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好床的事情,余途打了个车打算先去庭华小区碰碰运气。
“好巧啊兄弟!能在这偌大的海城相遇,这就说明我们两个有缘啊。”
看着车上面的年轻司机的脸,余途才意识到这是谁。
这不是那个嘴炮雀哥吗?
“是挺巧···”
“我看你去的还是庭华小区,这就更巧了我家有套房子就在那,我现在就搁那住。”
“那你这还挺淳朴的啊。”
“唉,我不搞那些虚虚实实,只喜欢开着车平平淡淡,来交个朋友。”
说着,年轻的小司机递给了余途一张名片,黑色名片烫金工艺,一看就不是什么便宜货。敢情这是一个富二代出来体验生活的。
“你叫朱雀?”
余途有点傻眼,这年代起这个名字多少还是有些不伦不类。
“嗐,名字而已不妨碍我交朋友,不过兄弟你口味挺重,这是出门打了花露水?”
余途懒得回答这个问题,这小孩也是有眼色的很。
“你叫啥呀?”
余途干净利索的倒是把真名给了他:“余途。”
“玉兔?”朱雀嗤声一笑:“你这还不不如我这鸟名。”
虽然感觉他不是在夸自己,但是心里总觉这小伙子脑子里面还是差那么一根弦。
“你上次去救得那个朋友怎么样。”
气氛瞬间有些尴尬,总不能说自己去的时候人家已经连渣都不剩了···
“唉,别伤心难过,我爹总是说生死由···卧槽,前面是怎么了。”
只见黄色的警戒线,以及穿着白色防护服正在下水道里面打捞的几个警察和消防人员,以及围观着窃窃私语的群众。
还有韩立。
“这是咋了···警察在通下水道?我靠,那群人还在拍照,见过裹小脚的,没见过裹小脑的,这不是影响警察叔叔正义执法吗?”
“···”
这玩意还真是语出惊人,两个人找了个停车位下车。
“拍什么拍,拍什么,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瞅瞅那一个个跟斑马脑袋还头头是道,你们小时候抓周抓的是键盘吗?”
围观的人群挨了这么一顿说道,以为来的人是便衣警察,便是乌泱泱的散去···
“哇,你这行啊,这警察叔叔不得感谢你?”
“见义勇为,行侠仗义,那不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
得了余途的口头赞赏,朱雀揉了揉鼻子,有些洋洋得意。
“你俩那个部门的?干啥的!?”
一个老刑警看着两人,两人一个挠头一个瞪眼的。
“路过···”
“路过都能这么巧的吗?”
这个熟悉的声音,余途内心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今天简直是巧到家。
“呀,这不是韩队吗?几个小时不见,这气色···有点差啊!”
何止是差,一看就是一宿没睡,这得是多大的事情市刑警队长都在。
朱雀来回看着两人:“我靠,你们认识?”
几个人之间有点距离,余途小声的对朱雀说道:“坐过他的审讯室,挺熟。”
“牛啊,兄弟!难道你也是一位侠肝义胆的勇士,狭路相逢,晚上我请客。”
朱雀竖起来自己的掉面子,眼睛里面莫名露出一丝欣赏。
隔着那么远,韩立只看见两个人窃窃私语,不耐烦的朝着余途招了招手。
“你来这里干嘛?”
“去我朋友家也要和警察叔叔汇报吗?”
“朋友?”
韩立了一眼朱雀,那小子看起来给人一种不太聪明的样子。
“他住在这个小区里面?”
余途点了点头:“这是怎么了?”
“闻不见吗?这个小水道里面的臭味,一连臭了几天了。物业以为是一些小猫小狗钻进小水道里面淹死之后腐烂了,找人清理之后,他们用铁钩从里面拉出来了一大块肉。”
“很大一块,很肥厚的一块成年男性背部的肉。”
韩立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显得很疲惫,这简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尽管身体素质再好,也熬不住这一会了。
“你这可别硬撑啊,换个人顶会。”
很多刑警的一些职业病都是熬出来的,尤其是肝肾胃这一类的癌症。
蹲点调查那都是没日没夜的,作息没点,大部分任务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半个小时后,汪洋会过来顶,今天应该能把尸块打捞完。”
余途顿了顿;“···那也行吧,回去好好休息。”
“你和你朋友最好注意一点,这个小区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危险,犯人还有可能在里面。”
“你们现在捞出来的尸块有多重?”
韩立叹了一口气有些失落:“七十公斤,没有办法判断死者信息,就连性别也是从尸体上面的纹身判断出来了,到现在还没有发现一块骨头,盆骨,头骨,大腿骨这些难以处理的一个都没有看见,现在整个队伍就像是在玩拼图一样。”
“七十公斤还泡在水里面,除去泡水的原因,这个男人也不轻啊。我站在这里看过去,这些肉看上起切得那么工整,想来也是刀尖上面打交道的职业,他不会是故意让你们玩拼图的吧。”
医生,厨师,刀器有关的,都有种种可能。
这样子残忍的杀人,仇杀的可能几乎是最大,可能是对于死者生前某种行为的报复。纵而激起了凶手的变态杀人欲望,就像是中国的一句古话。
以其人之身还其人之道。
“不管怎么样,这种手段都是极其残忍的,凶手估计精神方面早已经出现极端了。”
韩立说道,说完揉了揉自己鼻梁处的穴位,在他的眼部一圈肉眼可见的青黑。
等于说又是一个神经病呗,不管是不是神经病,多少都得和自己的那个奖励挂钩。
“你说他会怎么处理那些骨头?”
韩立摇了摇头,骨头不好处理。并且骨头这种东西更加好辨认受害人的身份,所以也不排除是凶手故意把肉先扔出来吸引警方注意,再销毁骨。
“我有一个大胆的且有不成熟的猜测。”
“说不定这个凶手压根就没想销毁这些骨头。”
韩立看着他,的确不排除这种可能。
那是很多变态杀人犯都会有的一个特性,对于自己创造物所留下来的纪念品。
其实这种收藏癖好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是一种自己独有满足感。
有些人喜欢收集口红,领带,昆虫标本。
就有人喜欢收集指甲,眼珠,舌头。
或者是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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