常大,特别是制定新的商律,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几乎都在报馆,即便是怀孕的公主都没有怎么去照顾。
他花费如此大的代价和精力来推动商律改革,已经到了不允许任何人再次破坏的地步,加上有皇帝的支持,商律的改革和推行已经到了再也无法阻挡的地步。
十一月中旬,东方道筹备总署主管杨堃上奏皇帝,新东方道的修建彻底结束完工,两千余里的水泥道路全部铺设完毕,剩下就是栽种沿途的树木和进一步完善服务站和物流市场的建设。
而这也标志着陈旭一手推动的东方道工程提前竣工,并没有因为李斯提前承认失败而拖延下去。
其实在东方道还未修建结束,全国郡县到处都有雪片一般的奏书递入朝堂,希望皇帝允许将通往各郡县的道路修建成为水泥路,以加强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和来往联系。
虽然皇帝对这些奏书没有任何表态,但通过一些朝堂议政看来,皇帝也早已按捺不住这种想法,数提出让三省六部的官员进行策划和商讨,而且还要求组建一个主管全国水泥道路修建的公路署衙来专门处理这件事。
但显然这件事皇帝也非常谨慎,三省六部的官员同样如此。
比照东方道的模式修筑连通全国的水泥公路是不可能的,商贾不会接招,因为这个投资已经大到超出了整个大秦的承受能力,每年的全部税收投入进去也不过是浪花一小朵而已,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而如果提前让陈旭出面也是不可能的,在新商律还未正式推行之前,陈旭也必然不会接招。
对于陈旭审编的新商律草案,皇帝也没有贸然就下发谕令推行,而是连续召集王侯公卿和诸多大臣入宫商讨,一直拖到十二月中旬,等待工部、少府和监察省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勘测验收完东方道全线工程之后才将新商律草案在朝堂之上公布出来。
陈旭终于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走一步千难万难,终于还是走到了最后。
代价巨大,但他却感觉到了无与伦比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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