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风起落长安

《又见风起落长安》

第九章 不得不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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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黄昏,朱雀街上的叫卖声依旧不绝于耳,路上的行人却已经不算多了,一个胖女人站在路边,做出微蹲状,可能觉得不太舒服,又把后背略微靠在墙边,才觉得好受。

她身旁站着一高一瘦两个男子,姿势也都不太风雅,三人并列一排,不知道是不是彼此熟悉,口中都在吸食着烟,没有做出任何交流。

烟草在长安的流传还不够广泛,而吸食烟草的人,却已经不少了。

赵渐新在街角里看见有人在打人,他对着差官说:“差官,我在这里看见人打人。”

差官说:“好的,我知道了。”

街角的两个差人却依旧怡然自得的站着闲聊,是不是到处瞧望,不知道是不是在等什么。

等待一般只会有两种需求,等人或者等待一个好的时间。

赵渐新相信这两个差人趋向于后者。

巷子里两个街头的混混在围困一个持有利剑的年轻人,他手中握紧佩剑却只能隐忍不能拔剑,因为长安城内有明令,佩剑只能作为装饰而且要在衙门备案,更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随意亮出,否则被发现或者告发都难免被送解到衙门,少不了一顿审讯折磨。

这个男人一时间双拳难敌四手,落在了下风,身上多了两三处挨打的伤痕,他的手数次落在了剑上,终究没有拔出,他清楚的知道这两名差人的目的,他恶狠狠的瞧这两个差人看了几眼,依旧在苦苦支撑。

这两名差官在等这名男子拔剑,拔剑了就会是一种证据。

差人办案需要证据,他们不能凭空捏造,更不能信口雌黄,他们用证据来救人,也能够用来害人。

像他们这样的差人有不少,制造证据整治异己的也大有人在。

赵渐新在这个时候走到差人的面前说:“差官,我看见这里有人打人。”

站在前排的差人经验丰富,凝视了赵渐新一眼,说:“好的,我知道了。”

他依旧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站在其身后的高个子却对于赵渐新的举动颇有些不耐烦,比起前者也少了些老成,说道:“怎么,你想要教我们怎么办事?”

赵渐新说:“这怎么会,就是知道过年了,每个街区现在对于不安定的事情都有所敏感,又是风头上,再出事端的话,如果牵扯到不干净的问题,怕您这些差官也受到牵连……”

站在后面的大个子差人这个时候,怒目圆睁,说:“我看你到真是给脸不要脸!发善心想要帮别人?小心被别人害死啊!”

站在前面的差人眼白了后头的人,他就不敢再多说些什么了。

前排的差人,细声细语说:“差人做事,你这边回避一点好。”

说完话,他从怀里拿出一支烟卷,递给了赵渐新。

赵渐新没有伸手去接,说:“我已经在喝酒,酒是没有办法去戒的,就再也不能碰烟了。”

前排的差人说:“你害怕自己会痴迷于此吗,你还没有尝试过,可以试试。”

赵渐新说:“我并不是怕,只是已经见到有不少人沉溺其中,已经不必去尝试。”

差人沉浸了片刻,说:“你说的对。”他手中的烟卷本来已经点燃,这个时候,就把烟抵在背后的墙上按熄了。

“做事!”,前面的差人对着后面的高个子说。

他转身走到巷子里,后面的高个不得不跟上。

“就那么算了?”,高个不满道,随口骂了一句脏话。

前面的差人低声呵斥说:“别忘了,我们是差人!”

他这句话说的很重,并不仅仅是说给别人听的,也是给自己听的。

差人还没有近身,那两个混混就不再围殴拿剑的男子,他们很识相,所以差人也就不会找他们麻烦,反倒是拿剑的男子依旧有些好勇斗狠,手脚依旧没有放下了,多挨了差人的几下打,受到的痛也才是正常的痛。

这个拿剑的男子注意到了是赵渐新到差人面前攀谈,才让自己脱离了困境,可是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就只是多看了他几眼。

按照规矩,凡是聚众斗殴的,都要交到衙门过一遍审问,更何况也还有目睹过程的赵渐新,所以两名差人也不敢怠慢,将三人双手困住了就带往官府。

赵渐新并没有留下驻足,不消一会就走开了。

……

赵渐新回到了家里,天色也真正的暗淡下来。

他发现厨房里有一个女人。

一个穿着带红衣裙的女人正躲在厨房里偷吃汤面。

赵渐新对她说:“你怎么不在饭厅里吃饭?”

女人说:“到别人家偷吃东西,哪有跑到饭厅里吃的,那不是无法无天了!”

她开始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略有些窃喜,可能更多的是在嘲笑赵渐新的憨傻。

赵渐新说:“我记得厨房里面没有面条。”

女人说:“对呀,我自己做的。”

赵渐新说:“好吃吗?”

女人笑着说:“好吃呀。”

赵渐新微微一笑,就没有再说什么了,他进到自己的屋里,简单的清洗了一番,换了另一身粗布衣服。

赵渐新再路过厨房的时候,女人已经收拾好灶台碗筷,洗刷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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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焕然一新。

看来这个女子不仅仅是个只会偷吃的女子,还是个懂得给屋子主人清洁卫生的女人。

赵渐新这个走到她身边,说:“你怎么不走呢。”

女人说:“这给你留下一个好印象,说不定下次还能再来。”

她说完了,就不禁的笑了起来,她笑的很慢,轻柔的笑声十分的暖心,在遇到这样的女人之前,你可能不会想到微笑也有那么强大的魔力,拥有夺魂掠魄般得的奇异力量,可以令人沉浸其中,享受其留下的淡淡余韵。

此时,落日的余霞,透过灶台前的窗子洒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这一刻不比其他时间或长或短,时间向来是公平的,只是赵渐新确实察觉到了此刻的时间上的慢,他感受到了时间的缓慢流淌,如同一股暖流从他的光着的脚边流过,好像饮下了一口温暖的美酒,甘之如饴。

她并不是一个拥有什么美色的女人,她长的普通,就如同你站在一堆出售的桃子水果摊前,仅仅凭借肉眼观看,你永远都看不出一只和另一只之间有什么巨大的差异。

只不过她就是她,她不是任何其他女人,她也绝不可能被任何女人所代替,因为她有着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美,这样的美是别的女人绝无法复制的,就算望其项背也无法做到。

这样的真,曾经也有一些女人拥有过,不过她们已经永久失去了。

赵渐新要去参加天上楼阁的晚宴,李思特意邀请他前去赴宴,女人说她也想去,她说也想去看看,去见见世面。

来长安的人,总会有人想去长安居看看,这广为人所流传的最为豪华的酒店的气派风光,但是实际上,长安并没有一家酒楼叫做长安居,长安最好的酒楼叫洛阳楼,而长安居是在洛阳的。

洛阳楼长安一共有两家,最好的一家开在朱雀大街最显眼的位置,他是整个长安最高的高楼,而另一家最高也不过上下两层最多不能容纳五十人,开在他的对面。

这两家买的东西差不多,第二家没什么用心的服务,菜品的质量也只有第一家的十之二三,但是食客依旧络绎不绝,因为在来到这家饭馆之前,旁人很难会想到自己只花了三五吊钱就能吃上一顿正宗洛阳楼里四五十两一桌的大宴,味道差是差得多,毕竟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不过很少会有人说是第二家的掌柜抢别人正宗店里的生意,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阿飞来到第二家洛阳楼,他坐在了西边靠窗的位置,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窗外的景色。他只点了一壶祁门红茶,但是小二拎来的时候已经冷了,阿飞没有露出嫌弃的神情,也没有拒绝,反而和小儿要了几块冰,放在茶壶里。

过不了一会,一个带着布袋的银白头发学者进了门,坐在了阿飞旁边。

他没有理会阿飞,阿飞也没有看着他,他从布袋里掏出来一本书,在一旁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登仙记》,当下最时兴的小说。

学者一直在看,仿佛没有留意周围事物的变化,小二端来了一整只鸡,一碗鸡汤,一份白饭,二两米酒。

阿飞看白发学者看的入迷,也伸过头看了几眼,有很多字,没什么图画。

“哎,”阿飞的声调突然低了,“你是不是很博学啊。”

白发学者此时留意到了坐在一旁的阿飞,开始吃饭,把书放在桌角边吃边看。

“是呀,我是很博学。”

阿飞问:“你识字很多吗?”

白发学者边吃边看,边说:“是呀,我确实识字很多。”

阿飞说:“那你为什么还要看书呢,我的识文断字厉害一些的朋友都从来不看书。”

白发学者说:“对呀,我也很久没看过书了。”

阿飞说:“你现在看的难道不是书吗?”

白发学者嫌弃的摇了摇头,“哎,这怎么能算书呢,可别糟践书了,可别糟践。不过是市井上流行的神鬼故事,实际狗屁不通,狗屁不通。”

阿飞说:“那你为什么要看呢?”

白发学者不假思索地说:“好看呀,确实好看。”他嘴里的饭没停,手上频繁翻动的书页也没停。

白发学者这个时候突然说道,放下碗筷,手脚也不禁手舞足蹈起来:“他这写的太奇妙了,你知不知道,我活了大半辈子,也想不到一个人的故事能写成这样,奇峰转合,重峦叠嶂,惊险无比,天马行空,一个人竟然可以逆转乾坤,在无尽的……这个……,那个……”

“你懂不懂啊?”

阿飞摇摇头说:“不懂。”

白发学者手脚并用,声情并茂的想要向阿飞讲述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但是看到阿飞无动于衷,无法理解的神情,顿时失去了兴趣,继续做下吃饭。

学者又看了两页,让小二添了一碗饭。

小二略带嫌弃的说:“那么大的年纪还吃那么多,不怕肠胃不好!”

学者笑嘻嘻地说:“再来一碗,再来一碗。”

过了一会,学者对着阿飞说:“你想看书吗?”

阿飞说:“那倒不是,我就想知道钟馗是谁。”

学者略微摇头,略带嫌弃的神情,意味深长的说:“年纪轻轻的多看看书,天天关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用。”

说着学者从袋子里面翻出来了一本书,递给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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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说:“我今年三十七了,老头。”

学者说:“这不挺年轻的嘛,你看看,来看看,来看看。”

说着他又把这本书往阿飞的手里送。

阿飞极不情愿的接过这本书,感觉很不舒服,老头看的书还有几张图,这本书且连一张图都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藏的私货,把最差的给自己。

阿飞随手翻了翻,无语,说:“这怎么连一张图也没有了,我不怎么识字呀!”

说着就要把这本书扔了,老头连忙阻止,着急说:“别别别,小兄弟,看你也是有缘的人,要不然这本书不轻易送,好东西,我自己写的,一辈子的经验智慧都在里面了,好好看,写的很有水平,你看看这第一句话,啧啧啧,大有裨益。”

阿飞疑惑问:“……,屁益?”

学者一脸死灰样,不住摇头自言自语道:“孽缘,孽缘……”

阿飞半信半疑翻开第一页,念道第一句,“学而……,学而,……不……”

学者慢条斯理得补充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孔子《论语》中某人认为最好的一句,啧,好呀。”

学者情不自禁的背诵起论语中的章节,“子曰……”

阿飞插嘴道:“有什么用,我又看不懂,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

学者说:“可以学嘛,吕蒙士别三日,也当刮目相看。”

阿飞问:“你们读书人读书真有用吗?”

学者说:“有用呀,怎么可能没用,读书人就指着这玩意吃饭呢,书中黄金屋,古人不说假话,满腹经纶是仕途的敲门砖。”

学者咽完了一口饭,凝重的说:“其实现在已经少有人看重这书里面真的东西,都拿外面的壳子糊弄人,很多人只是看,却也怎么都不会懂,这里面有摄人心魄的魅力,厚重的底蕴,还有一种力量,他不独属于文人,只不过被文人拿出来写在纸上,基本上所有的人都具有,更准确的来说,他的根系已经植入了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的血脉之中,他只属于我们,很难被别人理解,更无法被占有。”

阿飞问:“我也有吗?”

学者直接说:“你也有,只要是我们这片土地上的人都会用。”

阿飞问:“那是什么,是知识吗?”

学者略微的摇了摇头,说:“怎么会是知识呢,不对,他是活的。”

学者说着,掏出一张票给阿飞,“我每隔俩天就会到梅江书院讲书,你后天可以去看看,我好好和你讲。”

良久,学者饭菜已经撤了,他尚在原本的位置上喝热茶,阿飞依旧坐在他旁边,这个时候阿飞不住的上下打量这个老头,他的眼神变得复杂,脸色也冷峻的吓人。

这个时候他觉得十分的饥饿,从昨天晚上开始,阿飞就没有吃饭,现在中午过了饭时,他依旧没有吃饭的意思。

他曾经尝试过连续五天六夜都没有吃一顿饭,只是用茶水,雪水来维系自己的生命,当时他是为了杀一个人,杀一个不得不杀的人。

而什么样的人才是不得不杀的人呢?

这个人说不定和你无冤无仇,甚至还相聊甚欢,但是为了促成一件事,你就不得不狠下心去这样的事,因为你知道,越过了这一道河流,你的人生就会有很大的不同,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那你肯不肯做,愿不愿意去做呢?

阿飞不能休息,因为他的对手也没有休息,最后他在一片白雪皑皑的雪地里蹲守了两天,才得以杀死了自己对手,傍晚的时候才吃上一餐饱饭,也是这一战之后,阿飞这个名字才开始被人重视,开始变得夺目耀眼。

至此以后,阿飞每要杀一个人,自接下命令的那一刻起,就不会再去吃饭,直到他结束了自己的任务。

这很残酷,因为杀人本身就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

阿飞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一片薄薄的铁片,不过婴儿掌心大小,而切口如同剑刃一样锋利。

他把铁片放在桌上,因为他已经觉得自己的手开始有些不稳,这不是个好兆头,他只有第一次杀人时才有过这种情况,也许今天不是个杀人的好日子,那哪一天会适合去杀人呢?

学者突然问:“你是做什么的。”

说实话,阿飞险些被吓了一跳。

阿飞说:“我……,我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

“特别在哪里呢?”

阿飞说话的声音有些低沉,:“我现在在做的事情,其实我并不想做的,只不过他的回报令我无法拒绝,我曾经渴求不过每天得住宿和两餐,只不过随着见识和回报的增多,我就知道我还可以得到更多。”

“我知道这样的事,我不会永远做下去,只不过我现在不知道我接下来应该去做什么,而且我现在也真的需要它来为自己做一些积攒,信心经验的积攒,财富的积攒。”

学者这个时候略带微笑的说:“哎,难免嘛,这个……”

他永远都说不出来下一句话,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割破,他的身体不能晃动,因为阿飞的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了。

学者的死不会没有痛苦,因为死亡的刹那就已经足以令一个人思考,去思考自己的生命。

阿飞离开饭馆的时候,饭馆里才开始骚乱,他把学者给的东西随手丢弃,而他的心却开始定了下来,因为他终于可以好好吃一餐饱饭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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